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合同纠纷起诉找律师,门面房租赁拆迁事先未告知,损失谁承担责任

时间:2022-12-12 14:05:47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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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出租时,出租人要将房屋的相关情况告知承租人,双方要签订租赁合同,但是,门面房租赁拆迁事先未告知,损失谁承担?

网友咨询:我租的门面房要拆迁,和房东的合同上写明了遇到拆迁,乙方不能经营,甲方退还剩余房租,乙方损失由谁承担?

门面房租赁拆迁事先未告知,损失谁承担?

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毛军律师解答: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门面房出租给承租人的,对门面房进行拆迁时,承租人因拆迁造成的损失由征收部门承担,如给予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毛军律师解析:

租赁期间面临拆迁此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行为,此种情况下关于如何拆迁补偿,是否要给承租人赔偿的相关事宜法律方面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而是由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上中的条款来规定的,如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此项则由双方协商。

对于征地拆迁盛行的近几年来说,承租人有必要在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注明遇此情况应怎样处理,并明确规定赔偿的相关条款,标出损失部分应由谁承担,这样才能权责明确,避免纠纷!

毛军律师支招:

首先,你可以与房主解除租赁合同,并拿回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其次,你可以选择与房主(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协商,在房主拆迁选择产权置换后,重新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然后,你还可以向拆迁方申请房屋搬迁补助费。

一般来说,在租赁期间与拆迁时,承租人可以与房主协商解除租赁关系,并要求返还剩余的租金,这是一种方案。而另外一种方案则是可以要求在房主在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此种情况则需要房主在拆迁补偿时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而产权置换后的房租则由原承租人承租。

毛军,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为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委员,凉山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市场经济法律应用协会专家团成员。

门面房租赁拆迁事先未告知,损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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