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16:04:04来源:法律常识
“违建”虽破坏了城市环境,阻碍了城市发展,但对违建的认定、治理工作更应遵循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农村厂房拆迁补偿案例:
2015年,常佳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与当地村委会签订了为期10年的土地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村内的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开办工厂从事经营活动。合同签订后,常佳吉在这片土地上建设了厂房并一直经营至今。
然而2020年,当地镇政府却毫无征兆的,突然向常佳吉的厂房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认定其在未取得用地批准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占用土地,要求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进行强制拆除。
对此,常佳吉不能接受,他觉得自己明明是合法的从村委租赁了土地建厂,且多年来合法经营纳税,一直也没谁说过厂子违法,怎么突然就要强制拆除了呢?因此,对于镇政府的限期拆除要求,常佳吉未予理会。
但几天后,镇政府却指派数十名工作人员对常佳吉的厂房实施了强制拆除,导致厂房内大量物品损毁。面对废墟之中的厂房,常佳吉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那么镇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是否合法呢?
律师认为:
首先,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
同时,《城乡规划法》也规定,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也就是说,即使常佳吉的厂房属于违法建筑,当地镇政府也没有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因此其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拆除违法建筑,应当事先履行公示、通知、催告等程序,并告知当事人拥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最后才能做出拆除决定。当事人在限期内即不拆除违法建筑,又不进行复议、诉讼维权的,方可实施强制拆除,且在拆除的过程中,还应选择合适的拆除方式,对建筑材料、室内物品等当事人的合法财产进行妥善保存。
而本案中,镇政府在强制拆除的过程中也未履行上述法定程序,亦属于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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