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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21 01:36:26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平安建设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四年一度的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活动。


2021年11月,各省级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机构,按照《关于评选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在公示的基础上,完成相关工作程序,推荐上报了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及其事迹。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初审和复审。经报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审议确认,拟表彰先进集体134个、先进个人130名。


自今日起至12月6日,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其事迹在媒体网站进行集中公示。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通过后附二维码向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日


北京市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于阳,通州区公安分局环食药旅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主动研判持续攻坚,牵动侦办案件311起、抓获635人,破获首起跨省处置废旧电池污染环境、全市首起诈骗生育津贴医保基金等案件,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1次,优秀共产党员3次。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史颖,女,大兴区高米店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负责人。注重发挥网格巡查作用,做好未诉先办,建立网格员“早点名、晚汇报、周例会、月排名、季评比”机制。新冠疫情期间,上报网格案件任务完成率244%、巡查覆盖率100%,稳居全区前列,确保疫情类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受到群众好评。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张易经,怀柔区委政法委综合治理科科长。协调推动“雪亮工程”全国重点支持项目建设并通过国家验收,协调整治非法劳务市场、有序疏解流动人口4000余人,立足怀柔科学城建设推动平安建设工作,群众安全感指数提升明显,2018、2019年连续两年在全市排名第一。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王艳菊,女,密云区人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副主任。着力实现惩治犯罪与环境保护同步效应,通过审理涉水库犯罪案件,开展法治保水巡回宣传,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案增殖放流活动,推进跨部门、跨区域、全流域协同治理。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李智,延庆区张山营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副科长。紧紧围绕冬奥会筹办,组织开展出租房屋、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等专项排查140余次,完善外围团队应急值守、指挥体系、网格巡查、动态摸排等机制,圆满完成场馆预认证、来访考察、相约北京系列测试等前期保障工作。


天津市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沈文涛,市公安局禁毒总队三支队三级警长。以禁毒人民战争为抓手、以社会协同参与为依托、以智慧手段赋能为支撑,利用侦查、情报特长,实行“预警研判、前置管理”,指导各区公安部门对易制毒化学品梳理排查,堵塞管理漏洞,及时消除社会面涉毒风险隐患。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赫连建敏,女,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四级高级法官。负责立案诉服、分调裁审、集约送达、多元解纷、评估鉴定、12368滨法智服平台管理和信访等工作。她十年如一日,坚守平凡信访工作岗位,接待来访群众4680人次,处理信件2000件次,调处信访事项100余次。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吕猛,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一级主任科员。从事平安建设10年,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部署,参与健全完善平安建设领导机构及运行机制,参与起草制定工作要点、总结报告、调研报告等。积极参与平安建设考评、扫黑除恶斗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工作。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赵一龙,东丽区委政法委维稳协调科科长。疫情爆发以来,他带领战友争分夺秒,每日排查“高危”人员信息。创新打造东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升级版”,实现“四失五类”“一老一小”等14类4万余名重点关爱人群一网精准统管。在 “飞地”治理攻坚战中,他将区内各类“飞地”数十年的历史遗留问题逐一彻底解决。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朱江,武清区委政法委综治指导科副科长。制定“平安村庄”创建相关文件,为各镇街开展“平安村庄”创建提供具体指导。在全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双百行动”和矛调机制在“你”身边等专项行动,年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推动成立“武清区乡贤人民调解协会”。积极开展平安铁路“清朗行动”。


河北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孙嘉鹏,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他推动建立新区平安建设领导机构,健全平安雄安制度机制。牵头设立新区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群众工作中心、白洋淀水上调解中心,化解矛盾纠纷,为新区建设发展贡献平安力量。新区在全省平安建设评价中多次排名第一。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张东河,保定市竞秀区大激店村党支部书记。他大胆尝试将企业管理模式运用到村集体管理,创新机制,推动民主自治;建立组织,完善平安机构;落实制度,加强技防联防;宣传教育,强化平安意识;大兴文化,重塑古镇雄风。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王兵,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在执行岗位,他全年无休,冲锋在前,累计执行到位6.27亿元,201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最强执行干警”;在审判岗位中,他恪守司法公正,无一超审限,平均案件审理用时30天,让当事人胜败皆服,获评第一届“冀青之星”。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尚菲,女,邯郸市冀南新区公安分局花官营派出所长。多次荣获省市奖励,担任派出所长以来,结合辖区实际创建了“三圈+三队”管理模式,使得枫桥经验在冀南大地落地生根;破获电动车盗窃案件40余起,全心全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先进事迹被多家媒体报道。


