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12:03:12来源:法律常识
“现在包括我家的那些村民们都说我,自己的车被偷了,反而还被小偷给告了。真是又倒霉,又莫名其妙。”
这个说话有些愤慨,又有些无奈的人是徐先生。
前一段时间,徐先生遇到了非常糟心的一件事。
那就是自己的摩托车被一个小偷给盗了,可事后这个小偷,居然还反将自己给告上了法庭。
法院的一审判决,徐先生需要赔付给这个偷车贼1255元的赔偿费。
1255元其实并不多,但这已经不是钱的事情了,徐先生只想要一个公平公正的看法。
于是,徐先生说出了文章开头的那句话,并再次向法院提起了二次诉讼。
那么这件事情,最终又会迎来一个怎样的判决呢?小偷为何偷了车主的车,还能反将车主给告上法庭呢?
而这件事情,还要从2017年说起。
2017年4月29日晚,岳阳市岳阳县某乡的徐先生,在结束了自己一天的工作后,正躺在家里的沙发上,悠闲地看着电视节目。
可不出一会儿,他就听见自家门口,传来了父亲的叫喊声。
“摩托车没了,摩托车没了。”
徐先生的父亲,在自家楼下大声呼喊着徐先生,叫嚷着自家的摩托车不见了踪影。
在平时,这个摩托车除了徐先生会骑之外,在这个家里基本上是没有人会来动的。
而且徐先生一般不把这个摩托车借给其他人。
所以,当徐先生的父亲看见楼下的摩托车不见了的时候,他的心里便觉得不对劲,立马意识到,应该是被小偷给偷走了。
徐先生听到父亲的叫喊后,也匆匆忙忙地下楼。
他看见原本摆放摩托车的地方,确实是没有了摩托车的踪影。
这辆摩托车的底座里,还存放着刚刚拿出来的一张存折和一些现金。
徐先生反应过来之后,就赶紧报了警。
在交代完自己的父亲留在家里等待警察到来的话语后,他自己就上楼拿了车钥匙,开家里的小轿车,沿着摩托车轧过的轨迹,去寻找自家摩托车的踪影。
想着摩托车里也没有多少油了,徐先生肯定小偷不敢明目张胆地骑着自家的摩托车招摇过市,便开着自家的小汽车,沿着周围的乡间小道,一路追过去。
开着开着,他的车子没油了,徐先生只好停在路边的加油站,给车子加油。
无巧不成书,他竟然在这里看到了,自家的那辆摩托车。
原来,这辆被偷的摩托车也没有多少油了,小偷为了能够把摩托车尽快地驶离案发现场,也来到了这间加油站里,给摩托车加油。
车主和小贼,竟就在这里打了个照面。
徐先生上来就怒气冲冲的,去追这个偷摩托车的小偷,可对方本来就做贼心虚,看见有人要去追他,赶忙就骑上了摩托车,匆忙逃走。
徐先生气不过,在匆匆忙忙给车加了一点油后,就立马驾驶着小汽车,前去追寻小偷的身影。
他一边追着这个小偷,一边还摇下了自己的车窗,对着前面的小偷大声地喊叫:
“停车,你快停下,还我的摩托车”。
可这个小偷哪里还顾得了这些呢!只知道自己的后面,现在有人追赶,便拼命地往前开去。
当时,天越来越黑了,骑着摩托车的小偷也很心慌。
于是,便把摩托车开到了非常狭窄的小道上,甚至还在不断地提高摩托车的车速。
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甩开后面一直对他穷追不舍的小轿车。
天黑路窄,后面的小轿车追得又急。这能不出现交通意外吗?
