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23:00:25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晓雨律师,来源:木兰律政。
前几天一篇关于十类当事人的案件要慎接的文章在头条上被围骂了一通,其实写此文时本人确实有些欠考虑,从一些个案中总结出来的结论确实有些以偏概全,那些泄愤式的留言给我震撼和冲击,这些网友严肃地给我上了一课,看着那些一吐为快的留言,同行们,大家一起来感受一下。
同行们,你们知道我国公众是怎么看待律师的吗?律师在老百姓眼中是什么形象?虽然仅从对一篇文章的留言不能认定就是群众对律师的准确画像,但是至少可以管中窥豹了。希望律师同行们也都看一看,细思量一番。
留言者中,有些人没有接触过律师,怀着朴素的态度不喜欢这个群体,另外一部分人是接触过律师,但是事后客户体验显然不好。
通常本人会直接问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尤其针对案件标的额比较小,即使胜诉当事人所得与付出也不太成正比的案件,我会建议当事人好好考虑一下成本,如果当事人核心诉求是要个说法,求个心理平衡,那么,律师也有义务进行正面提醒,胜诉打回来的钱还不够律师费,以免当事人事后后悔。本人总结了一下,当事人接触律师通常有五怕:
一、怕被泄密
当事人见律师前就开始担心自己的事情会被泄露出去了,尤其是离婚继承案件。恰恰有的律师也没有与被服务者签署保密文件,所以,咨询者或委托人在心里会一直存在这种隐忧,建议在咨询者开口前律师就明确好自己的保密义务,必要的情况下还要签订保密协议。
二、怕律师狮子大张口
大家吐槽较多的是律师收费问题,当事人很怕律师狮子大张口,怕律师漫天要价,试问,消费者谁不怕货不真价不实呢?
建议:明码实价,律师无论是包干制收费还是分段式收费,建议当事人直接要求律师把解决问题的内容或范围界定清楚,如果确实很难量化的内容也可以提前说好,免得结果出来不满意还说不出来。
律师,对不符合你自己服务的价格客户律师可以选择不接,但是切忌委托代理过程中变相加价(因服务内容增加的除外)。
三、怕被忽悠
委托人担心被律师忽悠,委托人普遍认为本身律师就熟悉法律,担心自己很容易被律师蒙骗,并且蒙骗了以后还很难维护成功。
建议:那种表示自己什么都会的律师建议别请,如果你担心律师忽悠你,那就直接在咨询时或代理期间多与自己的律师如实沟通案件细节,请律师将服务内容详细写进委托代理合同,并明确由主办律师本人亲自出庭。
四、怕律师两头吃
本身有法律法规利剑高悬,另有职业道德进行规范。不过,一直有一小部分当事人常说律师吃了原告吃被告,其实当事人不必担心,不要凭空猜测,遇到事情,律师是你值得信赖的人。话又说回来,如果你发现自己的律师确实存在两头吃的情况,那么你有权依据证据去投诉他或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五、怕案件是助理为自己办理
担心律师接了案件之后把案件交给实习生或助理办理,这种情况确实存在,有些大律师负责接案,案件由团队里的律师和助理负责办理。担心自己花了请名律师的律师费,但实际是助理代为处理的。
既然已经说到这份儿上了,那么就提醒您碰到以下不靠谱律师请远离。
一、冒充律师的人
非律师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诈骗罪。法律讲事实、讲证据,一个敢冒充的人暂不说其专业能力如何,单说虚构真实身份的问题就值得质疑。建议查证件,查平台进行核实。
二、夸夸其谈的律师
还没认真研究证据就已经口若悬河的律师,对于那种把自己过往经历说得口吐莲花的,问他做的具体案例时又闪烁其辞的律师,仿佛他能搞定一切难题的律师,劝您远离。
三、大包大揽的律师
诺不轻许,这是智慧人的座右铭,它也应该是律师的职业要求。律师可以对委托人表达自己会保质保量地完成委托,但是却不允许律师对案件做出胜诉保证。如果一个律师连证据还没看全时就拍胸脯保证,那么委托人就要提高警惕了。
四、光谈关系,对案件不做专业分析的律师
炫耀自己与某公权力机构的特殊关系,明显或暗示自己的政府法律顾问的身份可以对xxxxx产生影响等等,虽然不敢保证一定没有勾兑存在,但是绝大部分司法人员不会不畏法律而知法犯法。扯关系的律师自己说的跟人家像一家人似的,也正是利用当事人有这样的期待心理,只不过是为了忽悠你拿案而已。
五、模糊报价的律师
眉毛胡子一把抓,糊里糊涂地报价的律师,既不明确具体包括哪些服务内容,也不说明是包干收费还是分段收费。或者开口闭口以活动费、打点人情、送礼等名义谈费用的律师不能请。
六、不关注细节的律师
细节决定成败,尤其在律师行业,一个不重视当事人手里证据的律师肯定不是好律师。记住,逻辑混乱、强词夺理、丢三落四、大大咧咧的律师帮不到你。
七、忙着做副业赚钱的律师
有的律师忙着各种副业,比如天天忙着做微商,整天热衷于参加各种非专业领域的大事小情,这样的律师没有时间学习业务知识,没有时间深入研究具体案件,碰到这样瞎忙的律师,你也别给他添麻烦了。
八、法师一样的律师
法师一样的律师能力更强?找律师不是求仙问卜,半仙儿一样的律师赢不了官司。2019年广东省律师协会在《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议规定》第六条 不得在办公场所内摆放神龛、神台,不得供奉佛像、神像、菩萨塑像、关公塑像,不得烧香礼佛、做礼拜,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法事、带有宗教性质以及其他与律师作为法治工作者身份不符的活动或仪式,不得举办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不得从事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群众的眼睛像雪一样光亮”,但是群众有时也会人云亦云。理性地说,任何一个行业不会全是好人扎堆,任何一个行业也不会全是坏人聚会。任何一个行业都不敢保证不会出现不端者,律师队伍也一样。但是总得说来这个群体的犯罪率是极低的,他们看得风险多了,自然也是小心翼翼,甚至成了风险厌恶者。
律师办案过程中,有很多工作是当事人看不到的,比如:查阅法律法规、检索类案、分析证据和调查取证、律师需要制定诉讼方案等等,再小的案件,程序也是一样的,有时候付出的时间比一个标的额大的案件还多。建议律师将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进展及时告知委托人,免得委托人摸不着边干着急。
法律是免费的,法律服务是有偿的。现在的当事人都很聪明,一般不会上来就掏钱委托,而是通常都会货比几家以后才会确定主办律师,现在市面上免费咨询也有,收费咨询也有,选择面还是比较宽的。建议见到律师先看看他的律师证,如果注册时间已过未完成当年注册的律师你别请,有可能存在被处罚或暂停执业的情况。
挑西瓜都需要挑西瓜的知识,更何况去选择专业机构和从业人员了。乱花渐欲迷人眼,所以,更需要一双慧眼一颗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