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13:05:27来源:法律常识
行政诉讼案件中,经常有一些复杂的行政行为,涉及多个行政主体,或者某行政行为分成多个阶段,这导致行政诉讼中适格被告的确定颇有难度。今天,陈律师就适格被告的确定技巧,跟大家进行交流。
在行政诉讼案件中,想认定适格的被告,先要了解被告确定原则。
首先是谁行为谁被告原则。这是基本的判断准则,包括:谁作为谁被告,如对行政处罚不服的,作出该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作为被告;谁不作为谁被告,如社保局该发抚恤金不给发的,就可以对社保局起诉;共同行为共同被告,又包含多个行政机关作为共同被告、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情况。另外,还有“谁委托谁被告”“谁履责谁被告”以及“谁实质性影响谁被告”等多个原则。
但是,要找准行政诉讼的被告,光了解被告确定原则不够,很多时候还得了解被告的具体职权才能确定适格被告。这就需要掌握一些实操技巧,在此陈律师也跟大家分享一二。
还是以多部门参与强拆为例。比如,张三的房子在未达成补偿协议、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被县政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及镇政府联合给拆了。对此强拆行为,张三自然不服,这时候他就把上述三个行政主体都告上法院。但是,三部门各执一词,都说自己没有责任,那么到底谁是被告呢?后续怎样处理才好呢?
面对此类被告不明确的复杂情况,一个非常有用的技巧是:利用政府公开信息来确定各参与主体对具体事务的管理职责,在此基础上依据前述的“被告确定原则”来认定适格被告。
比如登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可在该平台中检索相关信息,而且该平台还可链接到“地方政府服务窗口”。当然,也可以直接登陆地方政府的政务网、政务服务网。一般来说政府官网的信息是准确的,但也可能因更新延迟或职权划转等导致信息有误,在检索时要注意检索同一部门内上下级职权划分调整的文件。
若政府官网上有关信息未公开,别着急,陈律师告诉大家应对的方法:申请信息公开,这一招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非常有用。
在知晓上述方法后,“张三诉强拆案件”便能迎刃而解:在律师的帮助下,张三通过申请信息公开,得到《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XXX安置补偿方案的批复》,并从中发现:某县政府是改造主体,某镇政府是实施单位。律师将上述证据提交法院,最后法院认定:多部门参与强拆,无法确定具体的行政机关时,推定作为实施单位的镇政府为被告。
最后,陈律师再嘱咐大家几句:实践中,行政诉讼比较复杂,由于各地政策不同,各地方法院的裁判尺度也有差异,一般来说,行政案件尊重当地法院的认定和裁判规则将推动纠纷的解决。因此,如果涉及多个行政主体,在必要的时候,该变更被告就变更被告,该另行起诉就另行起诉,要灵活处理,不要固执和死磕,毕竟打官司得先胜诉,才能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换个被告能得到更好的结果,何乐而不为呢?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