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刑事律师服务平台,网上荐股骗局

时间:2022-09-26 08:55:11来源:法律常识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荐股骗局之多、涉及金额之巨大,已经成为掠夺老百姓财富的收割机、绞肉机,同时,夹杂着买卖个人信息、诈骗、非法经营、帮信等违法犯罪活动,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上百份判决书发现,互联网时代的荐股骗局中,骗子们已将具体的诈骗流程细分,并形成一条黑灰产业链。该链条简单可分为:骗子们开发或者委托开发炒股(期货)软件,或者直接代理,商定利益分成比例;在百度、今日头条打广告“引流”受害人;在58同城等招聘平台发布招聘广告,招兵买马,组建诈骗运营团队;最后通过第三方支付等方式,将受害人的炒股资金卷走。

荐股骗局中,非法炒股(期货)软件(App)是骗子的基础性工具。对于很多受害人来说,他们相信资金是打入了靠谱的平台,殊不知,这个看起来“高大上”的App,完全脱离监管,受害人资金打入该平台等于直接打到了骗子个人腰包。

澎湃新闻起底“荐股”骗局系列三,将披露非法炒股软件的横行无忌,以及上述各个环节中,各方法律责任如何厘清,监管、企业及每一位身处其中的个体,如何发力共同打击、抵制电信诈骗。

起底“荐股”骗局③:横行无忌的非法炒股平台,如何监管?

长沙市公安局反诈民警邓彪正在抓捕诈骗份子。除标注外均来源:长沙公安

“你所看到的信息,都是他(骗子)希望你看到的。”

——反诈民警赵照

“为什么这么设计?这样才会骗到很多人的钱”

直到投入的炒股资金300万元提不了现,安徽固镇县居民徐某才幡然醒悟:原来自己遇上了骗子。

据徐某讲述,他在一个炒股微信群里,经不住推荐,下载一个名为“Acarps”的App后,购买ETF500基金。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在小额盈利的诱惑下,徐某陆续投入300万元。

在感知被骗之后,徐某赶紧报案。不到一个月,犯罪嫌疑人徐林峰、江萧佐、江萧宏等人被抓获归案,由此揭开这个诈骗行当批量开发非法炒股App软件的黑幕。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2020年7月16日的一份判决认定,徐林峰等三人只是上线潘某(另案处理)的代理商。荐股骗局,分一级一级的代理,但骗钱的手法一致,模式像“加盟店”,骗来的钱上下游再按比例分配。

判决显示,骗子们使用的Acarps软件,是找海口易点通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这是一家从事软件服务与销售的公司。

该公司技术负责人李某接受公安调查时称,他们接单甚至并不知道客户的具体身份信息,平时一般称呼客户就是开发软件的名称,开发软件的名称叫Acarps,这个客户就叫“Acarps”。

“这个Acarps软件也是我们从网站上买过来经过加工的,我们会根据客户的要求,重新编码开发,设计出客户想要的样子,也就是客户能用来骗钱的软件。”李某称,客户对软件还会有“特殊需求”,就是“故意让我们在软件上设计很多坑”,“因为我是做程序设计开发的,我心里知道客户为什么让我们这么设计,这样的话才能利用这些坑骗到很多人的钱。”

起底“荐股”骗局③:横行无忌的非法炒股平台,如何监管?

某诈骗团伙帖在墙上的公司规章。

比如,根据客户对于Acarps软件的“特殊需求”,其设计的“坑”包括:

1、软件测试账号功能。合法的股票交易软件亏损都是正常显示的,但这一软件经过“改良”后,骗子们可以实现修改盈亏数额,将本来盈利很小或者没有盈利的经过修改显示盈利很高,然后把修改后的账户信息截图通过QQ群、微信群,或者直播平台向听课的人展示,忽悠欺骗成员入金操作股票、期货。

2、修改买卖档信息显示。正常的股票交易软件上可以看到5档交易信息,但这一软件只能显示3档交易信息。目的就是麻痹炒股票的人,让他们看到的消息少、无法正确分析股票走势,看不出股票买卖方的具体下单数额,“这样,骗子更容易骗钱。”