山西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祝佳,女,忻州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室主任。从事平安建设工作十余年,把涉及老百姓冷暖安危的每一件小事都放在心上,为推动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落实,健全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强化综治政策工具运用发挥了参谋保障作用。被评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王赛赛,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司法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承办过一大批大案要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承办多部门联合督办的陈鸿志等80余人涉黑案,持续开庭19天,解决100多个法律适用问题,最终形成300余万字审理报告、80余万字判决书,圆满完成审判任务。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王军,中煤平朔发展集团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调解纠纷30年,始终把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放在首位。母亲病危时,他正在调解一起社区群体斗殴纠纷,当纠纷化解后已是深夜。刚进家门,电话响了,母亲走了,这是他一生中最大的遗憾。但他为社区安宁撑起一片蓝天。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闫红花,女,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负责全省检察机关平安建设组织领导工作,为全省检察机关推动平安建设提供制度遵循。认真研究新时代平安建设工作特点,立足检察职能挖掘平安检察动力,在认罪认罚从宽、落实少捕慎押、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吴志花,女,朔州市怀仁市同仁家园社区党支部书记。作为一名“80后”年轻干部,工作兢兢业业,以脚步丈量网格,用三年时间把一个零基础新社区打理得红红火火,创造性提出“党建联盟、五进一延”工作思路。在建党百年华诞之际,被党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内蒙古自治区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刘安,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北部原始林区分局恩和哈达派出所二级警长。驻守在恩和哈达派出所22年,足迹踏遍了辖区30万公顷的每一个角落,2011年和战友冒着零下近50度严寒,连续追踪九天九夜,成功破获“12.08”特大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周天放,蒙古族,自治区兴安盟委政法委科长。他是政法工作的老兵,工作中履职尽责,勇于创新,在平安建设、社会体制改革、扫黑除恶、整治涉煤领域扩散蔓延问题等工作中均做出了重要贡献。2011年被自治区综治委评为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年“百佳综治人物”。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徐欣,女,达斡尔族,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探长。2017年起参加反诈骗工作,对接三十余个行业部门,沟通公安内部十余个警种,下发预警线索数百万条,破案抓人同比提升数倍,为“天下无诈”作出重要贡献。


辽宁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刘莹(因公牺牲),回族,营口市公安局经保分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原大队长。从警26年,先后指挥侦办了部督“4.19”、“9.03”特大污染环境案等一系列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污染环境案件。组织侦办的3起刑事案件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环境安全保卫战线“十大精品案件”。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赵红旭,女,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生产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把平安建设载体活动作为日常工作、文化建设、党建融合发展的结合点,围绕辖区内商圈,积极打造“红色物业”,营造社区“家文化”,使城市基层党建富有时代气息,使社区活动充满温馨气氛。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胡浩,满族,铁岭市调兵山市平安办负责人。2004年参加政法工作以来,在基层综治工作岗位上,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身心投入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工作中,着眼于细、落地于实,是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岗位上的一颗坚实“螺丝钉”。


吉林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王瑞峰,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土城子派出所一级警长。2018年破获特大团伙贩毒案,抓获涉案人员44人,收缴毒品4910余克,现金100余万元。2019年破获“4.02贩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其中境外犯罪嫌疑人10人,缴获大麻2.5吨,先后记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被评为全省最美基层民警和全市政法模范。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孙俪艳,女,通化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从事平安建设工作20年,是履责担当的先锋。提出开展“友邻携手、相知相帮”互助组活动。通过突出十项社会治理重点,擦亮十张“通化名片”。创新“发挥高校在平安建设中的能动作用”等创新做法,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取得良好成效。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宋佳慧,女,白山市抚松县司法局松江河司法所一级科员。共调处民事纠纷近1000余件,涉案金额总数高达30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案件500余件,涉案金额总数高达4000余万元。带领松江河司法所连续两年获评“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示范单位”。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张杨,女,满族,四平市委政法委九级职员。作为四平市硕博引进人才,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参与疫情排查和吉林省黑土粮仓科技会战志愿服务。在平安四平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表现突出,展示了新时代青年平安建设者的优秀形象。


