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06:56:43来源:法律常识
余安平
星火律师平台发起人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暨刑事部副主任
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学院讲师团成员
睿信毒品犯罪辩护研究院专家委员
惠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专家库专家
惠州市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
惠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惠州市宪法宣讲团成员
惠州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人民禁毒》杂志推荐毒品辩护专家
余安平律师,湖北黄冈人,早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曾在湖北省黄冈中学任教。2008年辞去公职加盟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2013年参与发起成立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先后担任卓凡刑事部秘书长与副主任。2014年余律师参与创建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同年荣获全省青年律师演讲活动总评审一等奖。2017年余律师参与发起创立跨地域律师合作平台—星火律师平台,是星火律师平台第5名成员,长期与平台及合作伙伴共进退、谋发展。2019年余律师荣获惠州市律师协会“优秀委员会主任”称号。余律师还参与策划了“卓凡刑事论坛”、“惠州刑事论坛”,热衷各种公益活动。
专业,是余安平律师的“标签”。
余安平律师是一名从业十年的刑事辩护律师,尤其擅长诈骗犯罪案件辩护与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崇尚“审前辩护”与“无罪辩护”,在其辩护下减轻罪行乃至免于刑罚的当事人所涉嫌的罪行,涵盖制毒贩毒、敲诈勒索、诈骗撞骗、制售假冒伪劣、假冒注册商标、贪污受贿,乃至杀人、强奸等。
余安平律师认为,律师的职责在于“让无辜者免受冤屈,让有罪者罚当其罪”。律师应擅于在起诉材料中寻找漏洞,督促司法机关完善办案流程;律师需慎之又慎,切忌先入为主,以朴素的正义感取代严密的逻辑性。
余安平律师主张律师尽量“无罪辩护”,除非现有证据证明不存在无罪辩护空间,或者妥协更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将“无罪辩护”分为4种,即全案无罪辩护、部分罪名无罪辩护、特定罪名无罪辩护、特定案情无罪辩护(部分典型案例见下文);认为“无罪辩护”的黄金时间在于 “(逮)捕前辩护”以及“(起)诉前辩护”;“无罪辩护”在“审前辩护”中可以作为辩护方向,在“庭审辩护”中可以作为辩护方法,共同服务于争取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
【部分“无罪辩护”典型案例】
2010年博罗县马某破坏军事通信案
律师无罪辩护,争取法院判决判处7个月
2011年惠州市张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律师无罪辩护,争取法院判处1年(受害人死亡)
2012年惠州市叶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死猪肉2.65万公斤)
律师无罪辩护,争取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12年惠州市胡某非法经营罪案
律师上诉无罪辩护,惠州市中级法院二审改判缓刑
2013年惠州市曾某强奸案
律师无罪辩护,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决定不起诉
2013年深圳市刘某逃税罪案
律师无罪辩护,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2014年深圳市吴某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案
律师无罪辩护,法院改变罪名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15年惠州市邱某贪污受贿案
被告人认罪退赃,律师无罪辩护,第一次检察院撤回起诉,第二次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2016年深圳市张某2435.5万元网络诈骗案
律师无罪辩护,深圳市中级法院排除非法证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半
2016年惠东县台湾商人张某职务侵占30多万元
律师无罪辩护,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2017年惠州袁某敲诈勒索3700余万案
律师无罪辩护,法院改变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4个月
