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22:12:11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在重庆一个路口,一名 11 岁的孩子突然从街边闯红灯跑到斑马线上,紧随其后的还有两人,三人从两辆机动车中间穿过后,跑在最前方的这名孩子被一辆出租车撞倒,所幸孩子并无大碍。
交警调查后认定,出租车是正常行驶,驾驶员无需对交通事故负责。而被撞倒的孩子因是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另外还需缴纳 50 元罚款。
那么交警的认定是否有依据?小孩因此受伤能否请求赔偿?(新闻来源:央视网快看微博)
作为驾驶员天然带有注意马路上行人的义务,即使这个行人是在视线盲区里,驾驶员确实看不到,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仍然要承担民事甚至是刑事责任。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无责认定并不妨碍被侵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侵权赔偿。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年第11期案例,葛宇斐诉沈丘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丘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作出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虽然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由于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的依据是相应行政法规,运用的规则原则具有特殊性,与民事诉讼中关于侵权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规则原则有所区别。由此交通事故责任不完全等同于民事法律赔偿责任。
因此,监护人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强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过由于此次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小孩子故意闯红灯而且没有受到严重伤害,所以强险公司大概率会免于赔偿。但是倘若小孩子因该起事故而死亡,那么很可能法官会基于人道主义因素,让强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这个路口的设置是很坑爹的,新手和菜鸟很容易造成事故,所以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建议交警部门在道路侧设置警示标志,提示适当减速慢行。这里要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员,千万不要根据这个案件得出结论:只要行人闯红灯违章、自己是按照绿灯行驶的,撞了人就没事,不用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