黑龙江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梁立华,桦南县司法局明义司法所所长。多年来一直工作在基层一线,调解民事矛盾纠纷2900余件,无一件上访、错案;接收的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中,无一人重新犯罪,为基层平安建设筑起坚实的法律堡垒。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侯兆国,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科科长。多年来无私忘我投身平安建设工作,务实创新,锐意进取,业绩突出,曾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李思佳,女,漠河市西林吉镇明苑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坚持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整合驻区单位力量组建“北极圆梦团”,攻坚解决居民“急难愁盼”问题,113名圆梦团队员、12名圆梦使者、 10支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帮助社区居民实现“微心愿”107个。


上海市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樊燕辉,女,普陀区委政法委综治室主任。坚持平安是底线安全,探索矛盾纠纷“三元六分”机制,推动楼宇治理,打造“市域平安 善治普陀”;坚持平安是首要民生,用200余项数据智慧碰撞平安工作“落棋点”,系统治理突出问题,以“平安指数”赢得“满意指数”。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刘文彦,虹口区广中路街道办事处平安办主任。从事平安工作11年来,扎根一线、敬业为民,先后化解矛盾纠纷360余起,保障辖区18个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不断深化“综合管理+社区大脑+流程再造”市域治理新模式,努力在平安中国建设中交出让人民满意的答卷。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万道军,杨浦区委政法委综治室主任。讲政治、顾大局、勇担当、善作为,十年来立足综治工作岗位,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街道扎实推进地区平安建设,推动形成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市域社会“四式治理”等创新模式和做法,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获区级以上荣誉20余项。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吴清荷,女,闵行区委政法委综治室主任。认真组织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各项工作,深化平安协同治理机制,提出“一街镇一品牌”优秀案例评选方案,推动建立区级档案库,全区入室盗窃案件降幅达95%,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提升。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黄国平,青浦区委政法委综治室主任。坚守平安建设岗位37载,时刻以群众满意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年走访村居综治中心270多家,全区新增智慧安防小区559个,安装监控1.6万套,全力推动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全市“安全感测评”中,青浦区连续3年得分和排名上升。


江苏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赵国华,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处长。2013年底以来,坚持潜心研究和全力做好综治和平安建设重点工作,积极参与打造江苏社会治理领域一批典型样板和特色做法,获个人二等功等荣誉奖励。一心扑在工作上,多年来工作日坚持吃住在办公室,被誉为综治平安战线“老黄牛”。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刁长城,连云港市赣榆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负责政法委常务工作以来,在全市率先配齐669名专职网格员和787辆专用巡逻车,建成公共安全视频监控9888路,打掉全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推动化解矛盾纠纷9.3万件,全区平安建设、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连年全市第一。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言洪萍,镇江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专业大队大队长。多次担任部督重大案件技术问题攻坚领军人,参与侦办亚洲首例中文暗网交易平台案、国内首例利用AI换脸技术制作淫秽视频案等百余起重大案件,在打击利用暗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犯罪方面成效突出。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潘剑铭,苏州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处长、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主任。较早开发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在全省率先探索网格化联动机制建设,打造了“天堂经纬”金字招牌;在全省首创全域矛调中心建设,在全市网格内开展党建引领“根系工程”,开展“格群共治”。


浙江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顾人,省委政法委平安综治督导室主任。认真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保障“枫桥经验”55周年纪念大会胜利召开。积极推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食药安全等领域专项整治活动,解决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潘明杰,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0余年,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司法部最美人民调解员提名奖、省司法厅特级人民调解员,“老潘警调(联调)中心”被评为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以及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工作室。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陈旭明,德清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平安办主任。创新平安建设“工作亮相、考核亮牌、问责亮剑”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有力推动德清县平安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刘洪英,女,嘉兴市秀洲区委政法委一级主任科员。坚持奋斗在秀洲平安第一线30年,参与和推动秀洲区获得省首批平安一星金鼎,连续十六年创建“平安区”。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周翔,开化县公安局网警大队长。潜心钻研、全力攻克电信网络新型诈骗,成长为衢州地区刑事侦查领域的领军人物。先后侦破数宗大型电信网络诈骗案,抓获160余名电诈犯罪嫌疑人,扣押发还2000余万元赃款,曾获第九届“最美衢州人”年度人物。