3、后台交易关闭功能。正常的股票交易软件必须在国家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开放交易,个人无法开启或者关闭软件交易功能。但是,他们设计的软件会设计后台交易关闭的权限,也就是说如果有人通过该软件转入大笔资金,在正常的交易时间,骗子们可以随时把软件交易功能关了,里面的钱交易不了,提取不了,“客服可以说想宰谁就宰谁。”

4、可以和正规券商通道自由对接。骗子可以自由选择要不要和商券对接,可以让散户的钱没办法进入券商,都流入到骗子的账户里。

李某称,他们设计的这些软件里面有手续费、点差、券商费用、递延费用等。因为这些软件里面的交易数据是可以更改的,加上高昂的手续费,还有对股民投资时的干预,股民基本上是不可能挣钱的。

在天元律师事务所郑晓红律师看来,这些自以为只是在“服务客户”的软件开发者,实际上涉嫌四种犯罪。

郑晓红认为,根据刑法287条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若荐股App开发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开发或运营App主要是实施荐股诈骗的,构成诈骗罪;若App提供者未经国家证券主管部门许可,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荐股软件’销售的相关规定,为涉案荐股机构提供推广服务,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同时,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若荐股App开发者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若荐股App开发者、运营者只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广告推广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刑法287条之二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

起底“荐股”骗局③:横行无忌的非法炒股平台,如何监管?

岳阳中院2000万荐股骗局案中的被告人。来源:岳阳中院

非法软件批量开发,被查后变个名字继续卖

在巨大的利润面前,在没有案发之前,大量软件开发者成为电信诈骗份子的“基础供应商”。

“在诈骗行业,骗子们管这个叫‘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做这些‘专业的事’的人,有大公司也有小公司,甚至有的只是个人作坊,因为对软件技术人员来说,开发个荐股App很简单,并没多大技术含量,完全可以批量开发,源代码也可以在网上随便买。”长沙市公安局反电诈中心民警邓彪介绍。

上述案件中的易点通公司技术部门员工黄某称,在被公安机关查获时,该公司近期开发了7款用于股票的软件,而这7款软件的后台代码都是同一套,只是名字不一样,功能上会有一些差别。

“我们整个团队都知道这些被我们研发出来的软件、平台是干什么的,在广东、海南那边有很多搞诈骗的老板需要我们的平台骗钱,我们整个团队的行为都是帮助他们诈骗的行为,是助纣为虐的行为。”黄某称,他们提供给客户的这些骗人的软件被受骗上当的股民举报之后,客户会联系其老板李某,“李某会安排我和同事把软件平台给删除掉,不会留下数据,这样就不会被监管部门发现了。然后我们再按照客户的要求,用同一套代码,变个名字继续卖给客户去骗人。”

荐股App因为有“技术”这层外衣,在这条黑灰产业链中,也出现了“黑吃黑”的生存之道。有判决显示,这样一套炒股软件在淘宝网上花3000元就可以买到,而软件开发公司报价翻了20倍,达6万元。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8月26日的一份判决显示:2018年2月份,哈尔滨于某(另案处理)通过他人设计“模拟股票交易系统”等股票交易平台,并发展被告人陈某、林飞等人为代理,吸收股民到平台入金炒股。

据郑州八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家互联网服务、手机App开发等业务的公司)负责人任某的证言,2017年底或者2018年初的时候,于某找他做一款股票模拟交易系统,股票行情和真实的股市行情一样,其报价6万元,于某同意后把服务器发给了任某公司技术人员孙某。孙某在淘宝网上找了一家专门做股票软件的店铺,花3000元买了一套软件,后来孙某就把这个包括后台域名、前端域名、管理员账号、密码的软件发给了于某。

不过,于某并不在乎孙某赚得20倍利润,因为他的生存方式是“传销式”发展下级代理。

据孙某证言,于某每过一段时间就会要其弄一个新命名的交易软件给他,但是这些软件的代码和功能是一样的。后期,孙某还帮于某维护这些软件,包括调试软件,修改软件BUG,更换支付渠道、修改软件功能、核对并修改客户入金金额问题、更换软件服务器等。

在此案中,于某在笔记本上做账,用excel统计,按照先约好的分配比例,统计每个下级代理可以分得的赃款数额,“基本上每个代理是按照业绩的80%分成,其他环节分成15%,剩余5%由于某管理,作为手续费和其他支出的流动资金。”

