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16:13:56来源:法律常识
本文转自中卫仲裁委
2020年11月17日,中卫仲裁委员会审理的一起物权转让纠纷案件中,因被申请人康某在澳大利亚,受全球疫情形势影响无法按时回国参加审理。仲裁员了解该情况后,积极引导双方通过互联网在线开庭方式参与庭审,克服疫情阻碍,及时跨国化解了这起纠纷。本次庭审在北京知仲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支持下,通过该公司研发的知仲互联网仲裁系统,采取远程视频开庭方式顺利进行,在便利当事人的同时,也提高了仲裁机构的办案效率与能力。
仲裁,相较于其他纠纷化解方式,具有程序灵活、便捷高效的特征,本案中的被申请人受澳大利亚疫情影响,无法回国参加庭审,如通过其他途径,期限漫长,不利于当事人高效维护合法权益。
中卫仲裁委员会充分发挥仲裁程序灵活和便捷高效优势,今年积极应用互联网仲裁庭审方式,在尊重和保障当事人正当权益的前提下,对多起案件通过在线开庭方式进行了审理,实现了互联网庭审模式常态化、智能化、规范化运行,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有效提升了纠纷处理效率,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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