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10:17:17来源:法律常识
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丹检民公[2020]4203230000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朱贵林在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公告期满,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本院将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邮寄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北京路73号(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联系电话:0719-5219965
特此公告。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