安徽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彭蔚峰,马鞍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持续强化平安建设工作,培育了一批平安建设本地品牌,诉调对接平台规范化建设被评为优秀项目,马鞍山市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满意率排名全省第一,连续9年获得“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市”称号。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尹雯雯,女,宿州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科长。始终以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导向,坚持站稳基层基础立足点,在平安建设工作道路上留下了一串扎实而闪光的足迹,先后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2019年度全省卷烟打假工作先进个人”。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金其华,霍邱县夏店镇砖佛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调委会主任。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3年,先后化解矛盾纠纷千余起,成立六安市首家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荣获“全国新时代调解为民好榜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称号。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海超,回族,亳州市涡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三十多年奋战在平安建设工作第一线,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徽目标,聚焦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集中力量防风险、护稳定、促发展,平安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梁利,女,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党委书记。聚焦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探索实践,推动冉庙乡平安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多次获评平安建设优秀乡镇、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福建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郑武进,莆田市仙游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扎根在政法一线,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被记个人三等功,获评“全省综治工作先进个人”“福建省最美劳动者”“仙游县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仙游县枫亭镇突发疫情后,坚守抗疫第一线,连续8天夜以继日忙碌,因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晕倒在工作岗位上。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王国顺,省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处长。长期奋斗在政法战线,经历多岗位历练,熟悉平安建设业务,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承担省扫黑办日常工作以来,有效发挥协调推动、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办文办会等枢纽作用,受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嘉奖。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李明毅,三明市法学会二级主任科员。善于发现和总结平安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创新推动了“一党委三中心(站)”“六无”村(社区)、“乡贤回归助力社会治理”“网络生态治理中心”等一批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平台建设,较好地发挥参谋助手、督促检查、综合协调作用。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黄佶喆,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个人办理的涉黑涉恶案居全市基层法官之首,数量多、效率高、质量好。在办理一起重大涉黑案件中,持续高强度工作导致喉咙“失声”,自行到医院注射喉咙“封闭针”后以顽强精神圆满完成审判任务。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蓝浩成,畲族,龙岩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科科长。构建压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四维工作法”、2017年和2019年省对市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考评获全省“优秀”等次、平安建设“三率”综合指标连续11年居全省前列,被评为“2013-2016年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龙岩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魏良康,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政法工作部综合处负责人。牵头对20余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乱点开展整治,创新基层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模式,推行精神障碍患者政府兜底医疗和居家看护奖励制度,平潭连续9年未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先后荣获个人二等功、三等功,被授予全省政法委系统先进个人、市级“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


江西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徐晓洋,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特巡警分局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在九江市浔阳区创建“浔城志警”,带领志愿者积极开展各项志愿活动,协会现有平安志愿者13000余人。现全市13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志警协会,总人数已达3万余人,有力推动了九江市平安建设工作。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刘志友,江西省赣州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科长。自2004年开始一直从事平安建设工作,始终做到吃苦耐劳、积极履职、勇挑重担,是一名辛勤耕耘在基层政法综治战线的业务“尖兵”,为赣州四次获得“长安杯”做了大量工作。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吴仁才,鹰潭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十年来,他以自己坚定的初心使命、厚植的为民情怀、忠诚的担当作为、廉洁的无私奉献,为鹰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获评全省先进、连续8年蝉联全省平安建设先进桂冠作出了重要贡献。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余昌洪,靖安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自2012年分管平安建设,2018年分管扫黑除恶工作以来,推动靖安县平安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宜春市2017至2020年度连续4年被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2018至2020年度,连续3年被评为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县。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邱传武,分宜县公安局杨桥派出所所长。参加分宜公安工作十六年来,始终坚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立足杨桥本地实际,结合公安实践,抓好队伍建设,做好服务群众,维护一方稳定,取得了群众满意的突出业绩。


