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03:40:39来源:法律常识
在农村,卖粮款是农民收入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很多地方的租地费、农资费等都是赊欠的,只有粮食卖出去,钱回到农民手里,这些赊欠款才能平账。
如果粮食款被拖着迟迟不能结账,就非常闹心了。
每年,卖粮款被拖欠的情况时有发生。而有些卖粮户打算去法院起诉时,才得知,因为前期的疏忽,手上的证据不足,事情难办。
眼下有多种主粮尚在或即将迎来收购期,在此,提醒一下大家:
卖粮时,注意保留好各种交易单据,以及与交易有关的网聊记录等信息。
该有的收据和凭证一个都不能少
卖粮交易中,最好是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这样可以使双方的商事交易行为有书面证据支撑,便于后期进行各种权利的维护。
当然,肯定有人会说,“我没签过合同,收粮的人和我挺熟的”“我会把粮食卖给合作很久的粮站”……以前这都没签过合同,也这么过来了。这样的情况也很多见。如果一直是通过这样的方法交易,并且不打算改变的话,那么也要明确:就算没有合同,在交易过程中,肯定是交付过一些单据,比如供货单、运输单、结算单等等。这些单据都要注意保存。
特别是供货单这一块,该有的收据和凭证一个都不能少,该有的信息和签字一定要写清楚,最好是由买方在供货单上面加盖公章,或者,由公司指定的负责人在上面签字。
我们以卖粮时常见的过磅单为例。
有的粮款纠纷案例中,因为买方是熟人介绍的,卖粮户只拿到了买方给的过磅单,而且过磅单上信息填写得都不全,但卖粮户也没在意。结果,几个月后出现买方拖欠粮款的情况,而且对方也不愿意通过和解的方式来偿还款项,卖粮户想走司法程序,可只凭信息不全的过磅单,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连法律援助人员都觉得他们实在是太疏忽大意了。
由此可见,在平日交易的时候,大家还是要多留个心,过磅单上的各类信息要尽量填写完整,签字盖章什么的都不能少。
还有就是买卖双方之间的银行流水,以及平时双方在使用微信等网络通讯工具时,涉及交易金额、交易过程、付款日期等内容的聊天记录,最好都仔细保存。如果日后确实起了纠纷,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材料。
从程序上看,如果农民卖粮后,发现买方存在恶意拖欠行为,而且通过多次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渠道,都没有办法要回欠款的话,卖粮户应该在合理的诉讼期间之内,以书面的形式及时向买方进行催款,直至提起诉讼。
法律服务学几招
在很多农民看来,不到最后是不想打官司的,因为总感觉起诉会把事情复杂化,效果也不一定好。这种想法在农村很普遍。针对此类情况,有些村子就想了个办法:
由集体出面购买律师服务,给村里请来“驻村律师”,为村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参与解决矛盾纠纷,甚至深度参与村集体的一些重大项目谈判,防范风险。
这样,村民遇到债务纠纷或者其它法律问题,直接就能向驻村律师求助,心里也就有了底。
也有的村子,虽然没请驻村律师,但是村里的调解人会劝大家善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这司法公开的四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