小偷在经过小路,转弯的时候,车子发生了严重的打滑。
而在后面匆忙追赶的徐先生,在拐弯的时候,也没有看清前面小偷的具体位置。
就这样,两个车子发生了激烈的碰撞。
摩托车撞上小汽车,无异于以卵击石。
结果就是,小汽车只是车头表面有着明显的凹陷,坐在小汽车内部的徐先生因为有安全气囊的保护,并没有什么大碍。
但是坐在摩托车上的小偷可就比较惨了,由于惯性的作用,他被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由于地面非常坚硬,在被摔在地面上后,小偷是整个下巴着地,下颚骨发生了严重的错位,并且还摔掉了三颗门牙。
看到这样的结果,徐先生觉得无论如何,先确保人身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他赶紧返回拿手机报了警,让警察来处理现在的场面,然后把受重伤的小偷给送到了医院进行治疗。
警方通过提取小偷的相关信息,最终在公安局的数据库中确认这个小偷名叫付涛(化名),之前就有一些案底在身,已经是一个惯犯了。
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又得知这名叫付涛的小偷,竟然经常团伙作案。
通过徐先生的这一次穷追堵截,警方也破获了与付涛相关的一系列偷窃案件。
做错了事情就必须要承担法律的制裁。
哪怕这个小偷,已经可怜兮兮地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他也仍需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
经过警方的核实,确定了付涛现在手里所有的盗窃案。
最终,当地法院判处付涛一年零九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两万块钱的罚款。
这个结果可谓是大快人心。可这件事情却远远还没有结束。
“多少得赔一点吧?你看我们家的条件也不容易,他多少应该拿出一点赔偿给我的。”
躺在病床上的付涛找上了徐先生,他希望对方能够给他一定的物质赔偿。
“不可能,我是不可能赔偿给他一分钱的。”
徐先生也是非常的委屈,明明偷自己车子的是付涛,而他才是这件事情的真正受害者。
难道就因为他将这个小偷给追尾了,造成这个小偷受伤,送进医院医治,他就要承担起对方的医疗费用吗?
之后,付涛又表示自己家里的家庭条件并不好,父母为了自己更是在外面欠下了20多万块钱的外债。
所以此时接受这样的医疗费用,对于他们家庭来说已经是入不敷出了。
他委婉地表示,徐先生只需要赔偿一部分医疗费。
“这费用的大头都由保险公司来付,但徐先生你也要给我一点赔偿。”
“保险公司不能够报销我住院所需的全部医疗费用,需要剩下的部分希望由徐先生来付就可以了,而且徐先生多多少少也要支付给我一些精神损失费吧!”
听到付涛这样说,徐先生气极了。
所以哪怕付涛威胁他,表示如果徐先生不愿意支付这一部分的住院费用,自己就要将他告上法庭,徐先生也不愿意拿出来一分钱给这个偷车贼。
于是,双方只能够在法庭上对薄公堂。
付涛整理了自己在这件事情中受到的一些损害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把车主徐先生告上了法庭。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付涛下颌骨严重错位,还摔掉了三颗门牙,以及身上其他部位大大小小的伤口,最终经过法医判定,付涛所受的伤为十级伤残。
在法庭现场,付涛拒不承认,自己曾听到徐先生摇下车窗让他停住的那些话。
他说,因为自己开车,车速特别的快,导致自己能够听到的,只有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根本就听不见后边车里徐先生传出来的警告。
“这晚上我就开着摩托车在那里行走,我就看到后面有一个小汽车在疯狂地追我。”
那不管我是不是小偷我也会害怕呀!谁知道这个人开着小汽车在后面追我?是不是要打劫我的钱呢?那我当然是要努力地往前开呀。”
付涛还有一个冠冕堂皇的说辞,为证明自己的说辞具有可信度,他模仿了摩托车开过那种强大的风声。
而徐先生也为此事做出了说法,认为这个摩托车是他的。
他在后面开小汽车,追回自己的摩托车,也算是在保护自己的财产,是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的。
这件事情双方各执一方说辞,最终,经过一审法院的工作人员讨论之后,做出了以下判决。
判决结果认为,认为徐先生在追赶过程中没有控制车速和保持适当距离,具有一定过程,酌定承担10%的责任,故依法作出判决,徐先生需赔偿付涛1255元。
也就是说,一审法院是将该案的性质认定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
付涛这一次出现的交通意外,也将由徐先生事故汽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其共计11.5万余元的医疗费用。
而徐先生也要赔偿付涛剩余的医疗费用,以及其所说的精神损失费用共计1255元。
自己的车被付涛给盗了,到头来还要被付涛告上法庭,徐先生可谓是十分倒霉了。
他觉得自己应该要讨回一个公道。
明明自己才是这件事情真正的受害者,可现在却反而要转给造成这件事情的付涛1000多块钱,这让他觉得心里非常的憋屈。
徐先生事故汽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也不想承担着这11多万的医疗费,认为这件事情完全是小偷自己咎由自取,并不应该走正常的保险程序。
双方僵持不下。
最终,徐先生拒绝支付给付涛这1255元的赔偿费,并且选择了再次上诉。保险公司也选择复议徐先生的请求,并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除了徐先生和保险公司对这次的判决不满外,就连付涛本人也不满足,这次的判决结果。
他认为,仅仅让徐先生赔付1255元,实在是太少了。
毕竟他为了此事已经失去了三颗门牙,这对他今后的日常生活都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而且下颚骨上出现的损伤对于他的形象也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这甚至可能影响到他,日后找到一份正常的工作,所以徐先生一定要对他以后的事情承担起一定的责任。
既然双方各执己见,那就看二审会给出怎样的宣判了。
一审要求受害者徐先生要赔偿这1255元,那二审又会如何审判呢?
