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1 01:18:40来源:法律常识
为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对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职责,保证生效裁判涉财产性判项有效执行,维护国家司法公信力,近期,鼎湖区人民检察院(下称鼎湖区院)开展财产性判项执行检察专项监督。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明确监督内容
鼎湖区院成立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专班,制定《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财产刑执行检察专项活动方案》,并于今年4月29日与鼎湖区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就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监督的相关事项达成共识,形成肇鼎检发【2021】3号会议纪要。
借助外脑,专家咨询
拓展监督方式
5月8日,鼎湖区院召开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方式方法专家咨询会,邀请高校教授、知名律师等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就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的法律依据、执行方式、调查取证、完善机制等听取专家意见。
全面摸排,查纠整改
发出监督意见
根据确定的监督范围,鼎湖区院通过向鼎湖区人民法院调阅执行卷宗、查看工作台账、翻查执行系统,采取人工核查和拷贝电子卷宗、复制纸质文档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自2018年以来共计520件财产性判项案件,并就其中财产性判项执行有问题案件依法发出监督意见书。
法检联合,追赃挽损
扩大监督成效
在执行检察监督过程中,鼎湖区院发现四宗执行案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发函至鼎湖区人民法院,并于5月21日参与其中一宗涉恶案件的财产刑执行(退赔)调解工作。经法检两院共同努力,至6月10日,鼎湖区人民法院将上述四宗案件全部执结,累计执行60.534万。
财产性判项执行检察监督旨在提高财产刑执行水平,维护刑罚执行公平正义。在今后的案件办理过程中,鼎湖区院会牢固树立常态化精准监督理念,争取集中力量办理更多效果好、有影响力的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
来源:鼎湖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