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04:50:24来源:法律常识
原创 赵宇 宇法同行 2022-01-30 06:00
2022年 开年捷报,虎年大吉 虎虎生威
2022年开门喜:赵宇律师喜获天津高院胜诉二案判决[赞]。
2021年12月30日天津高院下发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赵宇律师 代理 河北省某企业 诉 厦门货代企业 通海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获得最终胜诉。
案件一
案件二
这是一场艰难的诉讼过程,时间线可以说明这一切:
2019年7-9月,原告委托被告办理货物出口运输到土耳其,后被货运代理私自放货,造成货损,在土耳其找货无果,沟通无效,国外打官司艰难,于是回国想维权。
2020年2月-3月,原告找到赵宇律师咨询,经过查看证据、法律研究确定为“通海通水的货运代理运输合同纠纷”,被告涉嫌无单放货,建议在天津海事法院提出诉讼。
2020年5月,经过前期准备,赵宇律师代理原告在天津海事法院审理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及正式立案受理。
2020年7月,第一次开庭。
2020年9月,第二次开庭。
期间向法院多次沟通案件观点,及提交相关资料及代理意见。
2020年11月,原告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被告不服,提出上诉,2021年2月提交高院依法受理并发出开庭传票。
2021年4月,天津高院组织网络开庭,
期间 ,天津高院以案情复杂且涉外为由,延长审理期限。(二审历经11个月,超审限8个月)
2021年12月30日,天津高院下发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最终,在赵宇律师团队的艰苦努力和细致准备下,原告获得案件胜诉,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
注:本案的海事海商案件,属于疑难复杂商事案件,一审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级别属于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由各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本次来之不易的胜诉,说明 赵宇律师团队 在处理复杂的海事海商类案件具有相当的理论基础及实务经验,可以无愧于当事人的委托与信任。
后期将撰写相关文章,对本案案例给予实务解析,欢迎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