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08:59:00来源:法律常识
债务纠纷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债务的种类也纷繁多样。理论上债可以分为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等。鉴于篇幅,我们不可能列举所有类型债务纠纷案件的证据材料。本文仅以合同之债中的买卖合同纠纷为例。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原告的证明材料自然很好提供,实践中被告的身份信息不太好提供。
如仅有身份证号码的,可委托律师调取户籍信息。但很多时候可能仅知道债务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这个时候就比较麻烦了。好在《民事诉讼法》并不要求填写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仅有姓名,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原则上也可以进行立案登记。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材料、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原告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三证,需要加盖公章)。
被告只需要在企业公示信息中打印基本信息即可。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如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证等;
一般指法人名称变更。需要网上打印企业公示信息。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采购单》《电子邮件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书面材料;
(2)订(定)货单,出货单,收货单,结算单等书面材料;
(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电子记录,录音录像等。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及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赔的证据。
债务纠纷在实践中是比较复杂的一类纠纷。所需要搜集的证据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列举的证据材料。
重点说一说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使用。
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被频繁使用。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需要保存完整记录,不要做删减;
(2)需要保存原件,截图等内容一般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3)需要携带原始载体(手机)查验。
(4)需要证明聊天对象系债务人或与债务人有利害关系;
(5)因电子数据的稳定性较弱,容易修改,一般证明力不强。所以微信聊天记录通常还需要与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