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21:51:52来源:法律常识
现在的生意真的不好做,小店真的不容易,如果有的人在店里摔伤了,那店里有时警示牌没有跟上,真会让别人告到你法庭上,你还真得认头,法律不跟你讲感情,依法办事。
近日,无为市就有一个小吃店,就是因为有一个女士就餐,自己摔倒了,把小吃店告到上了法庭,最终小吃店赔付这位女士8万元,你说一个小吃店多不容易啊,这一下子损失大了,究竟到底什么原因这位女子给小吃店告上了法庭呢?
原来就在2020年9月19日的早上,有一位王女士和同事一起去一家小吃店吃早餐,就在取餐的过程中,一不小心自己摔倒了,这位王女士当时很疼,就被同事直接送去了医院,到了医院拍片检查,等结果出来一看,王女士的左踝关节骨折。经过专家鉴定,骨折程度为十级伤残。
随后王女士就找到了这家小吃店,说是他家门槛过高,地很滑导致她摔倒的,要求赔偿,但是店家一直否认王女士的说法,店家说,王女士早晨来就餐,穿的是舞蹈鞋,因为上班着急怕迟到了,自己奔跑不小心摔倒的,在双方没有达成结果的情况下,这位王女士就把小吃店告上了法庭。
王女士的诉求是,向小吃店索赔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一共合计15万元。
而小吃店的辩护律师称,王女士是自己奔跑不小心摔倒的,店内地擦的干干静静,一点没有水渍,根本不是滑倒的,门槛那里高出一点,有小心警示牌提示。
经过法院调查,这家小吃店屋内设置了隔断,很显然隔断的门槛比地面要高,根本没有警示牌提示和任何防护措施。
最终法院判定,这家小吃店承担60%的责任,并且一次性赔偿给王女士8万元。
朋友们既然开个小店不容易,不管大店小店,一定要做好室内的安全工作,不然遇到这种事情发生,真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