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07:32:01来源:法律常识
夏日的贵州,舒爽依然。
近期,记者赴贵州采访,走在街头,随处可见的标语令人印象深刻:“扫黑除恶,不获全胜绝不收兵!”“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简短有力的大字给行走在违法犯罪边缘的人敲响警钟,对于老百姓来说,却不啻为温暖的春风。
2018年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号令既出,如火如荼,贵州持续掀起铲除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作为这场正邪较量的主要战力,贵州法院利剑出鞘,以一杆公平秤、一颗为民心,守护着老百姓安居乐业的质朴愿望。
依法办案,让老百姓为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喝彩
让老百姓喝彩的案件审判,必须兼顾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依法严惩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如此才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因此,在审判环节,法槌的每一次落下,都务必铿锵有力。
“始终坚持正确把握处理好严格依法办案与依法从快严惩、依法从严与依法从宽、依法快审快判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关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审理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无论在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今年3月20日,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贵州高院副院长赵传灵如是说。
贵州高院组建了全国省级法院第一家专门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刑事审判庭,确定了42名刑事审判专家和92名刑事审判业务骨干,并邀请贵州大学3名教授为特邀专家,组建了扫黑除恶专家库,力保案件审判质量。
重拳之下,浊气溃散。涉黑涉恶分子一个个认罪服法,“保护伞”一把把拔起。截至6月30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贵州全省法院共审结涉黑及“保护伞”案件92件934人,审结涉恶犯罪案件296件2231人,判处财产刑9139.91万元。随着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被悉数铲除,老百姓的幸福感、安全感也在随之增加。
个体户张女士谈起和黑恶势力团伙成员打交道的经历仍然心有余悸,凤冈县冷林等12人因涉黑犯罪被判刑让她不由得松了一口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别好!希望能长期开展下去”。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形态呈现出新的特点,如何撕开犯罪分子的“合法”伪装,准确认定黑恶犯罪,对司法机关无疑是一种考验。
2018年11月,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朴素的办公楼里,法官们正在紧锣密鼓地阅卷和讨论案情,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云岩区法院的第一起“律师追债”涉黑案件,即江太国等12人涉黑案。
“从表面上看,‘猎狐’就是一家合法成立的公司,经过他人的合法授权,为他人追讨债务,这给本案被害人产生了认知上的错误,达到了涉案财产‘非法’变‘合法’的目的。”云岩区法院刑庭庭长、扫黑办主任郑卫东说。
此案的一审宣判和二审维持原判,成功揭露了犯罪分子的“律师追债”幌子,不仅给蠢蠢欲动的类似人员敲响了警钟,也向广大债权人传递了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个人正当权利的信号。
发动群众,打一场围剿黑恶势力的人民战争
在贵州,无处不在的线索举报方式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醒目的宣传标语和口号极大地激发了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热情。
贵州省扫黑办通过各级部门官方网站开设举报专栏,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会、坝坝会、校园讲座、企业讲座等专题宣讲;委托省广电网络公司设计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宣传广告,并向全省有线电视用户持续推送;协调省通信管理局督促三大通信运营商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宣传短信;并通过LED大屏、公交移动视频、电视台、电影院线映前等滚动播放公益广告进行宣传。
扫黑除恶工作的决心和成果要让老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贵州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曾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表示“新闻宣传要全程参与”“要宣传好、宣传准、宣传出效果”“要强化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强大的扫黑除恶舆论声势”。
贵州法院积极开展扫黑除恶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村寨、进社区、进网络、进公共交通场所活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还将扫黑除恶宣传标语编制成了专用电话彩铃,向每一个来电人员宣传扫黑除恶知识。
除了邀请各界代表旁听庭审,贵州法院还加大了庭审直播力度,对于可公开庭审的一律进行公开庭审,并通过网络进行直播,让司法办案成为生动的普法课堂。
优化相关工作机制,助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对优化完善相关机制提出了要求。
今年年初,贵州高院明确提出“九个一”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和“五个一”工作管理机制,着力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保障专项斗争顺利推进,被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作为“工作做法和经验”认可推广。
在记者走访的云岩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一份份一件件,归置有序,是沉甸甸的工作量,更是沉甸甸的责任心。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贵州高院立足全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的文件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意见,誓把深挖彻查、“打财断血”、“打伞破网”进行到底。
对法院来说,扫黑除恶并不仅仅是审理案件,在坚持综合治理方面,同样责无旁贷。
江太国一案中,云岩区法院发现了行业监管存在的漏洞、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函。
“被告人成立的猎狐商务信息服务部经营范围是商务信息服务等,实则打着‘律师追债’的旗号行违法犯罪之事。因缺乏有效监管,为违法犯罪的滋生提供了土壤。”云岩区法院副院长陈涛介绍说。
截至6月30日,贵州法院针对案件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行业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222条。
“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形容的是贵州的气候和地理状况,而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双强有力的大手拨开黑恶势力云雾、抹平崎岖,如今的贵州治安环境正沿着晴空下的法治平坦大道稳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