2017年紫金县谢某组织卖淫案
律师无罪辩护,法院改变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2017年东莞市杨某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律师辩护,法院定性为单位犯罪并减少1桩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5个月
2018年中山市张某诈骗案
律师无罪辩护争取批准逮捕后无罪释放
2018年惠州市洪某运输毒品2.9公斤案
律师上诉无罪辩护,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中级法院做出无罪判决。
2018年广州张某抢劫案
律师无罪辩护争取检察院不批捕
2018年湖北孝感郑某网络平台诈骗案
律师无罪上诉,中级法院发回重审
2018年惠州乐某持刀妨碍公务案
律师无罪辩护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
2019年惠州陈某寻衅滋事(涉恶)案
律师无罪辩护,争取检察院拆回取保候审后不起诉
2019年惠州俄某(彝族)贩卖毒品案
律师无罪上诉,上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2019年惠州陈某污染环境案
律师无罪辩护,争取检察院不批捕
2019年宋某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质、走私制毒物质(1吨)案
律师无罪辩护,争取检察院不批捕
2019年康某寻衅滋事案
律师无罪辩护,争取检察院不批准
【部分轻罪经典案例】
2009年江西萍乡市王某交通肇事案
律师促成刑事和解,争取不批捕案
2010年龙川县张某等5名保安员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
律师促成刑事和解,争取全部缓刑
2012年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钱某非法拘禁罪案
律师上诉,惠州市中级法院二审改判缩短刑期1年
2017年茂名市王某制造毒品524.3千克案
律师上诉,二审广东省高院改判死缓成功免死
2017年东莞市杨某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律师部分无罪辩护,法院定性为单位犯罪并减少1桩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5个月
2018年江西上饶毛某故意伤害(村民械斗)案
律师促成刑事和解,法院判处缓刑
2018年江西省德兴市高某合同诈骗案
律师促成刑事和解,1999年的旧案获得缓刑
2018年惠东张某敲诈勒索国企数额特别巨大
律师轻罪辩护争取判决5年有期徒刑
2018年李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律师推动刑事和解,认为受害人存在明显过错,争取判决有期徒刑15年
2018年惠州韦某寻衅滋事(涉恶)案
律师轻罪辩护判处1年有期徒刑
公益,是余安平律师的“初心”。
自2008年成为一名律师以来,先后为惠州、汕尾等地的数十所学校开办了“未成年人维权”法制讲座,为东江高新区管委会、惠州监狱、惠阳联想科技园等单位组织并提供“生活中的道德与法”、“依法治理”等法制讲座与法治心理咨询服务,且长期在中南刑辩论坛、东方刑辩之江论坛、文瑞法律实务、中国刑事律师大讲堂、公司辩护联盟、毒品犯罪辩护联盟等机构开展公益法律讲座,并在漳州、长沙、韶关、阳江等地多次组织线下经典案例分享。
余安平律师是惠州电视台“以案说法”、“法治惠城”栏目与惠州电台“午间说法”栏目、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法治在线”栏目嘉宾律师,每月积极参加公益普法宣传活动;担任惠州市朗润教育学校华南理工大学培训班讲师、惠州市“红紫荆”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讲师,以另一种身份继续在教学岗位上默默奉献、诲人不倦。
情怀,是余安平律师的“追求”。
余安平律师在办案之余,坚持写作、热心著述,撰写了《死刑辩护,律师需要什么样的辩护策略》、《律师“无罪辩护”的四种情形》、《刑事辩护律师的五份法律意见书》、《案源、案件、文案,三类律师完美配合打造优秀的刑事辩护团队》、《审前辩护的蜕变:从有限辩护到有效辩护》、《有效的法庭辩护要做到“三性”》、《 毒品辩护,律师的七个“切入点”》等大量法律文章,先后被《信息时报》、《宁波日报》、《人民禁毒》、《南方日报》杂志、中国律师、中国律师网、尚格法律人、我在抱住、无讼阅读等转发或转载,还曾被《南方日报》、《广州日报》、《东江时报》专访。
今年,对于余安平律师来说,意义重大。
余安平律师将过去十年的成长故事形成文字,创作了《三十而律》,从知名学校湖北黄冈中学“少壮派”教师,到沿海城市“大龄新人”实习律师;从“万金油律师”到“专业化律师”;从熬过生存期到进入发展期、稳定期,都将在书中一一呈现。余安平律师希望《三十而律》可以作为团队建设的培训读本,可以让更多的年轻律师少走弯路。
余安平律师崇尚“有质量的生活”,办案之余还热衷旅行、摄影、美食以及陪伴家人。
(特约撰稿人 郑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