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09:32:42来源:法律常识
河南四名失地农民因上访于2018年8月被刑拘,其中一人在看守所身亡,三人被控敲诈勒索罪,后被追诉寻衅滋事罪。2019年10月21日,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判决,三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当事人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近日(2020年1月9日),该案二审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因征地纠纷上访
因冠心病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贺立军告诉新京报记者,2012年,他与贺立顺、贺立文兄弟三人的土地被村组长陈清平霸占,征地补偿款也被侵占,因土地纠纷开始上访反映情况。
南召县检察院的起诉书称,2012年起,贺立军、贺立香、贺立文与贺立顺(已死亡)等人因土地租赁、征地补偿等纠纷数次上访,2013年后,又以同村枣庄组组长陈清平倒卖耕地、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霸占贺家土地、强行收回责任田、侵占村组集体财产等七项事由多次到县相关职能部门、上级部门信访。
2016年9月19日,城郊乡政府与贺家几人达成协议,并签署了“停访息诉书”。 家属提供的停访息诉书复印件显示,为了解决问题,乡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救助贺家12万元,县林业局一次性补偿贺家3万元退耕还林补贴,承诺给贺家相关人员办理低保,并将涉事坡地进行确权等。贺立军表示,协议签订后他们没有再去上访,但关于林权证和低保问题一直没有落实。2018年8月6日,贺立顺、贺立文、贺立军和贺立香四人前往纪委询问情况。“贺立香是我姐姐,我们兄弟几个不会(善于)说话,让她帮我们一起反映情况。”贺立军说。
当天中午,几人前往城郊派出所,询问举报村组长一事的进展。“到了不能走了,派出所的人说政府告我们敲诈勒索。”贺立军说。2018年8月7日,四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警方刑事拘留,2018年9月14日被南召县检察院批捕。
四人被拘留后一个多月,2018年9月18日,65岁的贺立顺在南召县看守所身亡。2018年12月25日,除了贺立顺之外,南召县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其他三人起诉。
一审被判寻衅滋事
被告人之一贺立香的女儿李平告诉记者,案件第二次开庭原定于2019年8月20日。8月16日,她作为母亲的辩护人又接到通知,检方在前一天对三名被告人追加起诉寻衅滋事罪,开庭时间延后至9月3日。
南召县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决定书指控,2014年5月26日下午,在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河南期间,被告人贺立军、贺立香、贺立文等人到巡视组驻地郑州黄河迎宾馆门口,手持横幅,反映土地租赁及征地补偿纠纷一事,在非信访场所非访,造成众多人员围观。2012年至2016年期间,为土地租赁、土地补偿及其他纠纷事项,三人多次到南召县城郊乡人民政府吵闹,滋扰、纠缠机关工作人员,扰乱单位工作秩序。
南召县检察院认为,贺立军、贺立香、贺立文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贺立军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只去了黄河迎宾馆一次,并没有拉横幅,因为天气炎热贺立顺昏倒后送医,昏倒后有人围观。
南召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贺立军、贺立香、贺立文以要求处理陈清平等事项为由到南召县纪委监委吵闹、拦截工作人员,致使会议中断;以索要征地补偿款及上访救助款等事项为由到城郊乡政府吵闹,严重扰乱办公秩序;并以上述上访要求为由到中央巡视组入驻的郑州市黄河迎宾馆门口扯横幅、冲击宾馆门口,引起大量人员围观,致使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以此向相关单位索要救助款及“退耕还林款”共计15万元,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南召县法院并未认定检方指控的敲诈勒索罪。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贺立军、贺立香、贺立文犯敲诈勒索罪的依据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不予支持。
是否属寻衅滋事成二审辩论焦点
三名被告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于2020年1月9日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从上午九点多持续到下午将近两点。
此次开庭检方没有提出新的证据。一审判决中,法院判决依据的证据有当事人的供述、相关证人证言、关于12万救助款的分配方案,信访处理意见书及停访息诉书等书面证据。
贺立香的女儿李平表示,证明四人闹事的证人均为公职人员,他们提出证人出庭作证,但无人出庭。出庭检察员表示,证人证言由侦查机关依法调取,来源合法可靠,程序没有问题。
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符合法律规定,建议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庭审中,被告三人坚称自己是正常上访行为,进行的是合法的维权诉求。
被告人贺立香否认在黄河迎宾馆有拉横幅行为,要求检方出示相关监控录像或照片。审判员表示将会和基层法院做工作,看是否能够调取,目前无法明确答复。
贺立文的辩护律师张晓丽表示,贺立文等人没有寻衅滋事的故意,一审中公诉机关出示的各种信访材料足以证明贺立文等人信访,是有实际问题要反映,且反映的问题中部分已经查证属实得到解决。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