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团队律师好还是个人律师好,律师职业感受

时间:2022-12-13 18:03:18来源:法律常识

前几天去一个大所交流学习,被告知所内团队大佬每年都在找实习律师,期满重新招聘。大佬年业务量过百万,在用工成本上可谓是精打细算。这也反映出来刚出工作律师工作之艰辛。也让笔者回想执业以来的点点滴滴。

一、新人生存发展艰难

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起点高、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毕竟是少数。律师也一样。律师界素有三年入门、五年立身、八年成才的说法。不能说完全准确,但也符合行业情况,数字只能作为约数理解。凡事都得看天时地利人和,通俗来讲就是社情、国情和自身情况。我们姑且按照素有说法来讲。很多人等不到三年就退出行业了,有的考公务员取得了体面的工作,有的做了法务,也有的转行从事其他职业。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案源,为了生活不得去另寻他路。遇到好的平台、团队、老师并非易事,大多数的成才律师更倾向于用实习律师。我想原因有三,其一用工成本低,其二工作激情高,其三实习律师虽不能独立开庭但只要用心基本上能够帮助律师解决近一半以上的工作量。

二、贫富差距大且基层竞争激烈

本地律师年人均业务量52万余元。行业大佬年业务量上千万,上百万的律师亦不在少数,这些人数占整个行业人数的20%或是更少,创收却占到行业的80%以上。剩下80%或是更多的律师要争夺行业20%或是更少的业务。相同案情的案件,单纯从律师费的角度来说有的律师收费几十万能谈下来,有的几万甚至几千谈不下来。客户群体不同,消费理念自然不同。律师费可以高的令行业人称赞,也可以低的让人意想不到。基层律师竞争尤为激烈。

三、注重营销模式且多样化

笔者在本地最成功的营销式律师所工作过。该所主任的一句话让笔者至今仍记忆犹新,“如果把律师事务所比作汽车,那么销售就是发动机,律师是车轱辘。销售才是律师的核心”。笔者虽不敢苟同这句话,但是律所的成功不得不让人反思其道理所在。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案源才是律师之本。有了案源才能生存、发展、成名。传统律师虽自带营销的一些能力,但是真的远远不如营销式律所销售那般专业。法律服务亦是一种产品。既然是销售产品,各行各业的销售都有相通的地方。“话术”是一门大学问。从最初接触客户到最终的成单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这个过程并不需要过多的专业知识或者说营销的能力在此时要大于律师专业素养。事实胜于雄辩,营销式律所的成功就很好说明了这一点。更有甚者,做得好的销售出来单独成立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与多家律所、多个律师建立合作关系,不再拘泥于一家律所。

四、仰慕行业大佬主要在于其创收

笔者有个法官同学曾经说过,你们律师是把创收高的律师作为自己的目标,并向其学习。这种行业价值观是不正确的。我们后来想想也是。我们认为某个行业大佬很厉害,最吸引我们的是大佬的什么地方。是专业素养么?我们扪心自问不是。大佬很多,知道大佬专业素养的具体体现或是关注其经典案例的同仁并不多。大家最初知道的其实就是两点,第一他很厉害,第二他创收高。具体关注业务方面的话那多半也是基于自身工作的需要。

五、内卷严重

律师职业,是一种必须慎之又慎的职业,前面永远有坑,不同之处在于,有的坑是公权力挖的,有的是同行挖的,也有的是委托人挖的,当然也有的是自己不小心挖的。多数同仁想必都遇到过被被公权力和当事人为难的事情。记得之前有当事人来找笔者“闹事”,后评价笔者说的是“滴水不漏,无懈可击”。没办法,风险防范第一位。在这里想聊聊律所内部的内卷问题。笔者经历过或听说过的还是比较精彩的。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立场不同看待问题必然不同。每个人也有每个人的偏见,对你不好不见得对别人不好,区别对待再正常不过。说起律所内卷问题的,团队之间的矛盾、分歧,在律所内安插眼线窥探其他同仁的工作情况那是一般的内卷行为。笔者朋友曾经给笔者讲过其亲身经历的一个事情。他遇到一个棘手案件,后律所经组织讨论定下代理思路。后参加案件讨论的一名同事将其代理意见告知对方当事人律师。导致我朋友在法庭上极为被动,日后律所主任也处理了此事。真可谓之隔墙有耳,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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