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当地刑事律师网站在线,南京刑事诈骗案件律师咨询

时间:2022-09-26 09:12:05来源:法律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条中的金融诈骗罪是指第一百九十二条中的集资诈骗、一百九十四条中的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和一百九十五条中的信用证诈骗。


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骗取贷款罪的罪状描述进行了修改,删除了“有其他严重情节”。修改后,骗取贷款罪入罪门槛上,仅需认定“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了重大损失”。换言之,即使行为人骗取到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但最终没有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就不应作为犯罪处理。由此也能看出,重大损失的认定是影响骗取贷款罪成立的重要因素。


南京也对诈骗罪立案、量刑标准制定了相关法规。关于南京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在法律意义上来说和盗窃的意义相同,一旦涉嫌诈骗,建议第一时间聘请刑事诈骗案件律师来代理案件。刑事诈骗案件律师会结合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在案证据,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提出专业的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南京刑事诈骗案件律师-徐义明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专业,金融犯罪辩护律师,经济犯罪辩护律师。专注于金融行业法律服务、职务犯罪辩护律师、企业家犯罪刑事辩护和诈骗犯罪辩护。十年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重大职务犯罪、重大金融经济犯罪系列案件。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