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1 07:37:42来源:法律常识
文|雪梨
这两天,一则“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养女四年”的视频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山东烟台,18岁少女兰儿(化名)报警称,自2015年底起,当时刚满14周岁的她就被“养父”鲍某持续性侵并关在公寓4年至今。
期间,养父不仅逼她看各种变态成人片、恋童癖视频洗脑,还拍下裸照视频恐吓,甚至不顾她生理期发高烧,强暴并殴打她。身体的凌辱,加上心理的控制,兰儿被他折磨得生不如死,多次轻生未遂。
据证券时报报道称,这位涉案高管名叫鲍毓明,自2018年起任中兴通讯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山东杰瑞股份及附属公司(合称“杰瑞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还有一个身份,是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20余年。
常人很难理解,如此光鲜亮丽的身份地位,却做出此等龌龊下流的“变态行为”!
新闻一出,立马引发轩然大波。网友们纷纷表示气到要吐血,怒骂鲍某“衣冠禽兽”,哀叹“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要求警方一定要快速查明真相并公示,务必严惩这个恶魔。
今天上午,事件也有了最新进展。
今日(4月10日)早间,中兴通讯发布声明,称公司在获悉相关媒体报道后,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已收到鲍毓明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申请。
而昨天,4月9日晚间,杰瑞集团通过官方微信发布声明称,4月9日下午杰瑞集团已经与鲍毓明先生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
据烟台警方2019年10月作出的立案告知书显示,兰儿被强奸一案,警方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立案侦查。4月9日晚,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通报称,此案目前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之中,警方将严格依法办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对于目前这样的进展,网友们显然很不买账,表示对鲍某只是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处罚,远远不够!
还有更多的网友在替受害人担心,怕像鲍某这种既懂法律又高智商还有钱有地位的流氓,一般人扳不倒他。毕竟,有前车之鉴,此案与一年前发生的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女童案何其相似,从去年7月在上海王振华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至今已有九个月,进展一直扑朔迷离,大众不得而知。
而这次的“性侵养女”案,历经去年4月受害人第一次报案,后因证据不足被撤案,而后10月份又再次立案,但直到今天,一年过去,仍悬而未决。双方各执一词,案件本身也是疑点重重。
一、兰儿母亲“送养动机”到底是不是为钱?
事发后,兰儿母亲小芳的母亲称,她是单亲妈妈,孩子从小磕磕碰碰一直不顺,“听人说认个养父养母能冲冲这个灾气。”于是,2015年9月,她在网上看到收养信息,通过中间人认识了鲍某,鲍某承诺给孩子会报名兴趣班,培养孩子的爱好等,谈妥条件后将女儿“送养”给鲍某,鲍某以“养父”的身份带走了兰儿。本以为,以鲍某优越的经济条件,能够从此给女儿带来美好生活,却没想到,她亲手把女儿送入了“人间地狱”。
事情曝光后,有不少网友质疑,将当时14岁的女儿送养给一位陌生的成年男性,孩子的母亲或是为了钱财?
对此,兰儿的母亲回应称,她从未向孩子的养父索要钱财,只要求对方把女儿当亲生孩子抚养。“我一分钱都没有要过,我们都没提过钱的事。”她还说,之前鲍某要求跟她假结婚以此收养兰儿,但是她没有同意,她让鲍某办理领养手续。但是鲍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说忙之类推脱。
但是,作为亲生母亲,把一个14岁少女送给一个陌生中年男子抚养,长达4年,难道就从来没去看过孩子过得怎么样?
女儿长达4年遭受性侵和非人折磨,当妈的竟会丝毫没有察觉,还是说知道了也不敢有所作为?
这些都令人倍感疑惑。
二、 养父女关系究竟是否属实?
事件曝光后,鲍某对二者养父女关系予以否认,他表示:“纯属谎言,完全捏造”。“事情并不是像她(兰儿)说的那样,事情说起来话长,但我和她(兰儿)从来没有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
而据“养女”兰儿被囚禁所在公寓的保安反映,鲍住在该公寓时,每天下班回家,只知道他跟女孩以父女相称。
此外,从媒体报道中,我还看到一个惊人的细节:2019年受害者报案之后,在警方的促使下,鲍某给兰儿写了一封保证书,称“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被一个未成年少女指控性侵,当着警察的面,鲍某直接称少女为未来的妻子,实在耐人寻味!
