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06:22:30来源:法律常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时培磊 实习生 张小雨
9月9日,劳荣枝案迎来一审判决,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被判死刑。作为劳荣枝案的受害者家属,小木匠陆中明的妻子朱大红坦言,压在她心里20多年的石头终于能卸下来了,她要过好以后的生活。
然而,自丈夫过世后,朱大红靠做保洁员一人抚养三个孩子,家中经济拮据度日艰难,直到今天还有十多万元的债务,因家庭条件不好,大儿子30来岁了还没有结婚。朱大红的代理律师刘静洁称,一审宣判后,她们就向法院申请了司法救助,“估计很难”,刘静洁更希望有爱心人士能够伸出援助之手,帮助朱大红度过眼前的困难。
劳荣枝没钱赔偿,上诉也没有意义
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劳荣枝被判死刑。在庭上,法院还宣读了此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劳荣枝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朱大红4.8万余元。
这距离朱大红诉求的赔偿有很大的差距。2020年12月21日,劳荣枝案一审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当时,朱大红提出135万元民事赔偿。对于4.8万元的赔偿,朱大红当庭表示不上诉。其代理律师刘静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对民事赔偿部分并不满意,但也没办法,“她(劳荣枝)也没钱赔,上诉也没有意义。”
一审判决后,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采访了朱大红,她告诉记者,压在心里20多年的一块石头终于可以卸下来了,她打算和孩子们拿着判决书到陆中明的坟前去祭奠。再以后,要回归正常生活,把日子过好。
朱大红并没有太多选择。她的丈夫陆中明在劳荣枝案中惨遭杀害后,家里的日子急转直下,但在第一次开庭时,劳荣枝称自己仅有3万多元的存款,她不能指望劳荣枝来赔偿。
最困难的时候连咸菜都是奢侈品
朱大红的家庭曾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丈夫陆中明靠做木匠为生,她则在老家带孩子。据朱大红此前接受采访时回忆,1999年农历六月初二,她最后一次见陆中明,他要到合肥干木匠活。
朱大红怎么也没想到,这竟是永别。陆中明平时隔上三五天就回家看看,但这次过了20多天,仍然没有任何音讯。朱大红托亲朋好友去打听,亲戚到了公安局一查,才知道陆中明已经遇害。
据公诉方的指控,1999年7月22日,劳荣枝勾引殷建华来到其合肥的出租屋,法子英将其装进狗笼实施绑架。为恐吓人质,法子英又以“做工”为名诱骗31岁的木匠陆中明前来,之后陆中明被残忍杀害并肢解后藏尸冰柜。
家里唯一的顶梁柱被残忍杀害,那年朱大红29岁,带着3个孩子,一个7岁,一个4岁,一个3岁,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朱大红无法想象。她甚至想过自杀,但想到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已经没有了父亲,未来还需要人照顾,便在合肥找了个保洁工作。
1999年,法子英被判处死刑。“但法子英当时就说,他一分钱都没有,朱大红没有获得任何民事赔偿。”朱大红的代理律师刘静洁称,法院以被告人法子英无实际赔偿能力为由,判决其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免于赔偿。
法子英被枪决后,有记者拜访过朱大红一家,只见朱大红一家居住的茅草房破败不堪,墙角的裂缝都是用破塑料布塞住的。
“原先做保洁一个月不到一千块钱,肯定不够用的。”这些年来,为照顾家庭,朱大红陆续借了几十万元的外债。在第一次开庭时,刘静洁告诉记者,朱大红家里最难的时候,连咸菜都是奢侈品。
她请不起律师,刘静洁得知了情况后,做了她的公益援助律师。
小木匠女儿发视频称生活曾过得像乞丐一样
对于陆中明惨遭杀害后家里生活的艰辛,陆中明的女儿曾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多条视频,讲述父亲遇害后,一家人是如何过来的。
陆中明的女儿回忆称,她对父亲唯一的印象是有次“爸爸临出门,二哥跑到门口说要带好吃的,爸爸应声好,就再没见过他的身影。”
陆中明的女儿称,“在这20年里,妈妈和我们三兄妹过着像乞丐一样的生活,那时候土房子倒了,四处奔波,寄宿在亲戚家,大概2003年左右,我妈借钱把房子修成砖房。”
她发过一张兄妹3人在外婆家门口的合影,那时她9岁,她说,小时候从来没买过新衣服,捡剩的鞋子上还有一个大洞。小时候,她从来没有得到父亲的关爱,被别人嘲笑,总是偷偷低抹眼泪,“那种辛酸和委屈只有自己能体会,不是时间就可以淡忘一切!”
