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15:39:42来源:法律常识
陈汉斌,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30多年来,陈汉斌同志始终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己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县委各项民族政策,立足岗位职能,率先垂范,抓好各项政策落实,促进了本地区民族团结进步, 2020年4月1日被海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作为党的干部,我也是从群众中来的,经历过贫困,所以十分能理解群众上访时候的心情,在接待群众的时候,总想着为他们干点实实在在的事情,化解他们的困难。”近两年来,他日常接待来访群众累计255次,288余人;回复群众来信来访案件42件,切实做到一周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完成办理答复工作。
“群众工作并不难,只要我们能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多一点耐心,多一些热情。”一直以来,在办案和处理涉检信访时他都能做到热心接待,耐心询问来访群众的问题,进村入户了解情况也成了家常便饭,因为他深知,只有热情和耐心,才能取得群众的信任,才能听到群众“掏心窝子”的话,只有深入到村、到家,才能更好地了解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才能了解并更好地尊重当地民风民俗,推进工作。
临近退休的他,总想多做一点,多为乐东检察工作留下些东西,他总结了多年的工作经验,探索建立起律师参与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工作新模式,鼓励律师代理申诉,全程代理群众来访诉求,引导群众依法及时就地反映问题对重大疑难、长期重复、纠缠闹访的信访案件,有效推动了涉检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妥善解决,切实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如在办理吴某信访案时,吴某系少数民族同胞,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因被罪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对该院做出的无逮捕必要不服便到该院上访。当时吴某情绪异常激动,扬言如该院处理不好就要到上级闹访。陈汉斌同志耐心地用法、用理、用情劝说,及时稳定上访人情绪,有效化解了上访问题。
近两年来,他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3件13人,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4.6万元,其中少数民族被救助人8名,发放金额9万元。如今年3月,黄流镇新建村刘某农用三轮摩托车被盗窃,无法追回,到该院上访。他便多次深入刘某家中了解情况,发现刘某是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长期生活困难,农用三轮摩托车被盗后,严重影响其正常生产收入,而罪犯迟迟没有退赔。陈汉斌同志为其书写申请书,经检察长批准,该案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进行了公开审查听证,最终认定刘某属于因案而致贫,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给予发放司法救助金6千元,刘某重新购置了三轮摩托车,生活困境得到明显改善。周围群众看在眼里,纷纷为检察机关点赞。
“现在乐东很多群众的法律意识不高,作为执法人员,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去做好普法工作”。接待群众多了,便知道有时候群众不理解政府工作人员,多数原因是对法律认识不够,对此他深感责任重大,多次深入少数民族地区、村庄,走近群众家中开展法治宣讲、提供法律咨询,宣传司法为民政策。针对少数民族群众反映的突出重点、热点问题,深入分析少数民族地区信访形势、诉求变化趋势,深入分析问题的原因及化解途经,有效推进信访工作,促进了该地区的民族团结进步。
“很多人都对我说,马上就退休了,还那么辛苦干嘛?我想说的是,就是因为要退休了,才有了多做一点的紧迫感,使命感。这次被海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是对我的激励,也为我继续做好信访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坚定了信心”。
来源: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