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10:17:48来源:法律常识
起诉期限是法定的起诉条件之一,超过起诉期限人民法院将不予实体审查。我国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经历了多次修改变化,现行有效的部分规定如下。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
不服复议决定的,起诉期限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过复议后,单独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适用上述特别规定。
【最长起诉期限】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起诉期限的扣除和延长】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温馨提示:
1. 司法实践中,“不属于自身的原因”是指地震、洪水等客观因素,或者基于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等待其就相关争议事项进行处理等情形。向行政机关申诉信访,不属于上述情形。
2. 涉及刑民交叉案件,权利人在提起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诉行政行为提出异议的,可视为其主张权利,符合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期限的扣除及延长等作为计算起诉期限特殊情形的法定事由。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可从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重新计算。
【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起诉请求确认行政行为无效,是否受到起诉期限的限制,实践中存在争议,但一般认为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
温馨提示:
1. 对2015年5月1日之前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2. 起诉请求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行政行为不属于无效情形,经释明,原告请求撤销行政行为的,应当继续审理并依法作出相应判决;原告请求撤销行政行为但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裁定驳回起诉;原告拒绝变更诉讼请求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不知道行政行为内容】
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内容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起诉期限(最长二十年、五年)。
【未告知起诉期限】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复议决定未告知起诉期限的,适用前述规定。
【国家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起诉期限为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不履行法定职责】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
对有关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决定不服的,起诉期限为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土地管理】
对于自然资源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决定,起诉期限为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
【河道管理】
对于河道主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作出的处罚决定和处理(对违反该条例规定,造成国家、集体、个人经济损失的,受害方可以请求县级以上河道主管机关处理)决定,起诉期限为接到处罚、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中征律师提醒: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发生行政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及时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