宁波地区专业建筑房产律师找哪个,业主花200万买精装房 欢喜进屋2个小时后彻底崩溃了

时间:2022-12-10 19:36:35来源:法律常识

原本开开心心买到的二手房,却在进门那一刻,彻!底!傻!眼!了!

最近,宁波一男子的遭遇让人哭笑不得……

8月19日,市民薛先生致电本报,称自己购买了一套“空空如也”的二手房。原房东在搬迁时带走家具家电,这原本是常规操作,但薛先生拿到的房屋,里面却连一扇门也没有留,无论是卧室、卫生间还是厨房,全被“打通”。此外,客厅和卧室的三盏吊灯也都被带走。而根据房屋买卖协议,双方交易的内容包括房屋的附属物和室内固定装饰。

到底门和灯算不算室内固定装饰?新房主有权向老房东讨要说法吗?记者进行了采访。


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时

约定买卖内容包含室内固定装饰

今年五月份,薛先生通过房地产租售服务平台“安居客”寻找合适的二手房。在几经找寻、比较各种房源信息后,薛先生看中了一套位于镇海庄市某小区的二手房。

网页上展示的图片显示,这套建筑面积在11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装修呈现中式风格,虽然内饰显出些许年代感,但是搭配上客厅几盏比较大气的吊灯,总体感觉还是不错的。通过中介约房东实地看房后,薛先生一家都比较满意,最终决定买下这套二手房。

宁波男子刚买完精装二手房,进门瞬间崩溃……房东太过分了

房产交易网上的图片显示,客厅原本悬挂着两盏吊灯

5月20日,薛先生与这套房子的原房东,以及中介宁波麦瑞亚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房产经纪,三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协议中的“房屋基本情况”写明,该房屋装修情况为精装修,并含附属物及室内固定装饰。另外,经买卖双方协商,买房支付全部房款给卖方后15日内交房。

8月15日这天,是双方约定好的交房日子,原本欢天喜地乔迁新居的薛先生一家走进这套刚过户的房子,却瞬间傻了眼。

宁波男子刚买完精装二手房,进门瞬间崩溃……房东太过分了

原本卫生间的门


交房后发现

房内的6扇门和3盏灯全被拆走

“天哪,房间的门呢?”家人们面面相觑。此时的房内真的是“空空如也”。3扇卧室门、2扇卫生间门以及1扇厨房门,共计6扇实木门全部被拆走。

“我站在卧室里,就可以透过走廊看到卫生间淋浴房里面的动静,简直是一览无遗。”薛先生苦笑着吐槽这荒谬的一切。还不止如此,客厅和卧室里一共3盏吊灯也被尽数拆走,就连毛巾架、花洒等卫生间的陈设也无一例外。预估门和灯的总价在四万左右。

“门和灯难道不是室内固定装饰吗?这也能拆走,天花板他要不要也运走算了?”气愤的薛先生第一时间联系了原房东进行交涉,但是对方显得十分蛮不讲理且不管不顾。

宁波男子刚买完精装二手房,进门瞬间崩溃……房东太过分了

客厅的吊灯被拆走,只剩电线

“他说他不管这些,就是要全拆走。”薛先生有理说不清,又联系了中介公司,但房产经纪同样在原房东那吃了闭门羹,对方拒绝就此事进行沟通。

薛先生告诉记者,最初他和家里人是打算简单将这套房屋进行刷漆后就拎包入住的,而且在购买这套二手房的同时,自己也将原本的一套住宅转售给了他人。现在新房的门和灯都没了,另一边,就在这两天,老房子的交房日期也要到了,没办法顺利搬迁的他,只能以150元/天的价格继续住在已在他人名下的旧宅里,可这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随后,记者向中介公司房产经纪陈女士求证此事,她表示情况确实如此。无论是自己从事房产中介行业以来,还是公司的其他同事,之前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一般二手房买卖都是对家具家电是不是留给下一任房主进行约定,房东完全可以只卖空房子,不留任何一件家具家电,但是把门也拆走的真是从来没遇到过。”陈女士说,之后自己也和原房东沟通过,但对方坚持认为门也是可拆卸的东西,所以有权带走,自己再想多做劝说也无济于事,因为原房东“一言不合就挂电话”。

宁波男子刚买完精装二手房,进门瞬间崩溃……房东太过分了

站在卧室里,可以看见淋浴房的动态

律师说法:

原房东的做法不合理

到底门和灯算不算室内固定装饰,原房东有没有权拆走,如果无权拆走,薛先生又该怎么应对?为此,记者采访了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徐丽红律师。

徐丽红律师表示,固定装修一般指的是不可移动或者不可或缺的装修物件或项目,若强行拆除,会对房屋的结构、现状(地面、墙面等)产生破坏。常见的固定装修包括:地板、吊顶、门窗、不可移动的橱柜、隔墙、墙面处理(包括墙纸)等等。薛先生买的二手房,包括了固定装修,原房东将屋内的门、吊灯等拆除,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而且一般在买卖二手房时,这些装饰装潢直接影响着二手房的房价。

徐丽红律师提醒,在二手房交易中,随房交付的装修及家电情况等细节问题往往是买卖双方容易忽视的盲点。如果房屋买卖中涉及赠送固定装修、家具家电等情况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将转让的装修、装饰情形描述清晰,特别是对一些贵重装饰尤其应当约定清晰。

2、在房屋买卖中约定赠送家具、家电情形的(比如冰箱、电视机、空调等),应当尽量在买卖合同中罗列清楚赠送的家具、家电都包括哪些,而不是含糊地表述为“赠送家具家电”,并且应当注明品牌、型号、数量等信息,以及卖方违约时需支付的违约金数额。

3、必要时可以拍照记录,买卖双方在照片后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

最后,徐丽红律师建议薛先生赶紧对该二手房房源信息进行网页公证、证据保全,走司法途径捍卫自己的权利。

来源:宁波晚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刑事案件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当事人 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