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11:31:00来源:法律常识
目前,司法部、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在全国实施有2年多。意见的实施进一步推进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有序开展。
自《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发布以来,为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各党政机关都普遍设立了法律顾问,政府对法律顾问的需求在不断地增强,同时行业内部的竞争也愈发地激烈。
那么,律师如何才能做好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呢?结合燕筑团队给政府部门提供常法服务的经历,我们把经验分享如下。
01
律师可以提供四大类常法服务
政府法律顾问处理的事务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4类:
第一类是审查立法性文件。
立法性文件包括但是不限于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等,这是政府法律顾问有别于企业法律顾问的地方,对此类审查的要求也比较高。
首先,要做好法律检索调研工作,在每次对立法文件进行审查时,都需要事先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检索,重点查清以下几个问题:
其次,由于文件最终面向公众进行发布,所以对公文的严谨度、精确度要求都比较高,我们还要仔细对立法文件的遣词造句、标点符号进行审查。
通过调研、审查、修订,确保政府的立法水平达到一个比较高的层次。
第二类是审查政府对外签订的协议。
政府除了履行行政管理的职能之外,也需要在经济生活中作为民事主体参与经济活动,需要对外签订协议,在这一点上政府与其他市场主体地位平等,在审查时需要重点查清以下问题:
第三类是为政府咨询的重大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例如协助政府处理行政复议、信访、申诉、群体性事件等棘手的问题。
第四类是进一步规范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许可等相关行政执法措施的工作流程、文书模板。若单位发生过行政诉讼,还需要深刻查找、剖析引发诉讼的原因,对流程不断完善,切实保障依法行政。
以上内容只是简单的概述,而实际上政府部门可能面临着各个领域的的问题,例如政府采购、工程采购注意事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纠纷救济机制和政府其他行政行为等。法律顾问的工作可以深入各个环节展开,帮助政府部门不仅做到依法行政,更要做到防范风险。
02
做好政府部门常法的“三板斧”
首先,一份完整的法律意见书是关键。对于政府部门相关文件的审查一般都要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包括我们依据材料、基础事实、咨询问题、法律依据、法律关系的分析和律师意见;对于日常的合同审查,反馈意见中应当载明法律依据、法律分析以及主要的修改意见。
法律意见的出具,一方面能够保障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行政行为实施的背后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和事实;另一方面也能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
其次,法律法规的检索与汇总。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并不是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就能简单覆盖的,特别是政府职能部门,其政府的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行政法领域。
例如:司法局需要面对的是司法行政方面的草案编制、安置帮教工作、律师执业规范、法制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城市综合执法部门需要面对土地管理、城乡规划、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工作。
上述工作不仅仅涉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一些行政法律,还往往涉及《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企业国有资产法》....
但仅仅掌握上述“法律”是不够的,还需要熟悉大量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例如《政府投资条例》、《**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处理工作规程(试行)》、《建设部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等。帮助政府顾问单位做好相关规定的梳理是规范行政行为,也是单位依法行政的基础。
第三,定期汇总总结。平时在对政府等顾问单位的咨询、合同审查等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成果以文本的形式固定下来,对每一次完成的工作都进行登记汇报,以便于政府能够清楚地了解到律师在其工作中发挥的作用。
年度服务结束之际,向政府提交书面的《法律顾问服务年度报告》,对一年的顾问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并提出建议。在这个过程中,对于政府等顾问单位来说,能将所有的事情留痕,既便于总结和回顾,又便于说明某些决策的历史背景;同时,也便于律师团队及时发现问题,与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在双方良性的互动中提高服务的质量。
03
持续做好常法的“三点”心得
心得一:了解各部门不同的需要,不拘泥于单一的工作形式。
在为相关教育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燕筑团队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
因为该单位未回复信访人的申请,信访人向相关政府部门提起了行政复议。
针对复议申请答复,通过和教育部门的沟通,最终确定了答复主要针对的焦点问题是“对于已经有了生效判决,而对同一事项另行提起的信访的,根据《信访条例》第21条第1款的规定,可以不予受理”。
对于行政复议类纠纷的处理,一份于法有据和形式完善的《答复书》是必不可少的,但也不能闭门造车,需要和复议机关以及被申请复议的机关充分沟通和了解情况。
在当前特殊的疫情期间,政府部门面临着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问题。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5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2条,相关政府机关具有可以临时征用物资和财产的权利。
为此律师可以通过检索其他地区是否有相关类似的做法、分析相关的应急措施是否合法合理等方式,为政府部门出具的《临时酒店/场地征占令》之中提及的法律问题把关。结合顾问单位实践中遇到问题,提供更加及时、符合时情和政策规定的法律服务也是必不可少的。
心得二:重视团队的作用,发挥团队的优势。
不少的政府机关在选择法律顾问时,往往会同时委托多家律所,目的在于博采众长,实现跳高式的合作共赢,这也给了我们启发:律师必须要树立合作的理念,多从同行之中学习经验。
团队式的合作正好能够弥补单一式法律服务的短板,由多名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可以更为有效地满足政府的法律需求。
律师服务团队要形成“金字塔式的人员”,即团队由资深律师负责牵头、指挥,负责处理疑难复杂的问题,还要确保有认真负责的年轻律师负责处理日常的事务。以合同审查的流程为例,通过初审、复审以及合伙人意见的三级审批的方式,既能够体现工作的流程,也能更好地实现风险的防控。
心得三:懂得及时请教与沟通,律师永远在成长的路上。
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实际上涉及到的内容非常地广泛,任何一名律师都不是全能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自己不太熟悉和擅长的专业领域,这时向其他专业领域的律师请教就尤为重要。在这个过程中,律师不仅自身能够得到成长,更重要的是保证给客户的回复更加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
律师往往需要和客户一起成长。
律师要做好顾问工作还需要在不断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累积实践经验、不断总结和进步,只要这样才能成为一名有情怀、有能力、有担当的法律顾问律师。
本文由【燕筑刑辩】律师团队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