多份判决显示,在这一黑色产业链条中,拿大头的都是直接组织骗局的下游代理商,骗到钱后,一般可以拿到75%以上比例分成。

据公安部通报的数据,当前,通过虚假App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已占所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60%以上。

澎湃新闻注意到,继2020年10月公安部在全国开展“断卡”行动后,今年5月11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北京、辽宁、湖南、广东等26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同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App技术开发支持的违法犯罪团伙,当日共捣毁技术开发窝点110余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40余名。

公安部表示,公安机关深入研判此类案件规律特点,深挖涉诈App开发、封装、应用各个环节,梳理出一批涉诈App技术开发人员违法犯罪线索,部署开展了新一轮集中收网行动。

起底“荐股”骗局③:横行无忌的非法炒股平台,如何监管?

某社区制作的反诈宣传。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图

引流广告的奥秘,诈骗平台的伪装

前端荐股软件开发的骗子们谈好利益分成,下一步是展开具体的诈骗。比如在百度、今日头条等互联网打广告“引流”,引诱被害人上钩;在58同城等招聘平台发布招聘广告,招兵买马,组建骗运营团队,最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将炒股资金卷走。

通过互联网推广“引流”,在多份判决中均有呈现。比如2020年1月16日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中,法院查明,被告人张体勇等人以富某公司和中鑫公司的名义,利用西海岸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诱骗他人到该平台进行天然气等货品的“现货交易”。涉案公司与360、百度等公司签订网络推广合同,吸引客户到公司金融道直播间听讲师讲课。该公司一名员工交代,公司专门设了一个推广部,负责打广告,比如在百度、东方财富、金石数据、汇金通等网络媒体上打广告,引流发展客户。该案中,短短一年时间,就先后骗取全国各地805名被害人,合计人民币7358万余元。

具体的“引流”方式和诈骗运作流程,澎湃新闻在本系列第一篇《起底“荐股”骗局①:从自信不会被骗到被精准“引流”割韭菜》和第二篇《起底“荐股”骗局②:亿万炒股资金直接打入了骗子的个人账户》中均已详细介绍。

值得一提的是,为引流,诈骗份子对荐股软件的包装也“五花八门”,在App的取名上,类似于商标流氓的蹭名牌、搭便车,非法平台的名字也是各种花式傍大牌。

“比如,微粒贷只在微信小程序里有,但居然很多App取着与微粒贷相似的名称。再比如,一个App叫‘平安富’,让人以为这是平安公司的平台,实际上他不过是打这个名号而已,而模仿国外知名投资机构的就更多了。”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民警赵照说。

此外,骗子还特别注重荐股平台在互联网上的形象输出。

“对于被害人而言,他去百度,去网上搜这个平台(App),好像确实有这么回事。但实际上,这些非法平台,在百度、百家号,今日头条展示的信息,就是骗子们自己发布的虚假消息,这些消息任由他们自己编辑,他们或称那是正宗的知名平台,或称他们与知名平台有战略合作关系。总之,骗子也知道你会去上网检索,他们已经为你准备好了。你所看到的信息,都是他希望你看到的。”赵照说。

赵照办过一个叫“远大投资”的非法平台案子,骗子狡猾的程度让他惊讶。“为了灌输被害人错误信息,骗子会自己去百度上提问,‘这家机构怎么样?’然后自问自答,‘当然是真的,很有实力!’”

反诈民警们痛恨于骗子的胆大包天,却又对其在在百度、头条等网络上引诱老百姓的行为深感无奈。

曾担任过刑警和法官的广东九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何东海分析,就网络平台的责任而言,如果骗子利用互联网站平台的公开性,在网站平台上发布虚假信息,引诱受害人在上面下载软件、入金,网站平台平台确实不知情,经人举报、投诉或发现后也及时履行了相关删除责任。从现有的法律来看,认定网站平台承担责任缺乏依据。

而如果骗子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更多的点击和曝光,可以认定竞价排名属于广告,应受广告法管理。如果网站平台未及时制止及履行其他相关责任,需要按照广告法第六十四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停止相关业务”规定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对竞价排名是否属于广告这个问题,各地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是有一定争议。比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第三十九条规定:“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竞价排名服务,属信息检索服务”,并不认同竞价排名服务属于广告。