山东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郝润霞,女,聊城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参与并协调完成了系列重大活动安保维稳任务;协调组织打掉黑恶势力70个;推出了“一乡镇一团队”“五级联动智治平台”等社会治理新模式;创新打造民情“格子铺”品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0万余件。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乔元波,宁阳县公安局东疏派出所副教导员。他从警以来,勇于担当,奋力拼搏在公安工作第一线,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先后获评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公安机关基层基础三年攻坚战成绩突出个人等荣誉称号,被群众亲切称为“民警老乔”。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贾虎平,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芦南村网格长、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他推行“网格+党建+服务”的治理模式,防范化解矛盾纠纷400余件,被授予济南市劳动模范、济南市道德模范,所在村连续17年保持“零上访”“零发案”。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李倩,女,惠民县皂户李镇李六村专职网格员。该同志勇于担当,积极工作,热心服务群众,深得群众的喜爱与认可。她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做奉献,使群众感受到了网格化服务管理带来的幸福感与安全感。群众都说:有了贴心的她,不仅暖心还安心。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王福鑫,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工作在办案一线,做群众的亲人;通过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河南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杨旭恒,新密市公安局副局长。在参与“7·20”特大暴雨救灾过程中,被洪水冲走失联10个小时,在实现自救的同时救助群众50余人。先后荣获三等功1次、2017年“郑州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河南省防汛救灾身边好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等。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汤立明,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从事平安建设工作14年,推动三门峡市连续12年荣获全国综治工作优秀市,2013年被授予全国综治工作最高奖“长安杯”;创新“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治理新体系;创新流动调解、跨村矛调新机制;推行“六无”村(社区)平安创建;建立三省四市警务协作机制。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李中州,周口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科长。实施“四五”工程建设、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命案防控,提出“党建+一中心N平台”治理服务体系工作思路,推进市域治理网格化、网络化、智能化、全域化。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雷巍,女,平顶山市郏县姚庄回族乡党委书记。推进平安姚庄、法治姚庄建设,将增进民族团结、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乡各族群众同心携手、相互融合、共同发展,推动姚庄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省级以上荣誉60余项。


湖北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高建华,省教育厅综合治理处副处长。推动在全省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中开展“平安学校”创建活动,创新实施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协调推动省财政累计投入专门资金9500万元。挖掘黑恶势力侵害学校线索数十条,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有力净化了湖北省学校周边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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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员、一级法官。先后参与审判了刘汉、刘维等人涉黑案,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受贿案等众多大要案件。参与了3轮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及3轮省扫黑办特派督导,多篇调研报告、学术文章获奖。被评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次获评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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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吉庆,武汉市委政法委一级主任科员。该同志始终牢记政法干部职责使命,积极参加“武汉保卫战”,圆满完成定点医院病床督导和社区疫情防控等任务;创新推动平安武汉建设,全市群众安全感实现八连升,整体水平稳居全省前列;认真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武汉经验”多次在全国全省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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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娅茜,女,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主任。先后办理汉江地区首例涉黑案、“8.22”专案、汪某某涉恶势力犯罪案件等一批大案、要案,及时引导公安机关确定侦查方向,固定补充完善证据,确保案件准确定性。先后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办案能手、公诉业务能手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一等奖,汉江检察机关“先进检察官”、“优秀公诉人”称号。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刘纯娥,女,仙桃市司法局仙桃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局长。每年在各乡镇及市直单位开展宣讲,对党的政策、党史学习、法治建设、模范事迹进行宣教共计50多次;机关、企业、学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20多场;开展心理辅导60多人次;义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进行心理援助近40多人次。湖北省委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湖南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闵文,长沙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平安办主任。从事平安建设相关工作30余年,做社会安全稳定的守护人。推动建立“互联网+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二化三中心”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方法路子和体制机制,推动全市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舒野,怀化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政委。长期战斗在扫黑除恶最前沿,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参与打掉涉黑组织10个、涉恶犯罪集团53个,破获刑事案件500余起,移送起诉1000余人。忠于职守,为侦破全国扫黑办、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操场埋尸案”作出重要贡献。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言永平,株洲市渌口区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长期奋战在基层平安建设一线,积极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志愿者组织建设等探索创新,总结推广的“六大系列”巡逻、科技助力“智慧乡村”建设等工作方法被“学习强国”等媒体平台推介。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唐鸣,邵阳市邵阳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2016年分管负责平安建设工作以来,注重不断推动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完善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县平安建设整体水平和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幅“双提升”,近几年所在县3次获评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


