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07:36:02来源:法律常识
星报讯(王龙江 记者 雷强)根据法律规定,法院的刑庭审理刑事案件,民庭审理民事案件,行政庭审理行政案件,泾渭分明。但,很少有人知道,蚌埠市禹会区法院却开创了一个庭可以同时审理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的先例。日前,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安徽行宣传周上,记者获悉,该院这一举措早在7年前便已开始。
“因我国对知识产权采取民事、行政、刑事的三审分立分级式保护,权利人可以通过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途径保护其知识产权,侵权人可能同时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蚌埠市禹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继东告诉记者:“然而不同审判庭不同审判人员对同一事实的可能存在认定差距较大、事实重复认定等问题。同时‘先刑后民’也导致权利人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保护。”
“为解决知识产权三审分立分级式模式下的种种弊端,区法院在知识产权庭成立伊始,即大胆探索知识产权‘三合一’ 审判模式。将涉及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均集中在一个法院甚至一个专门庭室由特定审判人员进行审理,有利于整合司法资源,统一知识产权案件司法尺度,打造专业复合型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最大限度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打击侵权行为。”蚌埠市禹会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聂红梅表示:“如在审理王之祥、路国磊等五人假冒古井贡酒、口子酒刑事案件中,承办法官根据办案经验,为避免商标权利人再次进行民事诉讼,积极与商标权利人取得联系,听取他们对案件处理意见,古井、口子公司也指派律师参与庭审并发表处理意见。被告人王之祥、路国磊等人也自愿赔偿商标权利人经济损失,希望取得商标权利人谅解。开庭后,承办法官加大释法调解力度,最终使五被告人与商标权利人达成和解协议,五被告人自愿赔偿商标权利人经济损失2万-8万元,古井、口子公司对五被告人予以谅解并出具谅解书。法院遂根据被告人认罪态度好、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权利人谅解等情节,分别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个月至一年不等刑期,并宣告缓刑。该案件的成功审理,完美诠释了探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价值之所在。”
据了解,禹会区人民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2254件,审结2225件,结案率98.7%。其中知产刑事案件67件,结案66件;知产行政案件4件,结案4 件;民事案件2183件,结案2155件。两起知产刑事案例分别入选“2013、2016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开创了蚌埠地区知识产权案例入选全国案例先河。2016年6月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及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5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