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1 10:22:11来源:法律常识
法制日报记者 张维
很多人都说收养难,
真的难吗?
民政部社会福利司司长王金华在1月25日民政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了:对于收养难,要从多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很多家庭只希望收养健康儿童,年龄越小越好,所以很难找到合适的儿童。随着社会保障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逐步调整,父母遗弃儿童现象大幅减少,被遗弃的绝大多数是重病重残儿童,儿童福利机构内符合国内家庭收养意愿的儿童越来越少。
第二,这也关系到对收养政策的理解。很多收养家庭父母以为只有家里没有孩子才能收养,另外收养也只能养一个儿童。但实际上,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收养继子女均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只能收养1名子女的限制。目前,上述儿童的收养占整个收养总量的绝大多数。
第三,随着我国孤儿保障政策的落实,特别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家庭养育儿童的条件越来越好。比如散居在家庭的孤儿,有些所在家庭原本比较困难,随着我国民生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如有了低保政策、脱贫攻坚政策等),所在家庭条件逐步改善,也就没有了再送养这些儿童的意愿。
王金华强调,民政部在收养方面把握的一个最大的原则是儿童利益优先,“我们坚持的原则,就是为儿童找家庭。当然,个人意愿无可厚非,但是从民政角度,绝对不是说为了陪伴(收养人)家里的小孩,把儿童送给他,而是通过评估找一个适合这样的儿童生长、生存发展的环境。比如小孩先天有疾病的,最好找一个懂一点医疗康复知识的家庭去收养。”
王金华介绍说,2014年至2018年5年间,全国共办理收养登记97819例。其中,中国公民收养85581例,占全部收养登记的87.5%,就是将近90%;外国人收养12238例,占全部收养登记的12.5%,其中外国人收养残疾儿童11468名,占涉外收养的95%,其他5%多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国内无法实现收养需求的大龄的一些儿童。这说明我国坚持了国内收养优先的坚定立场,涉外收养作为国内收养的有益补充,在帮助难以实现国内收养的儿童经由收养回归家庭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王金华同时指出,从近10年来的数据变化来看,收养登记总体呈下降趋势。2009年全国办理收养登记44260例,2018年全国办理收养登记15143例,仅占2009年办理收养登记量的34%,刚到1/3。对此现象,王金华解释说,这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稳定发展,我们二孩政策的调整,现在遗弃儿童这种现象也越来越少,同时随着我们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民生保障制度,兜底保障相关政策的出台,家庭送养意愿在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国内收养正呈现出一个新的值得关注的发展态势,即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内家庭开始收养轻度残疾儿童或病愈康复的孤弃儿童,让这些儿童尽早回归家庭。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 韩玉婷 张博 朱婵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