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找律师,夏县律师电话

时间:2022-12-20 01:20:22来源:法律常识

夏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全市首例妨害安全驾驶案

4月13日,夏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某妨害安全驾驶罪一案,被告人王某犯妨害安全驾驶罪,当庭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宣判后,王某当庭表示服判。

2021年11月20日,王某酒后未佩戴口罩乘坐102路公交车,因对公交司机要求其戴口罩不满,遂与公交司机发生争吵,期间多次摇晃、拉拽司机旁边安全门,后又通过安全门空隙拉拽、殴打、踢踹公交司机,并威胁乘客不准报警。当看到公交车拐向十字路口交警岗亭时,王某情绪激动将车内收音机踢坏,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并试图拔车钥匙,遭到司机阻拦后,用车内消毒水壶砸向司机,公交车停下后王某被执勤交警制服。

提前介入 快速批捕

案发当晚,夏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四级高级检察官马文科在抖音上看到王某作案视频后,第二天就主动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立案当天提前介入侦查。因公交车上监控损坏,马文科提出调取公交沿线监控和征集乘客所拍视频的取证意见,协助公安机关在拘留7日内,全面收集了相关证据。公安机关报请批捕后,该院第一时间审查证据,告知权利义务,提审犯罪嫌疑人,报捕后第三天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关注舆情 及时回应

正值疫情防控,王某不戴口罩、无理取闹、抢夺公交司机方向盘,被乘客以抖音向社会传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其行为受到群众的纷纷谴责。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该院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发布了对王某的批准逮捕决定,向社会传递出从严从快打击破坏疫情防控、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鲜明信号。

耐心释法 精准量刑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王某,耐心细致地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的政策,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前科劣迹、疫情防控、认罪态度等因素,提出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5000元的精准量刑建议,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王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开庭审理后,全部采纳了该院的量刑建议。

能动履职 以案促治

夏县人民法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同时发现公交车上监控损坏、安全门不安全等隐患,据此,向公交公司发出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公交公司收到该院检察建议后,对公交车的安全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消除了隐患,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苏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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