广东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周飞,省监狱中心医院综合监管病区监区长。周飞同志两次主动请缨,参与司法部统一组织的援鄂医疗队工作,是进舱次数最多、值班最多的医生,所在方舱医院收治的1000余名新冠病人中无一例死亡,无一例轻症转重症,治愈率100%,受到司法部的通报表扬和国家卫健委的高度肯定。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陈剑锋,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处社会面防控科科长。从警17载,主导谋划的广州超大型城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布局载入地方史册;构建的公安大数据应用机制融入了百姓生活;打造的街面快反力量成为守护平安广州屡建奇功的“尖刀”;创新的“四位一体”公安疫情防控机制缔造了“公安战疫”的样本。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陈正宜,女,东莞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科科长。信念坚定,勇于担当,近年来推动东莞连续3年在省平安建设考评排名第二,全市命案连续八年下降,推动建立全国首间警师共育罪错未成年人学校,率先落实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推动东莞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黄建国,茂名市高州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2017年以来,他紧紧围绕打造好平安茂名这一目标,推动“雪亮工程”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取得成效,获评2018-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广西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叶东,玉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他担当作为,率队摧毁黑恶团伙232个,抓获嫌疑人699名,扣押资产28亿多元,黑恶势力闻风丧胆。他创新实干,打造玉林反诈新格局,遏制全市电诈案,挽回损失3000多万元,是群众口中的“钱袋卫士”。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蒋韦慧,女,仫佬族,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长期扎根办案一线,痛失腹中胎儿仍“啃”下一米多高的涉黑卷宗,一举将横行乡里的两个犯罪团伙71人绳之以法;她深耕法治热土,用脚步丈量司法温度,为数万名山乡儿童送去司法关爱,让法治的种子在仫佬山乡生根发芽。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黄礼,壮族,南宁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首创“黄礼微信警务室”,联动各方力量服务辖区群众,被称为社区“大管家”。他挖掘红色资源坚守为民初心,让忠诚担当、爱民为民、守护平安的“扁担精神”历久弥新,带队成功创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多年攀升。


海南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陈太辉,乐东黎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探索建立和推行具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四访五帮”工作机制,受省一级肯定并在全省范围推广;曾组织侦破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4.28”抢劫强奸杀人案、“12.22”持枪杀人案、“6.18”特大盗窃金店案等一批大要案件。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莫娆,女,定安县龙湖镇委副书记、镇长。本着为群众为社会负责的态度,用心用情开展特殊人群帮教工作,帮助一批吸毒人员顺利脱毒康复、一批有犯罪前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推动辖区内吸毒人员、治安案件等明显减少,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张彬,儋州市人民法院二级法官。一直在审判、执行一线工作,敢于动真、碰硬,顺利执结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执行案件,高效完成禁毒大会战、扫黑除恶、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案件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从严惩处黑恶罪犯,保护和挽救失足青少年。


重庆市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汪清弢,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大队长。为重大活动保驾护航,提前发现、有效化解各类风险2700余个,确保近年来三十余场重大活动安全举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动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立完善联合处置制度、措施,推动形成重大安保任务联防、突出矛盾风险联控、重大突发案(事)件联处工作模式。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王鹰,女,渝中区上清寺街道新都岗社区综合治理专干。从事基层调解工作近17年,始终坚持“群众纠纷无小事、人民调解有作为”理念,创新“以三合求三和”工作方式,参与解决矛盾纠纷600余件,形成调解档案卷宗500余份,所在社区从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陈智,开州区信访办公室接访科科长。创新建立会商工作、逐案评查、定期通报、对标考核、办领导包案、干部包联工作机制,组织涉案单位召开专题会议73次,按照“五清楚”“五重新”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跟踪协调,高质量完成中联办交办“治重化积”284件、市联办“清仓见底”408件专项工作。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柴冬梅,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五分院派驻重庆市女子监狱检察室三级高级检察官。全国首届监所检察业务标兵,负责三所监狱派驻检察工作,创新“柴冬梅工作法”,推动提高办案质效,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近5年来,参加案件评审会108次,建议不予提请减刑124件,得到监狱采纳116件。审查办理4666件“减假暂”案件,发现减刑提请不当案件46件,得到法院采纳46件,发现裁定不当2件,得到纠正2件。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冉文欢,女,土家族,酉阳县委政法委综治中心综合科科长。协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50余起,化解涉法涉诉案件180件;参与推进“雪亮工程”和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参与平安建设品牌打造,将黑水镇平地坝村等10个村打造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夜不闭户”平安村,有力助推了平安酉阳建设。