兰儿之于鲍某,究竟是养女,还是童养媳?真相究竟是什么,不得而知。
有律师指出,法律规定“年满30周岁,若是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1972年出生的鲍某,“收养”兰儿时比她大30岁,这样来看,他们的收养关系显然是不合法的。而这一点,身为资深法律人士的鲍某,不可能不清楚。
如果兰儿母女说的“收养”属实,那就表示:鲍某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严重的欺骗行为。
三、警方为何第一次撤案后又立案?
第一次立案:
媒体报道,2019年4月8日,兰儿第一次自杀未遂之后,当地警方曾经刑事立案。
当时,兰儿向警方做了笔录并提供了不少物证,包括带有血液和精液的卫生巾、鲍某擦拭过的纸巾。并且说鲍某处有大量“儿童色情片”。
但诡异的是,4月16日,警方宣布撤案,并告知兰儿未查找到鲍某明电视、电脑中的“儿童色情片”,也没有给她DNA检测结果,直接给了她《撤案决定书》。
撤案后,兰儿屡次自杀并且因为有了严重的心理障碍而入院治疗。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小兰患有重度抑郁症、重度创伤后应激(PTSD)、重度焦虑症,身体器官损伤发炎。这之后,兰儿母亲终于意识到了问题严重性,开始多方奔走。
第二次立案:
2019年10月,检察院介入,警方再次立案,警方再次立案,认定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现决定立案侦查”,但半年时间过去,又没有了下文。而在受害人求助所在地的南京警方之后,2020年2月南京警方与烟台警方的电话录音显示,烟台民警居然表示:“这个案件已经处理完了”……
直至今年4月在媒体报道之后,鲍某依然处于自由状态、而且身居上市公司高管要职。而且,兰儿母亲告诉媒体:报警之后,鲍某还一直在刺激她女儿……
为什么,前后两次立案,在检察院介入后,警方在犯罪事实上有了迥然相反的判断?
为什么长达半年的时间,案件的侦查进展不得而知?
而犯罪嫌疑人鲍某却可以一直逍遥法外?
这些,都引起大众舆论的高度关注与质疑。
四、鲍某身为资深律师为何“知法犯法”?
据中兴通讯2019年报资料显示,鲍某为“教育部认证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全国十佳总法律顾问,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
当了多年律师,还是业界精英,竟然“知法犯法”?
显然,鲍某早有预谋,在各种采访中,他多次提到:不会触犯法律底线。而对于是否和兰儿发生过性关系,鲍某则表示涉及隐私不方便透露。而面对性侵的指控,鲍某的回应是,自己“对她百般疼爱,是她恩将仇报”,“她做这个事是别有用心的,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资源强大,熟通法律,难怪鲍某面对媒体质疑时依然能泰然自若,一套打太极般地专业说辞,也把吃瓜群众唬得一愣一愣的。
按照中国现有法律,和14岁以下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都是强奸罪上刑。和年满14岁女性发生性关系,如果自愿不犯法,非自愿的就是强奸罪!
很显然,鲍某所说的底线应该就是——当时兰儿是自愿的。
而鲍某第一次性侵兰儿的时间,兰儿刚满14周岁,时间点卡得是相当精准而又奸诈。也就是说,只要兰儿是自愿的,他就不算违法。问题是,兰儿怎么证实当时她是非自愿的呢?事发多年,估计此事已很难求证。
一个懂法律的老流氓,对付一个刚刚成年的懵懂少女和一个愚昧无知的老母亲,那还真是绰绰有余。
那么,究竟是鲍某“知法犯法”,还是被老奸巨猾的他钻了法律空子?只能等待法律的公正彻查了。
无论怎样,法律之外,还有道德约束。
当年44岁的鲍某,以“养父”之名和14岁的兰儿发生性关系是事实;
14岁的少女4年来被“养父”控制在公寓里,不让上学、不让与外界接触,造成孩子重度抑郁症和器官损伤等身心双重伤害,也是事实。
这种衣冠禽兽、斯文败类的人渣,必然受到社会舆论和道德的强烈谴责。
光天化日之下,魑魅魍魉必将无所遁形。
期待真相和正义,早日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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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梨,做过刊物主编,当过世界500强企业PR。擅长成长、育儿文写作,希望从观念到方法,传递有价值的信息,与家长和孩子们一起智慧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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