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00:43:16来源:法律常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徐智慧 宋鑫茹
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发布征集“3.15”消费维权线索,市民徐女士在平台留言反映,她于2019年10月,在泰山区云南原生态蒸汽石锅鱼饭店充值了1000元,可谁知道2020年9月,徐女士发现该饭店关门了,卡内还有548元余额,老板也无法再联系。
3月2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徐女士了解情况,2019年10月,她在位于迎胜路与东岳大街交叉口的云南原生态蒸汽石锅鱼饭店充值了1000元会员卡,后期陆续消费了452元。2020年9月,徐女士从该饭店附近路过时,偶然看到饭店已经不再营业,有工作人员在搬运店内空调。
“办了会员卡之后,我就去吃过两次,不是很合口味,去年路过时看到关门了,我问周围店铺,才知道这饭店不干了。”徐女士说。知道饭店关门后,徐女士就拨打会员卡上的电话,联系饭店会员卡退费的事情,但是电话并未接通过。
根据徐女士提供的该饭店电话,记者尝试与饭店老板联系,但是电话接通后,该号码号主说他是买的手机号,已经买了大半年了。“那个饭店关门不干了,经常有人给我打电话问,我能不知道吗?”该号主说。
3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云南生态蒸汽石锅鱼饭店,看到店内在进行装修,店内餐饮设施和桌椅都已经清空。询问装修工作人员,他表示也不了解具体情况。
随后记者拨打了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对此情况回复:饭店老板联系不到的话,建议报警处理,如果涉及金额不大,可以联系多位需要会员卡退费的消费者一起报案。
山东同怀律师事务所陈帅律师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如果无法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发现存在非法转移或挪用预付款等其他问题,则很可能涉嫌非法集资或诈骗犯罪,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立案调查。
在此,陈帅律师建议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多做比较;理性消费,防范风险;签订合同,责任细化;保留凭证,及时维权。
找记者、求报道、求帮助,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壹点情报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体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