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06:36:05来源:法律常识
随着电子支付的飞速发展,现金的身影越来越少见,但电子支付依托的各种app根源上还是离不开银行,银行卡依然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是因为电子支付的便捷,银行卡的直接使用频率并不高,所以常常有不法分子试图借用、或者租借他人闲置的银行卡。如果借你的银行卡用用就每个月给你几千好处费,你会答应吗?听讼网提醒您,切勿占这种小便宜、当心涉嫌帮信罪!
看看湖北近日审结的这起案件:李四向张三借银行卡刷流水转账、许诺每转出一万元给张三50元好处费,正缺钱的张三一口应下、还另找出六张闲置的银行卡一起借给了李四,短短两天的时间、这七张银行卡几乎24小时不间断的交易、刷流水的金额超过140万;张三直接获利7200元。
然而钱还没捂热、张三就随着李四的电信诈骗团伙一同落网,经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办平台查询,张三提供的七张银行卡转入转出的这140万、关联了4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法院审理认为、张三明知李四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不法行为,仍提供银行卡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由于案发后其主动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家属也积极帮助退缴非法所得、可依法从宽处理,综上,判处张三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规速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事实上,刷流水跑分都是不法分子洗钱的手段,他们往往会将从各种渠道获取的银行账户提供给电信诈骗的具体实施者,诈骗犯则会在实施电信诈骗时要求受害人把钱打到他们指定的账户里,再分批流转多次直到转入他们认为安全的境外账户,这实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听讼网最后再次提醒大家,切勿为了一点蝇头小利随意出借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