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14:17:20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杭州日报
1月1日凌晨3点左右,杭州高速交警五大队的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浙B号牌的小轿车停在G25长深高速公路往千岛湖方向2376公里附近的硬路肩上,既没有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后方也未放置警示标志。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交警赶紧上前查看,发现车上只有一名中年男子,居然坐在驾驶位上闭着眼睛睡觉。
交警拍拍窗户,里面没有任何反应,再拍,里面的男子开始摇头晃脑起来,眯着眼睛找开窗按钮,但半天也没能找到。
随后,他把车门一把推开,一股浓重的酒气一下子扑鼻而来。经过简单的询问,这名姓徐的男子承认自己确为酒后开车。
于是交警将徐某带回大队,用酒精检测仪对他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数值高达138mg/100ml,后再经医院抽血化验,酒精含量仍然高达127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将徐某约束至酒醒后,交警了解到,12月31日晚上,徐某和四个朋友在富阳喝酒聚会,在酒席上喝了大约二两白酒和两瓶啤酒,散伙后他先是在自己车上睡了一会,醒来发现已经凌晨1点多了。
徐某想起白天还要去千岛湖办点事,要不要现在就开车去呢?他当时在车上也是纠结了一会,但最终还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于是他开车从灵桥收费站上了高速公路,一直往千岛湖方向开慢慢地开。
没想到在距凤川收费站不到一点的地方,意外发生了,他感觉车子动力不足,靠边熄火后,却发现再也无法启动了。
于是徐某便干脆先睡到天亮再说,可没睡一会,交警就过来敲窗了。
当时被查获后徐某反复跟交警求情“我又没影响其他车,放我一马吧。”
交警立即严词警告:等你出事就来不及了!
当进行到吹气血检时,男子还算配合,但口中也是不停地念叨“后悔啊后悔啊。”
目前,徐某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后果。
杭州高速交警提醒:春节即将到来,应酬难免会增加,但还是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不二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