四川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万萍,雅安市名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推动研发“雪亮工程”名山智慧“追影”系统获全国政法系统智慧警务十大创新案例奖。探索“茶源义警”群防群治工作模式,建立“支部吹号、义警报到”的响应机制,被“学习强国”和《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邓启贵,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城厢司法所所长。长期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组建“邓启贵人民调解专家团队”,化解有重大影响纠纷450余件。担任人民调解员20余年、司法所长10余年,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和谐使者”“金牌调解员”“身边的法律专家”。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陈亚东,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主办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无一涉检信访发生。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带动全体检察干警主动作为,实现辖区“法治进校园”全覆盖。其案件办理及队伍建设工作成效获《检察日报》专题报道。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王敬舜,凉山州公安局一级警长。从警19年如一日,担任凉山州护路办副主任,不顾七级伤残和重度高血压,常年奔波在五县一市378公里铁道线上开展工作,推动累计1260个村被评为省级“九无”平安铁路示范村,妥善处置化解涉铁涉路矛盾纠纷20余起,受到路地和群众一致好评。


贵州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张嫄,女,穿青人,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她曾办理袁仁国受贿案、张仕福受贿案、蒲明忠受贿案、罗鹏贪污案等一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有4个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张凯鹏,彝族,六盘水市水城区委政法委副科级干部。工作中他紧紧围绕“平安水城建设”总体目标,努力推进“一张网”社区服务治理,调整划分网格2387个,推动组成“十联户”单元17424个、联户长17424个,为用户免费安装“平安乡村”庭院视频监控17000余个,重点部位监控覆盖率达90%以上。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潘夏,女,安顺市普定县补郎苗族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她在工作中累计化解矛盾纠纷130余件,实现了矛盾纠纷处理归口的科学分流。补郎乡未发生群体性上访,未发生去县、赴市、到省、进京群体性上访及非访事件。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廖海梅,女,壮族,锦屏县敦寨镇新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她引进并服务好扶贫车间,安置群众就地就业51人次,成立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义务治安联防队,把社区划分为4个网格、83个“十联户”,明确32名网格员,全面推动群防群治工作。


云南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李俊劼,省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副处长。坚持以文辅政,主笔起草了大量关于平安云南建设的综合性文稿和制度性文件。优化完善全省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引导各地主动服务当前大局。督促推动落实平安云南建设各专项工作,推动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王海拉祜族,普洱市墨江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建立健全墨江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机制、“383”维稳工作机制,无因矛盾纠纷引发的重大“民转刑”案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妥善化解一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统筹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全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排名全省前列。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周树龙,红河州泸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创新提出了以党建为引领,以“综治中心、警务助理、网格管理”为载体,突出政治统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五治融合”的“1+3+5”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泸西做法”,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杨濮承白族,怒江州贡山县委政法委工作人员。配合相关部门不断健全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工作机制,推进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在案件评查、涉法涉诉信访、国家司法救助金审核等工作中,坚持依法监督、公正评审,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西藏自治区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次旦卓嘎,女,藏族,日喀则市南木林县卡孜乡政法委四级主任科员。为人民群众代写法律文书26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接受法律咨询32人次,调解纠纷92起,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邹华,女,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一级主任科员。她坚守在邮政寄递市场监管一线,在落实行业安全监管、快递小哥维权、安全培训等方面勇挑重担,踏遍全区一半土地开展末端网点调研,以实际行动在平凡岗位上努力绽放青春,为西藏寄递业安全稳定繁荣发展不懈奋斗。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巴桑旺堆,藏族,昌都市边坝县沙丁乡政法委员、三级主任科员。他牢固树立“维稳是实功、关键在平常”的思想,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以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为重点,织密农牧区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网,确保沙丁乡社会局势持续和谐稳定。


陕西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魏强,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所长。他在扫黑除恶、侦破重大刑事案件、护航“十四运会”中作出重要贡献。先后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获评陕西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西安市“十佳政法干警”。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潘德荣,商洛市山阳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从警生涯中,他化解“骨头案”、“钉子案”104起,摧毁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指挥侦办案件9950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6690人,有力保障了当地经济社会平安稳定发展。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马晓文,杨凌区司法局揉谷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扎根乡镇34年来,他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近千次,开展普法宣传300余场次,帮助近百名刑释人员重新融入社会。先后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优秀人民调解员”、陕西省“金牌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甘肃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陈吉勇,男,省公安厅案事件管理指挥调度处处长。深入推动实施合成作战龙头警务工程,先后研判预警处置涉稳情报线索1.3万余条,深挖研判串并案件线索4.1万余条,预警防范1900多次聚集滋事风险,保障连续3年未发生重大涉稳事件,确保了重大活动、重要敏感节点平稳度过。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戴康,平凉市静宁县李店镇党委书记。他坚持把平安建设作为最大民生工程,探索推行“1+10+N”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精心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群众平安建设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为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连续两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21年被市委授予“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汪海涛,东乡族,临夏州东乡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他奋战在民族地区和基层一线,23年如一日,在基层社会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政法领域信息化建设、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中,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赤胆忠诚展现了新时代共产党人的本色。


