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06:23:04来源:法律常识
大众点评,一个大家都熟悉的应用,
小编就经常使用,
也曾为老东家咨询过商家入驻的问题,
当时就想过,如果出现差评能删吗?
没想到今天看到了这个案子,
了解下来感觉很有趣,
忍不住分享给大家。
事情是这样的,
上海市杨浦区的大学路上,
有一家网红美妆店,遭遇了网络差评:
“兰蔻小黑瓶假得太严重了”
“香水也是仿冒款”
“这么多好评都是刷出来的吧”
某用户在大众点评网上发表了上述“差评”。
网红店称,经自己核实,
该评论无中生有,歪曲事实,
遂通过投诉,发送律师函等多种渠道,
要求大众点评删除评论。
称差评600多条的浏览量,
已经严重影响自己的声誉,
导致了客户流失,
而这个损失应由大众点评买单。
而大众点评回应称,
该条点评,是用户自己编辑上传,
结合上传者的图片等信息,
平台判断该点评内容并不构成侵权,
同时商家也可以在点评下进行辩解、评论
自己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
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法院认为:消费者有公正评论的权利,
这条评论并不存在过激或攻击性的言论。
商家应对消费者的评价予以必要的容忍。
大众点评网为商户设置点评功能,其出发点在于使接受到产品及服务的消费者可以自由表达消费体验,使商户及时接收到消费者反馈,促进提升自身产品及服务质量,还可以为后续的消费者提供借鉴。因消费感受因人而异,仅从目前证据无法认定涉案差评评论为虚构事实的诽谤、诋毁。
法院最后判决:
网红店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不予支持。
看过这个案例之后,
小编其实有点懵。
小编的理解是该店之所以能称之为“网红店”,
红的过程肯定多少都要借助“网”的,
网络传播,分享,转发评论等等。
难道一家店能做到客户百分之百满意吗?
客户投诉,差评应是常有之事,
如果都是好评,那就不是大众点评网,
是大众好评网了,
所以“网红店”应该对“网评”
更有包容之心。
我国对于网络用户、网络平台的侵权行为做了具体的规定,本案中,大众点评网为消费者及商户设置了点评的功能,大众点评是网络用户的提供者,如果进行评论的网络用户都不能被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那么身为平台的大众点评网不应承担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