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04:44:04来源:法律常识
“非常感谢检察院,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仍旧能提供这么优质的服务,解决了我跨省阅卷的难题,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高效为民的办案原则,为这样的服务点赞。”
9月5日下午,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受陕西新仓律师事务所委托,该所田律师代理的段某某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案源地在河南省灵宝市,因疫情管控措施无法前往。
该院综合业务部干警在了解相关情况后,核实律师身份等相关手续,第一时间联系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工作人员,在严格执行异地阅卷标准的前提下,双方就异地阅卷的申请、转交和电子卷宗签收反馈等具体环节进行沟通,决定通过内网将电子卷宗加密传输,再由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工作人员刻录成光盘交付给律师,仅仅1个小时便完成了这场跨省的卷宗传递。
疫情期间,该院陆续接到律师来电咨询疫情期间律师阅卷事宜,综合业务部干警耐心讲解并告知律师该如何进行互联网阅卷,以实现互联网阅卷“当天申请、当天可阅”。下一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律师阅卷便捷化的新方式方法,持续优化互联网阅卷、异地阅卷服务措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积极作用。
来源:临渭检察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