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07:23:43来源:法律常识
问:我父母都是文盲,不会识字,不会写字签名,怎么立遗嘱?找人写好,让他们直接按手印行吗?
律师参考意见:书式遗嘱中,无论是自书、代书,还是公证遗嘱都是要求立遗嘱人本人签名的。许多老人为文盲或半文盲,不会识字、写字,如何有效订立,这是个很普遍的现实问题。现行继承法未规定这种替代办法,但根据大多数学者的意见,认为确有一些公民不具有书写遗嘱的能力,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所以应当允许这少许特殊的公民,在代书遗嘱上捺指印代替签名。但是,有书写能力的遗嘱人不得用捺指印取代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均不得以捺指印的方式代签名。
解决问题的方法一是可以录音遗嘱(包括录像,目前司法实践中视为录音遗嘱),但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保存的录音文件必须为原始档(笔者接触过以前的遗嘱录音磁带、光盘因存放不当,后面无法播放的案例,因此录音储存设备本身的保管存放也是个实际问题)。二是可以办理公证遗嘱,根据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规定,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按手印代替签名,但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三是找专业的遗嘱管理机构办理代书遗嘱,目前这此机构多数具有提取指纹存档、全程录音录像的设备与遗嘱流程。反之,若没有见证人在场和提取指纹存档(无存档,事后就无法比对鉴定是其本人)的情况下,因死无对证,只按手印的书式遗嘱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