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18:29:12来源:法律常识
2018年,女孩小青交了一个男朋友小赵。小赵为了表示爱慕之心,不时给小青发红包、转账。后因小青家人反对,两人无奈分手,分手不到一个月,2019年底小赵与别人结婚了。今年5月,小青突然接到法院传票。原来是小赵起诉小青,要求偿还两人恋爱期间,小赵向小青转账的款项10多万元。
小青看着小赵列出的转账清单,百感交集,一时说不上话来,清单列明了两人恋爱期间大大小小的转账,其中有多笔几元钱的转账。
小青和小赵的情景,你是否似曾相识?
胡律师提醒:男女恋爱期间,相互给付财物的情况较为常见。为避免后续产生纠纷,涉及金钱往来一定要明确是借贷、赠与还是其他款项往来。对于给付财物一方,若不是赠与,应保留相应的证据,比如借条、代收款字据等;对于接受财物一方,若是赠与或其他款项往来,则应注意保留赠与或其他款项往来相关的证据。
没有证据怎么办?赶紧补证据。证据可以是对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也可以是微信聊天记录、语音、录音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特定时间、特定金额的转账,如5月20日转账“520”、1月3日14时转账“1314”,谐音“我爱你”、“一生一世”,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善良风俗,该行为与情侣之间表示爱慕的语言高度一致,是一方为增进二人感情而转账,并无要求对方返还的意思表示,在法院审理案件时往往被推定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所以,小青接到传票后,建议分4步走:1、对小赵列出的款项从性质上进行分类,哪些是赠与,哪些是其他款项往来,是否存在借款,并提供相应证据与理由;2、小青可以尝试通过电话录音、微信聊天等方式补充收集证据;3、小青收款前后是否为双方共同需要而支出款项,小青是否存在转账给小赵的情形,并提供相应的证据。4、如果小青没有出具借条,不存在借款关系,可以从双方并没有借款的意思表示入手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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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小青和小赵恋爱期间,小赵给小青转账30万元,称“借你一万年”,分手后小赵起诉要求归还,法院会支持小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