孩子的生活和学习的费用,全是朱大红凑来的。“妈妈上班给我们挣学费,我们就在家里上学,大概一星期回来一次,我就告诉自己,必须坚强和独立。”
就这样日复一日,整整20多年过去了,临开庭时,陆中明的女儿期待法律能给他们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如果不是劳荣枝,我们家也不会家破人亡,也不会给妈妈累的一身病,去年还做了一个手术,身体也没以前好了,而且两个哥哥年纪也快奔三了,还没有结婚,妈妈也特别的拼,就想着多干一点,给两个哥哥攒点钱结婚,她也想减轻一点负担,不然身体都累垮了。我们做儿女的,也想她不这么累,也很心疼,但我们都在打工,也没什么钱。”
已向法院提请司法援助,预计很难得到支持
朱大红的代理律师刘静洁感慨,1999年法子英被判决时,按照朱大红家的情况,“她当时是非常符合司法救助的,因为法子英分文没赔,她家条件又那么困难,但那时候还没有司法救助的制度。”朱大红没有办法申请。“那时候律师事务所捐款,大家凑了3000块钱给她,社会捐助了不到1万块钱,一个企业给她家小孩捐助了一点上学用品,我找了几趟乡政府,给她捐了一点砖瓦,帮她修了一下房子,这个只能帮她度过了当时的一个难关,但是不能解决长期的问题。”
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等六部委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为各地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意见》明确指出,对受到犯罪侵害导致死亡、重伤、严重残疾、急需医疗救治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受到打击报复的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人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等,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
但此时劳荣枝还没有归案,朱大红也并未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为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细化操作性规范,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文书样式(试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其中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救助的案件,救助金以原案件管辖法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确定。其他各级人民法院决定救助的案件,救助金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确定。
救助申请人的生活困难在办案期间已经消除的终结办理。
朱大红的代理律师刘静洁称,劳荣枝案一审判决后,9日,她们就向法院提请了司法救助。“申请的内容就是法子英和劳荣枝给她家人造成了极大损失,20多年朱大红艰难度日,家里为了养三个孩子和赡养她的母亲,给她母亲养老送终,借了几十万的债务,虽然现在三个孩子都成年了,但是家庭经济还是十分困难,请求司法救助。”
刘静洁称,朱大红现在有两个困难的地方,一个是她还有十几万的债务。“她二十几年还了很多,她在宾馆做保洁,过去才几百块钱,后来才一千多,现在也就两千多块钱,靠它来养家糊口是远远不够的。”二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朱大红的大儿子30来岁,目前还没有娶妻。
对于司法救助金,刘静洁称,预计很难得到支持,“她不像原来那样困难,三个孩子也都大了。法院也不会再救济她过去的困难。它跟被告人赔偿是两码事,被告人赔偿是因为他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他应该赔偿。救助制度是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国家对于被害人的一种救济。”
希望有爱心人士来帮助受害者家属度过难关
刘静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希望司法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对被害人进行全面的保护。针对特殊案件,有一个比较灵活的处理方案。像朱大红她没有享受过司法救助,过去受罪,现在也有一定困难,能不能给她一定的补偿?当然这需要个过程。”
对于被害人陆中明家属朱大红申请司法救助一事,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胡月律师认为,“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证人(限于自然人)等即时支付救助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司法救助的标准和条件,被害人陆中明家属(朱大红)目前的条件恐怕不符合上述规定。”但也应充分考虑案件的特殊性。“受案发时侦查技术条件的制约,嫌疑人脱逃长期未归案,使得被害人家属丧失了司法救助的资格,这样的情况是否存在特事特办的可能,有待我们思考。毕竟随着侦查技术及大数据应用的不断发展,案件的破案率不断提高,劳案类似的案件也会愈之减少,不会对司法救助财政支出造成过大压力。”
这需要在顶层设计层面进行论证。而眼下,朱大红的代理律师刘静洁则更希望有社会爱心来援助朱大红,帮她解决最实际的问题,帮她度过眼下的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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