事情到了这里,付涛还不忘嘲讽一下徐先生。
如果当初,在他住院的时候,对方就愿意和他坐下来一起谈论这件赔偿的事情,就不会造成现在两个人在法庭上对峙的结果。
付涛认为,既然一审判决,判决的是对他有利的条件。
那么,二审判决就算不能让他从徐先生的手中,榨取到更多的赔偿费和精神损失费,最坏的结果也就是继续维持一审的判决,徐先生还是要赔付给他一些赔偿金的。
既然法律是向着自己这一面的,那付涛当然变本加厉地希望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赔偿金。
也正是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付涛并没有想到接下来的二审审判,将会推翻一审审判的全部审核结果,而他的这番心思终究也变成“竹篮打水一场空”。
对这第二次的审判,徐先生也是做了十足的打算。
这次,他一定要和偷自己摩托车的偷车贼较量到底。
就算是不蒸馒头,争口气吧!难道这世间还没有真正的公平和正义了吗?
付涛偷了车,还可以当成原告,在法庭上作威作福吗?这些都是让徐先生忍受不了的。
为了让此事能有更高的胜算,徐先生特意找来了一个专业的律师,希望可以帮助他解决自己的困境。
有了律师的支持,这件事情果然就变得不一样了。
徐先生把这次案发的始末细节,都和他的代理律师说了个清清楚楚。
徐先生请来的律师,也从这件事情的整体中抽丝剥茧,逐渐提取到了该案件的重要信息,最终,律师确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点。
那就是在这次交通案件中,付涛驾驶来的摩托车,是从徐先生手中偷来的车。
偷来的车,是不符合交通定义中交通事故的要求的。
《侵权责任法》第52条规定: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付涛驾驶的车是属于盗窃而来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受正常法律保护的,反而自己需要承担交通事故带来的一系列责任。
造成此次交通意外发生的徐先生,是不需要向付涛支付任何的医疗费用的。
不仅仅是徐先生不需要支付任何的医疗费用,以及其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就连保险公司也是不需要赔付给付涛任何的抢救费用以及车辆维修费等。
由保险公司垫付给付涛的紧急抢救金,在事后,保险公司也是有权利向付涛追回来的。
找到了这一个关键信息,二审审判的结果,果然发生了一个翻天覆地的改变。
最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徐先生追赶并试图让付涛所驾驶的车辆停下来,目的是为了制止犯罪、追回财物。
徐先生的追赶行为系正当防卫,该案的实质并非交通事故。
他并不需要向付涛支付任何的赔偿费用,保险公司也无需向付涛支付抢救费用等其他相关的费用。
此次事件的全部责任,由付涛一方一力承担。
世间自有公道在,这样的判决结果也算是大快人心。
而付涛得到这样的判决后,本以为法律会再一次站到他这边,没想到二审的审判结果则需要他自己来全部承担费用。
真是恶人有恶报!
二审之后,案件也就到此结束了。付涛在病好之后也要去服刑,为他做过的错事,付出相应的代价。
这件事情也给我们很大的启示。
首先,我们要相信这个世界上是会有公道的存在。
不能在法律的边缘疯狂的试探,去尝试做一些违法的事情,还侥幸自己能够成为真正的受益者。
若是你这样想,就一定是在饮鸩止渴,最终也会像文章中的付涛一样,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习文章中徐先生的做法。
无论什么时候,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正当防卫是没有错的,任何时候都会存在着一个公道。
若是世界上坏人都能得到纵容,那么只会让他们更加的猖獗。
所以,努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这些恶人斗争到底。
哪怕会受到一时的委屈,也要相信法律会还给你一个公道。
正如著名律师罗翔的一句话:
什么是自由呢?这世间没有绝对的自由。真正所谓的自由,就是随心所欲不逾距。
我们每个人看似都在承受着法律的束缚,可以同时,正是因为这些束缚,才能让我们随心所欲自由的活着。
只要不逾距,活在自己的世界中,每个人都是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