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18:48:48来源:法律常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2020年8月,在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一家餐厅内发生了一起命案,一名34岁的陕西男子,对一名26岁女子行凶后自残,女子系餐厅员工,经抢救无效死亡。2021年3月8日上午,该案在合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案件详情披露,男子系被害女子的前男友,但令人惊愕的是,两人曾系姐夫与小姨子关系。
庭审现场
姐夫出轨小姨子,分手后求复合被拒杀人
3月8日上午,被告人李某某被法警带上远程法庭,李某某中等身材,微胖。
庭上,检方宣读起诉书称,被告人李某某原系被害人小芳(化名)的姐夫。2009年,李某某夫妇与小芳一起到陕西省西安市打工,期间,李某某与小芳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并长期保持。2018年,李某某与妻子离婚,与小芳正式恋爱。
2019年初,小芳向李某某提出分手,并独自来到合肥市包河区滨湖区一家餐厅打工。后来,李某某多次到该餐厅找小芳,要求复合。
2020年8月7日11时许,李某某再次到餐厅找小芳要求复合,小芳不愿意。14时18分许,李某某到附近一家超市购买了一把菜刀,返回餐厅,继续要求小芳与其复合,遭到对方拒绝。
李某某遂持菜刀砍击小芳颈部、肩部、手部数刀,餐厅几名员工听到喊叫声赶来,李某某让员工报警后,李某某持菜刀砍击自己颈部与左臂。
2020年8月7日15时59分,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滨湖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配合120急救人员将李某某、小芳送往滨湖医院后,小芳经抢救无效死亡。
被控犯故意杀人罪,原告方要求从重处罚
经鉴定,被害人小芳符合被锐器砍击颈项部,致右侧颈外静脉、颈内静脉断裂及左侧椎动脉破裂导致大出血死亡。
检方认为,李某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芳的父亲作为原告人出庭,其请求法庭依法追究被告人李某某故意杀人的行为,从重处罚,且提出民事赔偿119万余元。
李某某供述称,2008年年底,其与妻子结婚,次年,两人与小芳一起到西安一家饭店打工。当时,他是保安经理,妻子与小芳是服务员。其称,小芳对他非常好,两人在2010年1月份,发生了性关系,此后一直保持着这种不正当关系。
据李某某前妻杨某某的证言,其称,李某某性格暴躁,为人比较自私,喜欢以自我为中心,小芳是自己的亲妹妹,人很善良,性格开朗。2012年左右,她怀了二宝准备生产,但意外发现了李某某与妹妹的事,十分生气,大闹了一场,提出离婚,但李某某不同意,直到2018年,两人才离婚成功。
当庭表示后悔,鞠躬道歉说“对不起”
离婚后,李某某与小芳正式恋爱,但2019年年初,小芳提出分手,并且为躲避李某某来到合肥打工。李某某当庭称,两人至案发前,分分合合反复了多次。
有证人证言显示,小芳曾对同事吐槽,李某某把控欲强,两人有矛盾,自己想分手,但李某某每隔一两月就会到合肥来纠缠自己。
李某某还曾给小芳打工的餐厅店长发过恐吓短信,其认为,餐厅员工合伙不让小芳见自己,称“如果逼急了,砍死几个人做同行人。”
案发当天,李某某再次找到小芳要求复合,但小芳态度坚决,并称自己谈了对象。李某某到附近购买了一把菜刀。“买刀了,但当时不想杀她,想着砍自己的。”李某某当庭辩称,是小芳说话激动,骂他“不是男人”之类的话,并三次把脖子伸向他,说“有本事你就砍死我。”自己就站起来砍了一刀,看到她手捂着脖子,又朝颈后边砍了一刀。
不过,李某某在警方所作供述与当庭辩解有些出入,供述时其称,“自己当时用了很大力气砍她,不记得砍了多少刀,就想把她砍死。”
砍过小芳后,李某某又叫人报警,并提刀对着自己的脖子和手臂砍了下去。“当时心里特别急,又难过,就把自己砍了。”
李某某的辩护人认为,李某某应构成自首,且属于激情杀人、主观上属间接故意,有认罪悔罪、初犯偶犯等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
但公诉人认为,李某某购买菜刀,且砍击部位是脖颈,又砍的非常深,从其供述来看,他当时就想砍死女方,应认定为直接故意的犯罪。
最后陈述时,李某某深吸了一口气,表示十分后悔,称希望有机会弥补的话,愿倾尽一切,并对死者及其家属鞠躬道歉,说了“对不起”。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唐恒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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