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22:17:10来源:法律常识
【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在日常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双方之间无法协商的情况下,走诉讼的途径也是最为直接的!首先我们就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对方的方式来解决,那么交通事故诉讼应走哪些程序,是什么?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诉讼应走哪些程序,是什么?
四川金世达律师事务所邓钦文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诉讼应走的程序是:
1、准备民事诉状、证据,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2、法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安排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判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川金世达律师事务所邓钦文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要带的材料:
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当发生交通事故案件后,第一时间在由交警的处理下,双方之间无法协商、不可调解的情况,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是最为直接的,也是比较能最大化保障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过,在提起诉讼前,要清楚的了解交通事故起诉的处理程序及需要准备的材料,委托给专业的律师办理会更稳妥一些。
邓钦文律师,曾在三级医院负责处理医疗纠纷5年半,擅长处理医疗纠纷等人身损害案件。办理或参与各类案件500余件,审理各类合同1000余份,经验丰富。现担任多家医院及其他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