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找律师委托还需要出庭吗,开庭通知收到之后,还能让律师介入吗?

时间:2022-12-20 00:21:40来源:法律常识

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件已得到仲裁委员会的通知,等待开庭,未开庭前,中途可以申请代表律师介入吗?

开庭通知收到之后,还能让律师介入吗?

可以!在没有开庭之前,都还可以让律师介入。或许,律师介入还能“拉一把”当事人。

之前,我的一个当事人,也是信誓旦旦地自己去申请仲裁,但待仲裁申请书递交之后,始终还是没有勇气去开庭。

没有勇气的原因,不是自己没有胆量,也不是因为自己没有沟通能力,而是自己担心法律经验不足,有损自己的权益。

于是,收到开庭通知之后,当事人才联系我们,说需要律师代理。

找到我之后,我狠狠地表扬了他一句——幸亏你找了律师!

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发生了工伤,于是他仲裁请求是“确认劳动关系”。因为他认为,只有确认了劳动关系之后,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事情。

我看了仲裁申请书、了解案情经过之后,给当事人提出:你这个案子需要赶紧做出调整!马上提交一个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等。

方案一:如果仲裁委同意,那么我们就开庭一并处理;

方案二:如果仲裁委不同意,那么我们要么先认定劳动关系,后面再重新走一个仲裁流程,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赔偿金等;要么就直接撤销仲裁,重新申请劳动仲裁(把所有请求都列入)。有可能的话,仲裁委还可能出具一个《不予受理通知书》(理由:撤诉后重复起诉),然后我们直接走法院起诉。这样,不仅可以省去仲裁环节的流程及耽搁的时间,还能把所有的请求一并处理。

不出所料,仲裁开庭的时候,仲裁员见我们增加的仲裁请求,当即提出,“干脆直接撤诉,何必走两次仲裁呢?撤诉之后再重新仲裁即可。”

当事人也没有多想,看到仲裁员这么说,与之前我的判断一致,就答应了“撤诉”。后来,待重新提交仲裁时,也确实按照预定路线行走,仲裁委开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于是,我们又马上到法院起诉。

可能有的朋友就会问了,那这个案子的结果如何呢?结果就是,后期的情况按照我的预判一步一步地走流程、要赔偿,顺利结案。

类似情况不是个例!还是之前说的一个观点,如果当事人自认为案情简单,或者自认为律师无用(事实上当事人自己权益受损可能还不自知),那完全可以不请律师,但如果觉得律师还有那么一点作用,或者不想拿自己的权益当赌注,那还是请一个律师为好。

综上,律师可以介入,但最好是早点介入。毕竟,再好的一手牌,打烂了之后要想再请人扳回败局,不是每一次都能成功!

开庭通知收到之后,还能让律师介入吗?

开庭通知收到之后,还能让律师介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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