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16:11:21来源:法律常识
信阳市是河南的南大门,紧挨湖北,与疫情核心暴发区武汉仅距200km,与病毒高发区孝感、随州直接接壤,春节期间从湖北特别是武汉返乡人员近10万人,截止2月25日24时,信阳已经确诊274例(含固始31例)新型肺炎病例,疫情严重,其中,信阳有一名律师夫妇感染病毒于2月18日治愈出院。针对十分严峻的防疫形势,信阳律师协会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紧急部署,责任到人,齐心协力重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及时安排部署,严格摸底排查律师疫情
疫情爆发伊始,信阳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协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预案,落实工作责任。第一时间通知信阳市各律所、律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范,要做好防疫工作,落实专人做好湖北返信律师或接待从湖北地区来客的律师人员统计情况,要求排查到每一名律师,一个不放过。同时,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各律师所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监督本所人员居家自觉隔离,及时向市律师协会报告工作动向。专门建立“信阳律师疫情防控工作(主任)微信工作群”,要求每名律师向律所、每个律所向律协报告律所、律师涉疫情况,务必做好每日报告。尤其是,要求如有律师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感染症状,务必要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报告市律师协会。市律协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做好信息动态监控,严禁任何律所和律师个人转发、传播和散布任何未经疾控部门证实的及攻击党委、政府、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等信息。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春节法定假期结束后,市律协在全市倡导律师在家通过微信、电脑、手机等进行线上办公,避免办公室扎堆集中办公。电话、微信通讯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和案件,避免当面接触。主动与法院进行对接,做好已定开庭案件的申请延期审理工作。同时,呼吁春节期间如无必要,尽量不要到湖北出差。已经在湖北地区的人员,要求由各律师所适当延长假期,待疫情稳定后再回到工作岗位。疫情防控期间,要求每一名律师务必做到“不串门”、“不走亲访友”、“不到人员密集场所”等,切实做到不参与集聚性活动。
(二)积极组织募捐,律师律所踊跃捐款捐物
为抗击疫情,信阳市律师行业党委、信阳市律师协会按照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协的工作部署,向信阳市律师、律所发出倡议。倡议信阳市律师、律所积极为湖北、为信阳的抗击疫情进行捐款,并积极通过法律顾问单位等国内外各种渠道,积极寻求口罩、医用手套等相关防控医疗器材、药品的购买途径及信息。在短短两天内,组织全市全部的51家律所近600名律师,累计向信阳市红十字协会等慈善机构捐款32万余元。目前,信阳市多家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仍然自发捐款、捐应急医用物资。
(三)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在开展各种防疫、抗疫的同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组织律师进行普法宣传,协调安排律师接受媒体采访,就疫情防控所涉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引导市民自觉执行疫情预防、管控举措。为了更好地服务全市疫情防控,组织律师收集整理有关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并制作成宣传挂图,同时要求律师在进行志愿服务时张贴在所服务社区显著位置,切实达到宣传效果。严格落实信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广大律师要提升政治站位,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组建律师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建章立制,就因疫情而引发的合同履行、劳工保护、劳资纠纷等提供法律、政策依据,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组织部分律所成立法律服务免费咨询微信群,针对企业复工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义务解答。倡议律师服务民生,减免服务费用,针对疫情给社会带来的灾难,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倡议律师为企业减免法律服务费用,帮助企业尽快摆脱困境,共克时艰。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律师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创新工作方式,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12348”等网络电话接到值班律师手机,由值班律师在家接听、解答,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不中断。
(四)党员律师表率,唱响“我是党员律师”品牌
信阳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协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广泛动员律师党员自觉投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贯彻信阳市司法局党组要求,打造“我是党员律师”法律服务品牌,持续推进“党支部进社区、党员律师进小区”活动,要求全市党员律师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率先垂范、勇于奉献,按照上级防疫工作部署和安排,积极参加所居住的小区党员志愿者活动,积极帮助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小区物业开展出入人员登记、测量体温、劝阻未戴口罩人员、实施小区消毒、为居家隔离人员送物上门等工作。
面对疫情,信阳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协、各律所及时行动,充分展现了组织力、决策力、执行力。广大律师积极行动,为社会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踊跃捐款捐物,出钱出力,充分展现了广大律师的爱国热情,体现出律师整体一盘棋,进一步激发了律师的集体荣誉感、归属感。增强了律师的凝聚力、向心力和社会责任感,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