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19:37:36来源:法律常识
刚交完定金,转头房子就“老”了6岁,这是怎么回事?
去年11月,杭州的李女士通过某中介平台在金都梧桐苑小区买了一套128平米的二手房,在看房过程中,李女士曾经询问中介人员房子是什么时候的,中介人员信誓旦旦地表示:“我们对这一片房源很熟悉,这套房子是2011年的。”
这套房子总价310万,定金20万,但付完定金后,李女士才后知后觉地察觉到不对劲。
“签合同的当晚,我的朋友告诉我,我买的这套房子不是2011年的,而是2005年的。”从2011年到2005年,好好的房子瞬间“老”了6岁。
也许会有人觉得,不就房子老了几岁吗,可以住不就行了嘛?但是对于未来有置换需求的李女士来说,影响可不止房龄超标这么简单。2005年的房子,迄今为止已有16年的房龄,再住个3、4年,房龄就超过20年了,到了那个时候房子在市场上失去了竞争优势,就想要置换可就难了。
因为担心二手房再次交易的折损,李女士提出了退房要求。
“中介说是我们违约了,然后房东要拿走10万元定金。”由于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对房源建筑年代有明确约定,如果李女士提出要退房就属于“违约”,房东的确可以没收50%的定金,也就是10万元。
说这么多,房龄真的存在6年的偏差吗?
当询问房东实际房龄是哪一年时,房东却表示他已经把房产证拍给中介了,剩下的都是中介去联系的,至于具体是哪一年,房东表示“不记得了”。
那么李女士是否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过房产证呢?李女士叹了口气表示道,因为该平台是比较正规且市场信誉度较高的中介平台,出于信赖,对于他们的话并没有任何质疑。
最后经过求证,得知房产证上写的是2006年。
平台负责人则表示,中介已经带李女士实地看过房,他还表示这里的房子都有一个大概的年限,中介人员当时给李女士讲的是“2008年到2010年”,虽然有时候房子的建造年代是2006年,但是交付时间是2008年。
听到这,李女士急了,“中介当时明明跟我说的是2011年,根本没有提到2008年到2011年。”
针对中介当时对房源的说辞,双方各执一词。
“业务员也不是对所有情况都有特别准确的了解。”中介解释道,一般情况下,上个世纪80年代的房子,会涉及到贷款年限问题,业务员因此会着重介绍房龄;但2000年以后的房子,相差几年在中介看来影响并不大,所以介绍房源时只会说一个大概的区间。
与此同时,中介还“反将一军”,提出此前李女士已经绕开了他们,私下与房东协商一致。
“明明是三方签订的协议,如果解除的协议的话,我们是不是应该也在场?”中介方表示,李女士私自与房东解除协议,那就相当于业务员前前后后的付出的劳动一点回报都没有,于理不合。
原来,李女士为了减少违约损失,已经和房东签了和解协议,房东退还4.2万元定金,但李女士仍然损失了5.8万,因此她认为中介应该承担相关责任。
但中介认为,李女士已经违背了契约精神,而且他们也没有收取中介费,李女士的诉求他们无法认同。
对于此次纠纷,律师是怎么看的呢?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的赵公明律师认为,此次事件中的中介违背了他自己的忠实和勤勉的义务,期间因其提供了不实的信息,导致了当事人的利益受损,是需要承担部分违约责任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考虑投诉人是否能够举证证明中介有谎报房龄的情况。
同时律师还表示,中介提供了错误信息需要承担部分责任,李女士完全可以以此为由,认为这份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并顺势解除合同,甚至可以不用支付违约金,建议李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而不是私下与房东协商解约赔偿。
武先生和妻子都是咸阳人,由于手头不宽裕,便想找中介公司买套老房子。
武先生表示,在签合同之前,他曾询问过中介小陈房子的房龄,小陈表示房子是2000年左右建的,没有任何漏水开裂问题。
“由于房子处于出租状态,中介协调后让他进去看了一下,前后不到两分钟就出来了。”签合同当天他不在咸阳,天还下着大雨,加之中介还催得紧,于是很快就签了合同,并交付了1.5万元定金。
但是不久后,武先生来到毛条路小区再次查看房源,发现和中介说的有误差,“我咨询很多住户,都说房子是1990年前后建成入住的。”
考虑到房龄太大,不但后期维修费用会增高,还会影响房屋价值,武先生多次联系中介公司,要求退房并要回定金,但一直被拒绝。
联系到当时为武先生办理定房手续的该中介公司小陈,他表示,2000年和九几年差的也不大,“九几年的房子外立面大多是砖墙,这栋楼是水泥面,所以当时判断房子2000年左右建的。”
最后经过协商后,中介公司已答应退款。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因隐瞒房龄、房屋问题的事情时常发生。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全面了解房屋的各项信息,不能把轻信他人当作自己疏忽的借口,莫要等到交了定金签了合同再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