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王艳律师,女子告已婚男

时间:2022-12-21 21:27:05来源:法律常识

和已婚男子谈恋爱,恋爱时,男子大方地赠送各种包包、化妆品,节假日还时不时地转账。......和已婚男子谈恋爱的唐女士,被判退还原配20余万元。

今年40岁的刘女士和杨先生原本是一对夫妻,生活过得既平静又幸福。但这样的幸福,仅仅维持了10年。

去年,杨先生去一茶楼玩耍,席间,他遇见了朋友带来的朋友唐女士。唐女士20岁出头的年纪,看上去风华正茂,杨先生对她一见倾心,而唐女士也被杨先生绅士的举动和儒雅的外表迷住。两人一见如故,很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起初,唐女士见杨先生追求自己,以为他是单身人士。但两人在一起后,唐女士才得知杨先生已婚。

此时,原本应该“悬崖勒马”的唐女士却继续与杨先生热恋。在此期间,杨先生为经济情况并不是很好的唐女士购买了大量包包、化妆品等礼物,节假日还时不时地转账......

两人的恋情很快被刘女士发觉,刘女士提出了离婚,最终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期间,刘女士发现杨先生为唐女士花了不少钱,于是便将两人告上了法庭。

近期,这桩离婚案件尘埃落定,唐女士被判退还杨先生为其花费的钱款,总计20余万元。

律师:第三者和已婚人士的恋爱不受法律保护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王艳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系共同共有,共有财产在分割之前夫妻双方是不分份额的享有权利。夫妻一方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同意。因此,杨先生为唐女士花费的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杨先生和唐女士的恋爱关系是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的钱财是无效行为,所以要全部退还给刘女士。

王艳律师说,如果知道自己的恋爱对象已婚,那么一定要及时抽身离开。因为第三者和已婚人士的恋爱不受法律保护,这种“畸形”的恋爱关系,很容易引发各样纠纷。

上游新闻记者 范圣卿 文图视频

编辑:周希

责编:廖异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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