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17:59:07来源:法律常识
6月30日下午,在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团队法官张新峰的见证下,一起诉争多年、矛盾重重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当面履约,给付赔偿款项。
2016年,上诉人田某驾驶自己的电动三轮车与被上诉人刘某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因治疗费持续发生,刘某曾于2016年、2017年两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田某进行赔偿。
近日,刘某因后续新发生的医疗费用第三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多次诉讼,导致田某极度不满,双方矛盾尖锐。经过主审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反复进行心理疏导沟通、不断做好双方调解协商工作,最终达成一次性赔偿调解协议。基于对法院法官的信任,应双方当事人要求,在给付义务履行日期,当事人提出要在法官的见证下,按协议履行给付义务。这起长达六年之久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该起反复诉讼案件最终在人民法官的耐心工作下,以调解方式高效解决,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和继续反复,为双方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减少彼此对立,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许。(陈轶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