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还是找消费者协会,河南消协 辛巴

时间:2022-12-24 06:36:52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辛巴会很忙。一场公益诉讼等着他。

5月9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就“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事件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将开庭。

很多人意外:为什么最后和辛巴售假燕窝“硬刚”的是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为什么这场已经过去很久的风波,现在还来诉讼?

一时间,有人支持,有人泼冷水。

河南消协“死磕”辛巴,是不是多管闲事?

“嚣张”的辛巴,“迟到”的诉讼

辛巴卖假燕窝事件已经过去一年多。

2020年11月,有消费者质疑辛巴徒弟直播间售卖的燕窝是糖水。之后,辛巴连开数罐新燕窝,还拿出了产品检验报告,称:“倾家荡产也要告这些人诽谤”。

结果打脸。

2020年11月27日,辛巴回应称,将召回辛选直播间销售的全部该燕窝产品、先行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共需先退赔6198.3万元。根据辛巴方的微博发文,截止到2022年1月14日,辛巴方已经向与此事件有关的消费者赔付人民币共计4143.9216万元。

2020年12月23日,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公布调查处理情况:辛巴方被罚90万,市场监管部门拟对燕窝品牌方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河南消协“死磕”辛巴,是不是多管闲事?

辛巴的快手账号被禁60天。

2021年3月27日,辛巴又“营业”了。

一年多过去了。2022年1月14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针对“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举行诉讼情况新闻通报会。河南省消协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退赔7971万余元。

主编注意到,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此次公益诉讼有两个亮点:

一是起诉对象包括平台快手。

显然,消协组织认为,侵犯消费者权益一旦发生,平台不能置身事外。

二是诉请之一是永封辛有志(辛巴)快手账号。

在辛巴售卖假燕窝事件过去一年多以后,消协组织依旧认为,主播不能全身而退。

专家的“冷水”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让辛巴再次进入公众视野,顺便自己也“火”了一把。“支持消协”“惩恶扬善”……网友们纷纷给“消费者的娘家人”点赞。

泼冷水的反而是一些专家。

一位叫做王维维的律师提出一些“扫兴”看法:“为什么是大河南的消费者协会这次‘力锤’辛巴,为什么大河南不在本地找个省内案例真正解决一下河南本地民众的消费难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李勇表示:“对于已主动赔付的主播来说,反复追责及其引发的娱乐化讨论,容易忽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真正内容,如近期河南消协对辛巴燕窝事件提起公益诉讼,有关事件权责划分、赔付进程的讨论就较少。”

何为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是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和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的一项重要的法定职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主编搜了全国各地消协组织的公益诉讼。

2016年7月26日,中消协针对雷沃重工生产、销售的福田五星牌正三轮摩托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提起公益诉讼。中消协表示,这次公益诉讼有助于保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安全权益。

河南消协“死磕”辛巴,是不是多管闲事?

2021年5月14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重庆扬啟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非法泄漏万名消费者个人信息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2021年3月和6月,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分别提起4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

2021年12月24日,据媒体报道,湖南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因湖南仁丰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对外销售假冒伪劣口罩依法起诉该公司及其法人代表。

从各地消协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来看,有这些特征:涉及公众利益;基于本地;有点“热搜绝缘”,提起诉讼的由头可能连热搜都没上过。

难怪有人质疑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是不是在博眼球。

公益诉讼之难

据媒体报道,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此次公益诉讼的立案难度不小。

据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段晓明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经过近一年的工作,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已于2021年7月30日完成该案的约谈企业,调查取证,座谈研讨,专家论证、评审,上报审批等工作程序……”

一年的时间,这个节奏或许是不断捕捉热点的网友们、不断飞速刷新销售记录的主播们所不习惯的。

中消协首起公益诉讼耗时更久。时隔3年,这个案子才有结果。

但要知道,此案开创了我国消费公益诉讼“确认之诉”的先河。消费者个人提起诉讼时,可以直接援引公益诉讼判决,认定其存在欺诈。

再看各地消协提出的诉求。既有确权之诉,也有赔偿之诉,诉讼的成果或者直接让消费者受益,或者让不法经营者被列入信用监管黑名单。

事实上,消协组织并不是执法部门,不够强势。也不是商业组织,可以为自己的行动募集资金。编制、资金,都是对“干大事”的制约。一直以来,消协组织总是自称“消费者的娘家人”。这个称呼很亲切,但也带着“娘家人”的尴尬。

从各省的公益诉讼推动情况来看,不少消协组织的公益诉讼还只是首次。

当一年甚至两年才能做一起公益诉讼,自然在选择上难免顾此失彼。太多领域和消费者息息相关,新的消费业态层出不穷。如果能覆盖更多消费群体、消费领域,或许,质疑也将变少。

主编并非律师,但主编是一名消费者。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主编愿意等待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此次公益诉讼的结果。毕竟一直以来,野蛮生长的直播带货应该如何规范?平台应该如何承担自己的责任?一直都是热议的问题。

消费者愿意见到一个消协组织,用全部的力量去为消费者捍卫、呐喊,哪怕迟到,哪怕耗时。消费者愿意见到一个已经被人遗忘的热点,再次得到社会的反思讨论,或是支持,或是冷水。

公众应该多给消协组织的公益诉讼以注意力资源,不要非要等消协组织选择了“网红”,才涌入大量流量。

消费痛点,从来是相通的。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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