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15:04:10来源:法律常识
大部分非法集资刑事案受害者都经历过这种情形——立案后,受害人既看不到侦查机关做的任何材料,也不清楚案件的进程,打电话问侦查机关也得不到什么有用的消息,好像自己只能坐在家里等通知,在微信群里看他人在为各种意见争论,最后一地鸡毛,茫茫然不知所措。
其实,受害人当然不是完全被动的,为维权能采取的方式还有很多,其中,各种方式的“上京旅游”“京城散步”不仅耗时耗力而且风险高,一旦惹事,对自己对家人都是得不偿失。所以,除了“去旅游”这种闹点动静以求关注的下下策外,还有什么合理合法且安全有效的方式来维权呢?
有。可以请专做刑事案件的律师介入。很多人想不到,有些人想到了也打过咨询电话,交流后感觉律师没啥用——这当然不能完全归因于受害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不了解,主要原因还在于,能做这项业务的律师是有门槛的,万金油律师无法胜任这种有一定复杂性和专业度要求的案件。
归根结底,还是需要向受害者讲清楚刑辩律师在这种案件中能做些什么以及为什么有些事专业律师才能做。
一、证据问题
证据是刑事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可以说,整个诉讼活动都是围绕着收集、固定、审查、认定证据而进行。
很多读者朋友不清楚证据在诉讼活动中扮演什么角色,简单来说,侦查机关根据一定证据立案,继续补充证据直至可以移交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审核证据,最后起诉至法院,在审判阶段,也即案子到了法院这一步,控辩双方也是根据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最后,法官也是看证据,根据法律做最后的审判。
就非法集资类案件来说,证据的收集和筛选工作是颇为复杂并且需要一段较长时间。主要是因为:
第一,这类案件和正常商业生产经营活动之间的界限并非泾渭分明,各种性质的行为和证据总是交织在一起,呈混杂状态;
第二,这类案件涉及的人数往往至少上百,现在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受害人数可能达到上百万;
第三,涉及的地域分布广泛,借助互联网的平台更是如此,全国各地都有受害者……一句话总结,证据材料太多太杂太乱了,需要专业团队进行搜集整理和甄别。
二、卷宗问题
受害人是看不到案卷材料的。只有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才能看到所有的案卷材料。
律师能在侦查阶段看到卷宗——受害人自己申请是看不到的。
三、律师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1、监督与提醒
申请回避
2、利益不同
对于受害方来说,比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这主要是国家的目标惩治犯罪)更重要的追回财产、获得高额赔偿等维护自身利益的事。侦查公诉机关追求的是最大程度给予自由刑或者罚金,只有你自己聘请的律师才可以从你自己的利益出发,考量与被告人或其家属谈判,达成刑事和解或给予谅解,只有律师才会在充分考虑本案的所有情形建议你在合适的价位成交,向司法机关出具谅解书或者建议在双方的刑事和解协议上签上你的大名。
3、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只有律师才有维护你利益最大化的原始动机
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各司其职,需要在当事人双方体现法律的公平,程序和实体的公平,对双方当事人的不偏不倚是国家机关的属性决定的。同时也肩负维护法律的预防犯罪的重任,那就是违法必究,意在警示社会其他人,追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重处罚。有时司法机关也希望双方和解,但不会强求。
在案件进入侦查或者审理阶段,你的诉讼代理人可以在统筹考量全案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刑事和解或者对被告人给予谅解,建议或同意从轻处罚,以换取经济利益最大化。
商事犯罪或者称为经济犯罪案件,如破坏金融领域、税收领域、商业贿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广告犯罪、妨害清算、虚假破产、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作为受害人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往往涉及的材料很多,最应该聘请专事刑事案件的律师帮助整理报案材料,因为专业也便于与经济侦查部门以及检察院、法院的沟通,辅助经济侦查、检控部门做好案件侦查、起诉工作。
所以只有您聘请的律师才会为你的事儿殚精竭虑,劳神费心。
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常会迫于量刑压力,努力争取被害人的谅解,以求从轻处罚。而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能够取得合法保护的赔偿数额有法律计算依据,并非随意开价,和解过程中若无专业人员的参与,很有可能会使自己的权益又到损失。聘请律师可以代为和解,获得更有利的赔偿;在不谈和解的情况下,还可以代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根据案情特点,可能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
律师意见:聘请律师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且律师介入越早越容易取得更有利的案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