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3 18:00:08来源:法律常识
都说“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假如有人和你说想用银行卡帮着走走账,给你一定的好处费,这时可要小心了,这种看似轻松的挣钱方式,已经涉嫌帮助信息犯罪。近日,保定七人因非法买卖出租银行卡涉嫌“帮信罪”被拘留。
▼
近日,高碑店网警联合刑警重案中队根据线索锁定了出卖银行卡的王某某,王某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线索获悉后,高碑店网警联合辛立庄派出所对刘某国的身份信息以及涉案银行卡流水进行核查,并固定证据。4月15日辛立庄派出所在高碑店市将其成功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刘某国于2020年12月左右,明知个人银行卡不能出租、出售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银行卡涉案金额120余万元。
目前,刘某国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47岁,涞水人)与其妻子张某某(女,38岁,涞水人)明知他人从事洗钱刷流水等违法犯罪活动,还是铤而走险将两人办的两张银行卡,通过电话联系,线下见面交易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并从中获利一万五千元,两人名下的两张银行卡账户流水涉案金额20万元。
目前,李某某与张某某因涉嫌帮信犯罪于4月19日被涞水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经查,邓某某因自己目前手头拮据急需用钱,遂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信息非法出借给他人,用于电信诈骗,共计涉案金额187余万。
涿州网警对嫌疑人邓某某的具体落脚点进行精准分析研判,于3月30日将犯罪嫌疑人邓某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对自己非法出借银行卡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规嫌疑人邓某某已被涿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顺平网警民警立即对张某(男,31岁,顺平人)银行卡进行了核对,发现其名下的银行卡涉案流水金额达100多万元。经过调查及固定证据后,顺平网警联合城关派出所依法将张某传唤到了顺平县公安局集中执法办案中心。
经询问,张某交代了为获得高额利益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给他人实施违法犯罪的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警提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随意出售、出租、出借身份证件、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不要因蝇头小利而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一旦发现有买卖国家证件和对公账户等的行为,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举证工作,警方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今日采用情况:涞水网警、高碑店网警、涿州网警、顺平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