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05:39:00来源:法律常识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虢灿 杨昱 实习生 黄胜凤 通讯员 文天骄 视频 杨昱) “谢谢法官!”从法官手中接过《家庭教育令》,陈茜(化名)已是泣不成声,向法官躹了一躬。
1月6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权纠纷。夫妻离异后,8岁女儿小胡归母亲陈茜抚养。再婚后的陈茜因搬家导致女儿两周多未上学。前夫胡毅(化名)知晓后,请来保姆照顾女儿,并将前妻告上法院,争夺抚养权。
最终,抚养权还是判给陈茜,考虑到她监护失职的情况,法院发出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
父母离异,8岁女孩与保姆住了一年
胡毅与陈茜结婚后,在2013年5月生下女儿小胡。由于感情不和,两人2020年8月10日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女方抚养直至18岁,男方每月需支付抚养费3000元。离婚后,陈茜带着女儿搬到出租屋居住。
搬家期间,因为陈茜事务繁忙,导致小胡两三个星期没去学校。胡毅急了,给女儿找了全托,之后又请保姆照顾。期间,托管费、保姆费、生活费均由他承担,而课外兴趣班、学校牛奶、零用钱等费用由女方承担。2021年2月至开庭,孩子一直是与保姆同住,陈茜和胡毅会时不时地去照抚小孩。
离婚之后,陈茜再婚,组建了新家庭。胡毅认为,陈茜没有照顾好女儿,起诉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想要回小胡的抚养权。
今日,法庭上陈茜含泪表示,不愿意放弃女儿的抚养权,之所以没送女儿上学,也是为了让女儿转学,并在庭上反问胡毅,“你是否真的可以给小孩一个完整的家庭?你对她的爱,我不否认,但请问你,世间上有一种爱能超过母爱吗?”
法院向失职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
“从2021年2月起,小胡一直与保姆居住,陈茜也只是周末过去接送孩子,可认定陈茜怠于履行其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庭上,主审法官表示,胡毅虽然找了全托、保姆来照顾女儿,但让孩子一个人与保姆居住,说明了胡毅只是履行了“养”的义务,却怠于行使“育”即教育、保护的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鉴于原、被告双方都存在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的问题,对小胡的生理、心理与情感需求多有忽视。当法庭询问小胡更愿意与谁生活时,孩子的回答仍是“妈妈”。由此,法院认为还应该再给予陈茜一次自我纠错的机会。
天心区法院依法驳回胡毅的诉讼请求。同时,对陈茜的失职行为依法予以纠正,依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规定,依法对失职监护人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
《家庭教育令》裁定,陈茜应多关注女儿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与学校老师多联系、多沟通,保持与老师至少每周一次的联系频次,了解女儿的详细状况;裁定陈茜与女儿同住,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不得让女儿单独与保姆居住生活;并规定《家庭教育令》有效期一年,在裁定失效前,小胡本人或密切接触小胡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家庭教育令》;如义务履行人陈茜违反裁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将联动多部门,确保新法落实落地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丹表示,《家庭教育令》是根据1月1日正式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所出台的一项具体的创新举措,主要意义就是规范家长正确的履行抚养孩子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氛围。
同时,天心区法院将联合妇联、共青团和民政部门共同建立联动机制,确保父母都要拿出足够的时间来陪伴孩子,给予孩子关爱,给予孩子应有的教育,促进《家庭教育促进法》能够真正的落实落地。
此次发出的《家庭教育令》,也是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全国第一例《家庭教育令》,是严格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大探索。该令的出台,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创新司法实践,有利于依法纠正父母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建议:带娃有法可依,家长还需针对性学习
“做家长太难了,怎样带娃才算是‘依法’呢?要是我不小心没有‘依法带娃’,会不会有惩罚啊?”对于新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不少刚刚为人父母的网友发问,引来共鸣,“不是所有家长什么都懂,万一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会怎样?”
记者了解到,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修订过程中,删除了二次审议稿中的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改为批评教育,劝诫制止,予以训诫。
湖南省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万薇律师对此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的意图,就是为了促进家庭教育而进行的“指引”和“赋能”。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通过法律方式告诉家长,如何当好一个家长,引导家长按科学的方法、科学的理念去教育孩子。父母不可能一开始就了解所有教育的知识,也需要不断学习,这个时候就需要“赋能”,当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时候,可以向公共体系获取相应的帮助。学到相应的知识,来提升自己的能力,做一名合格的家长。万一没有当好家长这个角色,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规定,不是惩罚,是纠偏,帮助家长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
“以前带娃,更多的是注重孩子的吃穿住行,吃饱穿暖有书读,现在法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万薇说,家庭教育是对孩子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以前是道德层面照顾孩子,现在有法律的标准,法律的要求,不履行将承担法律责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家长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尊重孩子成长的各个阶段,比如孕期、婴幼儿、中小学等不同阶段身心发展特点,有针对性学习,理解孩子言行的意义,平等对待孩子,通过学习来提高自身教育能力和水平。
“我们以往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不少家长说:‘我们管不了’,甚至案件开庭都不来,我认为这种推卸责任跟孩子成长过程中家长没有尽到教育责任,不会教育有很大关系。”万薇表示,父母对孩子缺乏关心,甚至辱骂,孩子在这种教育长大,很可能滋生校园暴力、打架斗殴等行为。父母作为成年人,有更多资源、更多学习途径,需要不断学习,发现问题及时反思,通过科学的方法来跟孩子沟通。
“丧偶式育儿”或将违法
工作太忙没法陪孩子,离婚了足额给了抚养费就撒手不管……有些家长往往以这样的借口来推脱照顾孩子的责任,而这些行为,可能涉嫌违法。
《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对未成年人父母分居或离异、父母委托他人照顾孩子等情况,都做了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离异,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如果委托他人照顾孩子,父母应当与被委托人、孩子保持联系,定期了解孩子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有的父母因为家里经济原因不得不外出务工或者其他情况,虽然跟孩子存在空间上的距离,但是不代表不能关心、了解孩子的情况,每天一个电话、一个视频就能增进跟孩子的交流沟通。”万薇说,跟父母没有感情交流的孩子,往往更容易出现问题儿童。
《家庭教育促进法》从宏观层面规定了各级政府、教育、妇联等部门需要开课程、提供社区指导等服务,也从法院离婚案件审理等具体个案中明确对不履职家长的约束,对失职的监护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法律是有牙齿的,以前家长失职是口头的指导和教育,没有强制性的处罚,难以督促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后,如果家长没有依法履责,在被提醒教育后仍然违反,将会要视情况轻重付出代价。”万薇表示。
【记者手记】
为人父母不需要考试,但需要学习
家庭教育从“家事”变成“国事”,法律规定孩子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对其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家庭教育要求尊重孩子身心发展、人格尊严,保护隐私,跟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这些要求,对家长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法律给了“为人父母”一次学习的机会,法律明确告诉家长,可以从哪些方面做,怎样更好教育孩子。
常有人说,当父母不需要考试。但法律给父母提出了要求,要求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从母亲孕期开始,到婴幼儿阶段,幼儿园、中小学阶段,不同的阶段都需要掌握不同知识来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当父母不需要考试,但需要不断学习,才能紧跟孩子成长的步伐。
[责编:孙燕飞]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