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探视被关押犯费用,找律师探视被关押犯费用谁出

时间:2022-12-12 20:04:20来源:法律常识

绍兴离婚律师:离婚后因探视孩子发生纠纷怎么办

以下信息由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郝小青律师整理分享,信息来自于网络

事实经过:1.原、被告于2015年7月25日登记结婚,于2018年2月25日生育一女名王某2。双方于2018年3月起分居,被告曾于2018年6月、2019年3月起诉离婚,判决不予准许。2020年4月26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女随被告共同生活,原告于2020年5月起每月支付抚育费1500元,原告上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2020年11月30日,经本院判决,原告自2020年12月起,可于每月第二周、第四周的周六上午十时至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XXX号明园大楼门卫室将孩子接出探望,并于当晚七时前将孩子送回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XXX号明园大楼门卫室,被告应予配合。

2.2018年6月23日,原、被告发生肢体冲突,原告至医院就诊。2018年7月7日,原、被告发生肢体冲突,原告至医院就诊,上海市公安局验伤通知单记载原告软组织损伤。2018年7月14日,原、被告发生肢体冲突,原、被告均至医院就诊。上海市公安局验伤通知单记载原告脑外伤、软组织损伤。

当日,原、被告签署治安调解协议书,记载双方因小孩照顾问题引发纠纷,后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已验伤,自意协商解决,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双方约定每周看小孩一次,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应提前协商,照看小孩应不影响小孩,不抱走小孩,2.双方父母不再干预关于孩子的问题,3.双方就此事作一次性调解解决,放弃追究对方法律责任。2018年8月18日,原、被告签署治安调解协议书,记载双方因小孩照顾问题引发纠纷,后发生肢体冲突,自愿协商解决,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双方约定每周看小孩一次,约定时间为半小时,地点为长阳路XXX号XXX室,2.被告不要动手,3.双方以后都不要动手,4.原告放弃追究对方法律责任,5.纠纷结案。

法院判决:被告孟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某1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计250元

法理分析: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

  1. 本案中,根据双方陈述及在案证据,原、被告曾数次发生矛盾,产生肢体冲突,原告因此受伤治疗,被告认为已经公安机关调解纠纷,但原告仍可就其人身损害主张民事赔偿。
  2. 关于原告主张的费用,医疗费及挂号费中,根据原告提交的票据、病历等结合双方发生冲突的时间,本院对2018年6月23日、7月17日、7月14日的费用予以认定,其余费用无法认定与本案的关联性,本院不予支持;考虑伤情,营养费酌情支持60元;交通费,考虑到就医的需要,酌情支持100元;误工费,原告未提供相应证据,本院不予支持;后期治疗费尚未产生,本院不予支持。
  3. 以上费用,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并考虑曾经的身份关系,本院酌情确定由被告赔偿原告250元郝小青律师|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刑事案件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打官司 财产 补偿金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