青海省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张学剑,土族,黄南州委政法委四级主任科员。他从事基层社会治理工作7年,撰写《社会治安形势研判》72期,编发综治信息240余期,组织平安宣传90余场次,起草全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在“雪亮工程”、综治中心建设等工作中发挥了政法“孺子牛”精神。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赵永林,省消防救援总队工程师。他积极推动行业部门落实治理责任,跟踪推进消防改革任务落实,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在推动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持续维护稳定向好消防安全形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被省安委会评选表彰为全省“十佳最美安全卫士”。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张光,海南州委政法委四级调研员。他从事基层政法工作20余年,出色完成了平安建设、维稳等工作任务,特别是在全州综治中心建设、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基层典型培育、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等平安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


宁夏回族自治区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梁维科,青铜峡市公安局三级警长。他创新“拓扑式管理”工作法、“三治融合、四联互动”工作新机制,夯实公安基础工作,打造社区治理新格局。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嘉奖7次,所在警务室被以“老梁”名字命名。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王婷婷,女,自治区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二级主任科员。她先后参与组建平安宁夏建设机构,健全相关制度,起草“一意见两办法”等顶层设计文件,优化考核考评,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夏作出积极贡献。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胡雅君,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一级主任科员。她长期战斗在办案一线,全身心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提炼全国首例境外输入型涉疫案件典型案例,对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案件勤于研究、善于指导,为平安中国建设扎根本职工作,取得显著工作成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木合亚提·库尔班,男,哈萨克族,塔城地区哈拉布拉乡边境管段8号执勤房班长。2017年他和妻子来到中哈边境的新疆裕民县萨尔布拉克草原开展巡边工作,5年来为国巡边50余万公里,劝返临界人员150余人次,管控区内未发生一起涉外事件。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程涛,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副主任。连续15年坚守在克拉玛依市的区、街道平安建设工作基层岗位,用行动诠释初心和使命。在新疆特殊反恐形势下,他克服重重困难,兢兢业业、埋头苦干、身先士卒,为新疆和克拉玛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杨峰,回族克州阿合奇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作为一名留疆战士,时刻保持军人本色,长期奋战在基层政法一线,把维护稳定当作职责使命,工作兢兢业业,生活严以律己,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了“组织的好干部、百姓的知心人、干部的贴心人”的良好形象。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孜瓦尔古丽·力提甫,女,维吾尔族,吐鲁番市高昌区司法局社会矫正科科长。199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高昌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2010年荣获自治区司法厅个人“三等功”,2012年先后被自治区司法厅、国家司法部评为“人民调解能手”荣誉。教育帮扶矫正对象1000余人,使他们成功重新融入社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徐朝辉,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政法委维稳业务科科长。他多年来坚守南疆反恐维稳第一线,面对压力和重任,日复一日加班到凌晨,与同志们一起推动师市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2016年被评为“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先进工作者。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李生兵,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喀什垦区法院副院长。他连续在工作岗位上奋战七天七夜,高效依法审结“三股势力”、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7起。2017至2019年,他先后参加三次宣讲大会,向10000余名群众宣讲宗教极端势力和邪教危害。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陶建学,第七师奎屯垦区公安局高泉派出所民警。建立“法治之光”矛盾纠纷化解室,2021年度调解土地纠纷、邻里纠纷80起,调解劳资纠纷32起,帮助农民工索要工资总额达320余万。荣获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荣获兵团优秀人民警察、兵团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教育转化”标兵等荣誉称号。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杨旺强,第十三师新星市红星二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积极参与团场棚户区改造工作,帮助片区267户全部住上了舒心的楼房。担任“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队长期间,连续30多天为火石泉村567户断水家庭送水240车。2020年荣获“访惠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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