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20:38:30来源:法律常识
观法团队在2019年承办的劳动争议案件超过200个,就这200多个处理过的案件而言,胜诉率很高,但是也有败诉的,今天我们来谈一个我们从仲裁一直输到一审的案件,可谓从头输到尾。
陈某于2018年10月入职于深圳某公司,任职运营工作,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由财务人员小W发放,在职期间公司没有为陈某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该公司因为经营不善,项目经理在2019年6月口头辞退陈某。
陈某本来想着自认倒霉,赔偿金就不要了,另外再找一份工作吧。但是公司实在过分,不仅不给赔偿金,还拖欠陈某2019年5月和6月的工资。陈某多次问直属领导工资结算的事情,直属领导都不乐意理会,反正就是不给。
情急之下陈某找到了我们,在了解案情之后观法团队为其明确了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陈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拖欠的5、6月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但是这里有个问题,上述所有请求都必须有个前提,就是陈某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无法证明劳动关系,一切都是白搭。
于是,观法团队开始为证明陈某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展开了问询和取证,他表示可以让同事出庭作证,我们得知他这位同事的工资也是小W发放,而且,他在职期间公司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这下好了,陈某有工作证,尽管工作证上并没有公司盖章,但有项目名称,项目是公司主营业务,项目同名的微信公众号所属主体也是公司。另外,陈某有证人作证,该证人的工资发放主体与陈某一致,且证人有公司为其购买的社保记录。
观法团队随即申请了劳动仲裁。起诉时提交了证据,受理后及时提交了证人出庭申请,在举证期内跟陈某确认无数回需要证人出庭以及带上证人的银行流水(此前已提交其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陈某也确认证人一定会出庭。
开庭前三天,观法团队再次梳理案情,和陈某案件的证人打电话确认其是否能到庭,顺便跟他说一下开庭注意事项。一切进展顺利,并无问题。
等到开庭前一天,陈某在我们的案件沟通群里说证人不出庭了,要回老家了,连银行流水都无法打印。我们赶紧给证人打电话,证人拒绝接听电话。
如大家预想的那样,开庭时法官问了证人不出庭的原因,公司的代理律师对就证人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这一点不放,而除了这位关键证人之外,我们并没有其他特别有力的证据证明陈某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败诉裁决书如期而至。
好了,是否要起诉呢?陈某说一定要。
观法团队向其分析,一定要说服证人出庭,不然案件几乎无胜算。
陈某再次保证,一定让证人出庭。
观法团队律师提交起诉材料后,陈某和我们说证人无法出庭。好吧,我们退一步,让证人最起码配合我们把小W给他发放的工资记录打印后寄给我们,这样两位劳动者的工资发放记录还可以互相印证一下。
证人理直气壮回复,无法打印,打印不出来。
于是,我们去开一审的庭。
法官表示很无语,这么一个简单的案子,证人出庭不就完事了?
再次败诉。
可是我们也很无奈有没有。
看到这里,你们能稍微了解一下为什么律师不能向委托人保证胜诉率,甚至不敢说对案件有多大的把握吗?
因为无论是法律关系多么简单明了的案子,总有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不仅仅是因为庭审中对方律师新提交的而委托人又没有事先交代清楚的证据、或者委托人没有说实话又或者是委托人根本无法配合代理律师完成一开始保证的事项。
都互相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