“很显然,相比巨大的广告、点击收益来说,罚款的金额无异于九牛一毛。因为互联网平台的公开性,在对互联网虚假信息发布的整治上,监管的制度、手段等各方面显得乏力,难以适应目前社会发展的需要。”何东海说。

不过,在何东海看来,受害人因相信诈骗份子发布的信息受骗而去找平台维权,虽极为艰难,但仍应积极举报、投诉,为挽回相关损失创造条件。即便主张未获支持,也可以给予相关平台以警示,避免更多的人受害。

起底“荐股”骗局③:横行无忌的非法炒股平台,如何监管?

南京警方制作的反诈提醒

民警提示:

不同的身份,相同的发财梦,以及最终的结局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贯穿了荐股骗局的全流程,不仅以“引流”方式引诱了梦想发财的老百姓成为被害人;也通过“招聘”,将一些正在寻找工作的“好人”,拉下水,变成了参与电信诈骗的“坏人”。

这类招聘人员运作诈骗团队的判例很多。比如,2020年5月28日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中,法院查明,被告人李玉涛与赵汉禹(另案处理)成立深圳市中复科技有限公司,通过58同城从网上先后招聘数十人充当业务员,从事实施荐股诈骗。

还比如,2020年6月15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中,诈骗分子寻找诈骗目标时,主要是在360网站上打广告,用“加了这个客服号,日赚千元”类似这种广告语吸引客户点击,点开后通过扫描二维码加客服号,最后将“客户”变成电信诈骗的犯罪工具。

在办理大量电信诈骗案件后,赵照和邓彪对于如何抑制或终结该类犯罪,有共同的感受:“这是一个需要监管、企业、个人共同一起来做的事。”

从被骗者的角度,每个人有保护自己资金安全的义务。“现在的诈骗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以前是诈骗集团,诈骗的很多环节都是骗子自己做,人是自己拉,钱是自己取。现在的犯罪隐藏得很深,形成了犯罪生态链,集约化、公司化运作。”邓彪说。

为了帮老百姓追回被骗资金,邓彪曾参与全链条挖掘过一起电诈案例,办了湖南省首个打击洗钱窝点的案子。

“2016年至2019年,诈骗份子可以轻易拿到第三方支付的支付结算端口,从而通过非实名的银行卡把钱洗走。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本身监管不严,为了市场占有率走黑灰,为此人民银行出了很多禁令和公告,比如强化可疑交易监测,健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等等,后来查得很严了。但是新的洗钱方式又出来了,即聚合支付,骗子自己造一个第三方,形成第四方支付,进行二次清算,一旦跑路更是难以追查。现在,骗子的洗钱通道就隐藏在老百姓看起来最安全的地方。你可能没想到,他们可以通过某主流支付方式的零钱提现,就转出去了。”

从互联网企业的角度,作为市场主体,企业的社会责任应该体现在细节中。“比如,对每一个在网络平台发帖的个人或单位,是不是真正落实了实名、实人认证?是否落实线下抽查制度,进行了验证?对于一些超出市场异常的招聘,是否加强监管?拥有大量技术和数据的互联网企业应该可以做到,比如制作某个有犯罪倾向的模型进行筛选。”邓彪说。

最后,是反诈民警们特别想提醒骗子,尤其是大量参与拨打诈骗电话、进行诈骗运营的人。“他们都自称是看到58同城等招聘网站上的高薪招聘信息而来的,结果没搞过一个月,就被公安机关发现,成为炮灰,被判刑坐牢。”赵照介绍。

“公安机关当然不会随意扩大打击面,而是根据参与者的主观故意来判定是否犯罪。但是,每个参与者应该想,凭什么你一个中专生,或者没读过什么书的人,会有大科技公司请你,还有高薪高福利,月入一两万元?你的工作中为什么需要使用境外软件,如蝙蝠、飞机、阅后即焚等这些具有防截屏、消息撤回功能的小众软件?因为防止公安追查作证,因为你从事犯罪有关的活动。”邓彪说。

“现在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集中收网行动,媒体上反电诈的宣传铺天盖地,每个人都应该知道哪些事不能搞。”民警们说。

责任编辑:崔烜

校对: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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