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1 02:14:16来源:法律常识
夫妻档企业在市场中并不少见。当夫妻双方离婚时,企业的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财产,应该怎么分?对这类企业投资,应注意什么风险?
近日,广东省法学会专家对此进行了解答。
湛江市红鹰铭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调度总负责人邱德提出,民法典规定,涉及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现在很多企业从夫妻档开始创业,知识产权的权属不明确。
如果夫妻离婚,知识产权的收益该如何分配?其他企业对这类企业进行投资,要如何规避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客座教授温旭说,现在越来越多夫妻档企业,在夫妻离婚时,双方也会注重无形财产的分割问题,无形财产的价值,有时比固定资产更高。
但由于无形财产的无形性、特殊性,一般人很难对其价值作出确定,需要由专业的机构来评估。
在处理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财产价值分割的时候,不能完全照搬有形财产和固定财产的模式或者是现金分割模式。要把无形财产专门单列出来,不要跟其他的财产混在一起,然后进行专业的评估。
如果不愿意花这笔评估费,夫妻双方可以议定一个价值,然后以婚后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没有就这一部分无形财产进行分割时,其中一方在诉讼有效期内可以主张权利,也就是说,不仅可以主张离婚前这一部分没有计算的收益,还可以主张这些专利、商标、版权离婚后产生的收益。
温旭说,无形财产分割有三种模式可以借鉴。
第一种是一方一次性给另外一方补偿,包括有形、无形财产,都在合同里约定好,一次性打包支付,这样就不需要再计算今后的商标收益多少、专利收益多少了,因为这是个非常复杂的工程。
第二种是双方经过商定,共同拥有长期的分配权。
第三种是双方协商一个价格,然后一人一半,原则上以有利于实施的一方继续拥有这个权利去经营,经营获得的收益一人一半。但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困难,因为今后的经营和收益情况较难掌握。
最近某高级人民法院有一个判决,说明了一些问题。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的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打包在一起处理,一审判决要求男方支付一个亿给女方,女方说太少了,不公平。
案件到了二审法院,女方仍说不公平,法官就说,那倒转回来,企业给女方经营,女方给一个亿给男方,女方还是说不公平。法官说,这就说明一审的判决是公平的,因为经营企业是有风险的,分割到一亿元的财产也并不少了。最后二审法官维持了原判。
其他企业要投资夫妻档企业的话,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温旭说,最关键的是要对原有企业无形和有形资产都进行评估,如果没有评估的话,就要要求夫妻档企业老板承诺,夫妻之间已经对有形和无形的所有资产都已经分割、切割完毕,如果再有任何的纠纷,损害到投资方的利益,由原有股东来承担一切的赔偿责任。
【研究员、记者】尚黎阳
【出品】南方法治智库
【协同】广东省法学会
【作者】 尚黎阳
南方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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